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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學庵筆記/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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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老學庵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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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甯癸丑,華山阜頭峰崩。峰下一嶺一谷,居民甚眾,皆晏然不聞,乃越四十里外平川,土石雜下如簸揚,七社民家壓死者幾萬人,壞田七八千頃,固可異矣。紹興間,嚴州大水。壽昌縣有一小山,高八九丈,隨水漂至五里外,而四傍草木廬舍,比水退,皆不壞,則此山殆空行而過也。

韓魏公家不食蔬,以脯醢當蔬盤,度亦始于近時耳。

曾子宣丞相家,男女手指皆少指端一節,外甥亦或然。或云襄陽魏道輔家世指少一節。道輔之姊嫁子宣,故子孫肖其外氏。

故都殘暑,不過七月中旬。俗以望日具素饌享先,織竹作盆盎狀,貯紙錢,承以一竹焚之。視盆倒所向,以占氣候。謂向北則冬寒,向南則冬溫,向東西則寒溫得中,謂之盂蘭盆,蓋俚俗老媼輩之言也。又每云:“盂蘭盆倒則寒來矣。”晏元獻詩云:“紅白薇英落,朱黃槿豔殘。家人愁溽暑,計日望盂蘭。”蓋亦戲述俗語耳。

歐陽公謫夷陵時,詩云:“江上孤峰蔽綠蘿,縣樓終日對嵯峨。”蓋夷陵縣治下臨峽,江名綠蘿溪。自此上溯,即上牢關,皆山水清絕處。孤峰者即甘泉寺山,有孝女泉及祠在萬竹間,亦幽邃可喜,峽人歲時游觀頗盛。予入蜀,往來皆過之。韓子蒼舍人《泰興縣道中》詩云:“縣郭連青竹,人家蔽綠蘿。”似因歐公之句而失之。此詩蓋子蒼少作,故不審云。

秦會之跋《後山集》,謂曾南豐修《英宗實錄》,辟陳無己為屬。孫仲益書數百字詆之,以為無此事。南豐雖嘗預修《英宗實錄》,未久即去,且南豐自為吏屬,烏有辟官之理,又無已元祐中方自布衣命官,故仲益之辨,人多是之。然以予考其實,則二公俱失也。南豐元豐中還朝,被命獨修《五朝史實》,許辟其屬,遂請秀州崇德縣令刑恕為之。用選人已非故事,特從其請,而南豐又援經義局辟布衣徐禧例,乞無已檢討,廟堂尤難之。會南豐上《太祖經敘論》,不合上意,修《五朝史》之意浸緩。未幾,南豐以憂去,遂已。會之但誤以《五朝史》為《英宗實錄》耳,至其言辭無已事,則實有之,有可謂無也。

學士院移文三省名“諮報”,都司移文六曹名“刺”。

前代,夜五更至黎明而終。本朝外延及外郡悉用此制,惟禁中未明前十刻更終,謂之待旦。蓋更終則上禦盥櫛,以俟明出禦朝也。祖宗勤於政事如此。

予兒時見宋修撰匋為先君言:“某艱難中以轉餉至行在,時方避虜海道,上大喜,令除待制。呂相元直雅不相樂,乃曰:‘宋匋系直龍圖閣,便除待制,太超躐,欲且與修撰。修撰與待制,亦只爭一等。候更有勞,除待制不晚。’遂除秘撰。”宋公言之太息曰:“此某命也。”頃予被命修《高宗聖政》及《實錄》,見《日曆》所載,實有此事。自昔大臣以私意害人,此其小小者耳。

高廟駐蹕臨安,艱難中,每出猶鋪沙藉路,謂之黃道,以三衙兵為之。紹興末內禪,駕過新宮,猶設黃道如平時。明日壽皇出,即撤去,遂不復用。

族伯父彥遠言:少時識仲殊長老,東坡為作《安州老人食蜜歌》者。一日,與數客過之,所食皆蜜也。豆腐、麵筋、牛乳之類,皆漬蜜食之,客多不能下箸。惟東坡性亦酷嗜蜜,能與之共飽。崇寧中,忽上堂辭眾。是夕,閉方丈門自縊死。及火化,舍利五色不可勝計。鄒忠公為作詩云:“逆行天莫測,雉作瀆中經。漚滅風前質,蓮開火後形。缽盂殘蜜白,爐篆冷煙青。空有誰家曲,人間得細聽。”彥遠又云:殊少為士人,遊蕩不羈。為妻投毒羹胾中,幾死,啖蜜而解。醫言復食肉則毒發,不可復療,遂棄家為浮屠。鄒公所謂“誰家曲”者,謂其雅工於樂府詞,猶有不羈之餘習也。

晏元獻為藩郡,率十許日乃一出廳,僚吏旅揖而已。有欲論事,率因親校轉白,校復傳可否以出,遂退。呂正獻作相及平章軍國事時,於便坐接客,初惟一揖,即端坐自若,雖從官亦以次起白。及退,復起一揖,未嘗離席。蓋祖宗時輔相之尊嚴如此,時亦不以為非也。

東坡詩云:“大弨一弛何緣彀,已覺翻翻不受檠。”《考工記》:“弓人寒奠體。”注曰:“奠,讀為定。至冬膠堅,內之檠中,定往來體。”《釋文》:“檠,音景。”《前漢•蘇武傳》:“武能網紡繳,檠弓弩。”顏師古曰:“檠,謂輔正弓弩,音警。又巨京反。”東坡作平聲葉,蓋用《漢書》注也。

豐相之于舒通道,鄒志完于呂望之,其為人似不類,然相與皆厚甚,不以鄉里及同僚故也。相之為中司時,猶力薦通道。志完元符中進用,則實由望之薦也。及以直諫遠竄,望之坐薦非其人,褫官。謝表云:“臣之與浩,實匪素交。以其嘗備學校之選於先朝,能陳詩賦之非於元祐,比緣薦士,遂取充員。豈期螻蟻之微,自速雷霆之遣。”其敘陳終不以志完為非,亦不易矣。

《宋白集》有《賜諸道節度觀察防團刺史知州以下賀登極進奉詔書》,云:“朕仰承先訓,纘嗣丕基。眷命曆之有歸,想寰區之同慶。卿輟由俸祿,恭備貢輸,遙陳稱賀之誠,知乃盡忠之節。省覽嘉歎,再三在懷。”實真廟登極時詔書也。乃知是時貢物,皆守臣以俸祿自備。今既以庫金為貢,而推恩則如故,可謂厚恩矣。

前輩遇通家子弟,初見請納拜者,既受之,則設席,望其家遙拜其父祖,乃就坐。先君尚行之。

前輩置酒飲客,終席不褫帶。毛達可守京口時尚如此。後稍廢,然猶以冠帶勸酬,後又不講。紹興末,胡邦衡還朝,每與客飲,至勸酒,必冠帶再拜。朝士皆笑其異眾,然邦衡名重,行之自若。

元豐七年秋宴,神廟舉御觴示丞相王岐公以下,忽暴得風疾,手弱觴側,餘酒沾汙御袍。是時京師方盛歌《側金盞》,皇城司中官以為不祥,有歌者輒收繋之,由是遂絕。先楚公進《裕陵挽詞》有云:“輅從元朔朝時破,花是高秋宴後萎。”二句皆當時實事也。

天聖、明道間,京師盛歌一曲曰《曹門高》。未幾,慈聖太后受冊中宮,人以為驗矣。其後宣仁與慈聖皆垂箔攝政,而宣仁實慈聖之甥,以故選配英廟,則徵兆之意若曰:“曹門之高,當相繼而起也。”何其神哉!

趙相挺之使虜,方盛寒,在殿上。虜主忽顧挺之耳,愕然急呼小胡指示之,蓋閹也。俄持一小玉合子至,合中有藥,色正典,塗挺之兩耳周匝而去,其熱如火。既出殿門,主客者揖賀曰:“大使耳若用藥遲,且拆裂缺落,甚則全耳皆墜而無血。”扣其玉合中藥為何物,乃不肯言,但云:“此藥市中亦有之,價甚貴,方匕直錢數千。某輩早朝遇極寒,即塗少許。吏卒輩則別有藥,以狐溺調塗之,亦效。”

遼人劉六符,所謂劉燕公者,建議于其國,謂:“燕、薊、雲、朔,本皆中國地,不樂屬我。非有以大收其心,必不能久。”虜主宗真問曰:“如何可收其心?”曰:“斂於民者十減其四五,則民惟恐不為北朝人矣。”虜主曰:“如國用何?”曰:“臣願使南朝,求割關南地,而增戍閱兵以脅之。南朝重於割地,必求增歲幣。我托不得已受之。俟得幣,則以其數對減民賦可也。”宗真大以為然,卒用其策得增幣。而他大臣背約,才以幣之十二減賦,民固已喜。及洪基嗣立,六符為相,複請用元議。洪基亦仁厚,遂盡用銀絹二十萬之數,減燕、雲租賦。故其後虜政雖亂,而人心不離,豈可謂虜無人哉!

仁宗皇帝慶曆中嘗賜遼使劉六符飛白書八字,曰:“南北兩朝永通和好。”會六符知貢舉,乃以“兩朝永通和好”為賦題,而以“南北兩朝永通和好”為韻,云:“出南朝皇帝御飛白書。”六符蓋為虜畫策增歲賂者,然其尊戴中國尚爾如此,則盟好中絕,誠可惜也!

王荊公素不樂滕元發、鄭毅夫,目為“滕屠”、“鄭酤”。然二公資豪邁,殊不病其言。毅夫為內相,一日送客出郊,過朱亥塚,俗謂之屠兒原者,作詩云:“高論唐虞儒者事,賣交負國豈勝言。憑君莫笑金槌陋,卻是屠酤解報恩。”

予幼歲侍先君避亂東陽山中,有北僧年五十餘,戇樸無能,自言沈相義倫裔孫,攜遺像及告身詔敕甚備。且云義倫之後,惟己獨存,欲訴於朝,求一官還俗。不知竟何往也。

《詩正義》曰:“絡緯鳴,懶婦驚。”宋子京《秋夜》詩云:“西風已飄上林葉,北斗直掛建章城。人間底事最堪恨,絡緯啼時無婦驚。”其妙於用事如此。

孫少述一字正之,與王荊公交最厚。故荊公《別少述》詩云:“應須一曲千回首,西去論心有幾人。”又云:“子今此去來何時,後有不可誰予規?”其相與如此。及荊公當國,數年不復相聞,人謂二公之交遂睽。故東坡詩云:“蔣濟謂能來阮籍,薛宣真欲吏朱雲。”劉舍人貢父詩云:“不負與公《遂初賦》,更傳中散《絕交書》。”然少述初不以為意也。及荊公再罷相歸,過高沙,少述適在焉。亟往造之,少述出見,惟相勞苦及吊元澤之喪,兩公皆自忘其窮達。遂留荊公置酒共飯,劇談經學,抵暮乃散。荊公曰:“退即解舟,無由再見。”少述曰:“如此更不去奉謝矣。”然惘惘各有惜別之色。人然後知兩公之未易測也。

杭僧思聰,東坡為作《字說》者,大觀、政和間,挾琴游梁,日登中貴人之門。久之,遂還俗,為御前使臣。方其將冠巾也,蘇叔党因浙僧入都送之詩曰:“試誦《北山移》,為我招琴聰。”詩至已無及矣。參寥政和中老矣,亦還俗而死,然不知其故。

陶淵明《遊斜川》詩,自敘辛丑歲年五十。蘇叔党宣和辛丑亦年五十,蓋與淵明同甲子也。是歲得園於許昌西湖上,故名之曰小鈄川云。

夏文莊,初諡文正,劉原父持以為不可,至曰:“天下謂竦邪,而陛下諡之正。”遂改今諡。宋子京作祭文,乃曰:“惟公溫厚粹深,天與其正。”蓋謂夏公之正,天與之,而人不與。當時自有此一種議論。故張文定甚惡石徂徠,詆之甚力,目為狂生。東坡《議學校貢舉狀》云:“使孫複、石介尚在,則迂闊矯誕之士也,可施之於政事之間乎?”其言亦有自來。歐公作《王洙源叔參政墓誌》曰:“夏竦卒,天子以東宮恩賜諡文獻。洙為知制誥,封還曰:‘此僖祖諡也。’於是太常更諡文莊。”與他書異。

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字書皆有之,“叄”正是“三”字;或讀作七南反耳。“柒”字,晉、唐人書或作“漆”,亦取其同音也。

《三舍法》行時,有教官出《易》義題云:“乾為金,坤又為金,何也?”諸生乃懷監本《易》至簾前請云:“題有疑,請問。”教官作色曰:“經義豈當上請?”諸生曰:“若公試,固不敢。今乃私試,恐無害。”教官乃為講解大概。諸生徐出監本,復請曰:“先生恐是看了麻沙本。若監本,則坤為釜也。”教授皇恐,乃謝曰:“某當罰。”即輸罰,改題而止。然其後亦至通顯。

老杜《哀江頭》云:“黃昏胡騎塵滿城,欲往城南忘城北。”言方皇惑避死之際,欲往城南,乃不能記孰為南北也。然荊公集句,兩篇皆作“欲往城南望城北。”或以為舛誤,或以為改定,皆非也。蓋所傳本偶不同,而意則一也。北人謂向為望,謂欲往城南,乃向城北,亦皇惑避死,不能記南北之意。

先夫人幼多在外家晁氏,言諸晁讀杜詩:“稚子也能賒”,“晚來幽獨恐傷神”,“也”字、“恐”字,皆作去聲讀。

蜀人石耆公言:“蘇黃門嘗語其侄孫在庭少卿曰:《哀江頭》即《長恨歌》也。《長恨》冗而凡,《哀江頭》簡而高。”在庭曰:“《常武》與《桓》二詩,皆言用兵,而繁簡不同,蓋此意乎?”黃門搖手曰:“不然。”

姓“但”者,音若“檀”。近歲有嶺南監司曰但中庸是也。一日,朝士同觀報狀,見嶺南郡守以不法被劾,朝旨令但中庸根勘。有一人輒歎曰:“此郡守必是權貴所主。”問:“何以知之?”曰:“若是孤寒,必須痛治,此乃令但中庸根勘,即是有力可知。”同坐者無不掩口。其人悻然作色曰:“拙直宜為諸公所笑!”竟不悟而去。

今人解杜詩,但尋出處,不知少陵之意,初不如是。且如《岳陽樓》詩:“昔聞洞庭水,今上岳陽樓。吳楚東南坼,乾坤日夜浮。親朋無一字,老病有孤舟。戎馬關山北,憑軒涕泗流。”此豈可以出處求哉?縱使字字尋得出處,去少陵之意益遠矣。蓋後人元不知杜詩所以妙絕古今者在何處,但以一字亦有出處為工。如《西昆酬倡集》中詩,何曾有一字無出處者,便以為追配少陵,可乎?且今人作詩,亦未嘗無出處,渠自不知,若為之箋注,亦字字有出處,但不妨其為惡詩耳。

壽皇時,禁中供御酒名薔薇露,賜大臣酒謂之流香酒。分數旋取旨,蓋酒戶大小已盡察矣。

韓魏公聲雌,文潞公步碎。相者以為二公若無此二事,皆非人臣之相。

慶曆中,河北道士賈眾妙善相,以為曾魯公脊骨如龍,王荊公目睛如龍,蓋人能得龍之一體者,皆貴窮人爵。見豫章黃庠手曰:“左手得龍爪,雖當魁天下而不仕,若右手得之,則貴矣。”庠果為南省第一,不及廷對而死。

俞秀老紫芝,物外高人,喜歌謳,醉則浩歌不止。故荊公贈之詩曰:“魯山眉宇人不見,只有歌辭來向東。借問樓前蹋《于蒍》,何如雲臥唱《松風》。”又云:“暮年要與君攜手,處處相煩作好歌。”不知者以為賦詩也。紫芝之弟清老,欲為僧,荊公名之曰紫琳,因手簡目之為琳公,然清老卒未嘗祝髮也。

臨江蕭氏之祖,五代時仕於湖南,為將校,坐事當斬,與其妻亡命焉。王捕之甚急。將出境,會夜阻水,不能去,匿於人家霤槽中。湘湖間謂“霤”為“筧”。天將旦,有扣筧語之曰:“君夫婦速去,捕者且至矣。”因亟去,遂得脫。卒不知告者何人,以為神物,乃世世奉祀,謂之筧頭神。今參政照鄰,乃其後也。

晁以道《明皇打球圖》詩:“宮殿千門白晝開,三郎沈醉打球回。九齡已老韓休死,明日應無諫疏來。”又《張果洞》詩云:“怪底君王慚漢武,不誅方士守輪台。”皆偉論也。

歐陽公《早朝》詩云:“玉勒爭門隨仗入,牙牌當殿報班齊。”李德芻言:“自昔朝儀,未嘗有牙牌報班齊之事。”予考之,實如德芻之說。問熟於朝儀者,亦惘然以為無有。然歐陽公必不誤,當更博考舊制也。

王荊公所賜玉帶,闊十四掐,號玉抱肚,真廟朝趙德明所貢。至紹興中,王氏猶藏之。曾孫奉議郎始復進入禁中。

舅氏唐居正(意),文學氣節為一時師表。建炎初,避兵武當山中。病歿,遺文散落,無復存者,獨《滁州漢高帝廟碑陰》尚存,今錄於此:“滁之西曰豐山,有漢高帝廟。或云漢諸將追項羽,道經此山。至今土俗以五月十七日為高帝生日,遠近畢集,薦肴觴焉。某嘗從太守侍郎曾,禱雨於廟,因讀庭中刻石,始知昔人相傳,蓋以五月十七為高帝忌日。按:《漢書》,高帝十三年四月甲辰崩于長樂宮,五月丙寅葬長陵(注:自崩至葬凡二十三日)。疑五月十七日必其葬日,又非忌日也。以曆推之,自上元甲子之歲,至高帝十二年四月晦日(是年歲在丙午),凡積一百九十三萬六千三百六十三年,二千三百九十四萬九千五百九十一月,七億七百二十四萬六千八十五日。以法除之,算外得五月朔己酉,十七日乙丑。則丙寅葬日,乃十八日也。班固記漢初北平侯張蒼所有《顓帝曆》晦朔、月見、弦望、滿虧,多非是。故高帝九年六月乙未晦日食。夫日食必於朔,而此食於晦,則先一日矣。豈非丙寅乃當時十七日乎?不然,歲月久,傳者失之也。遂以告,公命書其碑陰。紹聖二年五月旦記。”

劍門關皆石無寸土,潼關皆土無拳石。雖皆號天下險固,要之潼關不若劍門。然自秦以來,劍門亦屢破矣,險之不可恃如此。

曾子宣丞相,元豐間帥慶州。未至,召還;至陝府,復還慶州,往來潼關。夫人魏氏作詩戲丞相曰:“使君自為君恩厚,不是區區愛華山。”

南豐曾氏享先,用節羹、馣鵝、刡粥。建安陳氏享先,用肝串子、豬白割、血羹、肉汁。皆世世守之,富貴不加,貧賤不廢也。

蘇子由晚歲游許昌賈文元公園,作詩云:“前朝輔相終難得,父老諮嗟今亦無。”蓋謂方仁祖時,士大夫多議文元,然自今觀之,豈易得哉?其感慨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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