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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2670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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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9(2022) 联合国安理会第2670(2022)号决议
S/RES/2670(2022)
2022年12月21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671(2022)
本作品收錄於《Portal:联合国安理会2022年决议

第9232次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

第2670(2022)号决议

2022年12月21日安全理事会第9232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索马里局势的所有决议和主席声明,包括第2628(2022)号决议中授权非洲联盟驻索马里过渡时期特派团(非索过渡特派团)的决定,

注意到非洲联盟(非盟)根据2022年11月11日非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的公报第2段,请求将非索过渡特派团第一阶段,即2000名非索过渡特派团人员缩编,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重申其第2628(2022)号决议的各项决定,但以下除外:

(a) 回顾第22、23、24和26段,破例将其授权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申明第27段作废,还回顾索马里要求且非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支持对行动时间表进行修订,即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2000名非索过渡特派团人员缩编,申明非洲联盟和索马里承诺在这6个月期间对这2000名人员的缩编采取战略性、渐进和逐区的做法;

(b) 回顾第28段,并注意到非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在其2022年11月11日第1121次会议通过的公报第2段中再次承诺,非索过渡特派团的撤出日期仍为2024年12月31日;

(c) 回顾安理会在第51段中请联合国与非盟、索马里、欧洲联盟(欧盟)和其他捐助方一道,对照2022年9月30日秘书长给安全理事会的信中所载联合国、非盟、索马里和欧盟商定的基准,定期对所取得的进展进行联合技术评估,秘书长与非洲联盟一道,并与索马里和捐助方协商,至迟于2023年4月30日而不是最初要求的于2023年2月15日提交报告;

(d) 回顾第53段中提出的要求,要求至迟于2023年4月30日提交进一步报告,并要求在这份报告中载述对安全状况和非索过渡特派团业绩的逐区评估;

2. 回顾2628(2022)号决议第7、8和38段,重申同一决议第37段,还回顾第52段,索马里至迟于2023年4月30日提交一份补充报告,还要求在这份报告中载列最新的部队组建计划;

3. 决定至迟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一次安全理事会关于索马里过渡的正式会议,邀请索马里、非盟、欧盟和非索过渡特派团部队派遣国参加;

4.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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