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七三(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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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七二(特四)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七三(特四)
A/RES/1873(S-IV)
又名:出席大會第四特別屆會各會員國代表之全權證書
制定机关:聯合國大會
1963年6月27日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七四(特四)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大會第四特別屆會所通過決議案

原始文件參見此處

一八七三(特四).出席大會第四特別屆會各會員國代表之全權證書

  大會,

  核准全權證書審查委員會報告書。[1]

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一二〇五次全體會議。


  1. 大會正式紀錄,第四特別屆會,附件,議程項目三,文件A/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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