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七三(特四)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七二(特四)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七三(特四)
A/RES/1873(S-IV)
又名:出席大會第四特別屆會各會員國代表之全權證書
制定机关:聯合國大會
1963年6月27日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七四(特四)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大會第四特別屆會所通過決議案

原始文件參見此處

一八七三(特四).出席大會第四特別屆會各會員國代表之全權證書

  大會,

  核准全權證書審查委員會報告書。[1]

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一二〇五次全體會議。


  1. 大會正式紀錄,第四特別屆會,附件,議程項目三,文件A/5432。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