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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陽明山管理局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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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草山管理局組織規程 臺灣省陽明山管理局組織規程(廢止)
沿革
中華民國廢止法律
廢止,臺北市陽明山管理局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 40 年 1 月 27 日 制定17條臺灣省政府公布令(40) 子感府綜法字第09363號
中華民國 45 年 5 月 31 日 修正第3、6~15條臺灣省政府令(45) 府秘法字第62034號
中華民國 46 年 2 月 12 日 修正第9條臺灣省政府令(46) 府秘法字第108129號
中華民國 50 年 8 月 15 日 修正第3、4、8~18條臺灣省政府令(50) 府民一字第44048號
中華民國 51 年 9 月 10 日 修正第11、15、16條臺灣省政府令(51) 府民一字第61151號
中華民國 52 年 4 月 5 日 修正第3、4條臺灣省政府令(52) 府民一字第20015號
中華民國 57 年 10 月 19 日 廢止18條臺灣省政府令 府民一字第84081號 公告廢止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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