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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史/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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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臺灣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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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橫曰:六藝,聖人之書也。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之時,王熄詩亡,孔子傷焉,故為其書,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其用弘矣。夫拘於天者,不足以治人。泥於古者,不足以制今。風俗之成,或數百年,或數十年,或遠至千年。潛移默化,中於人心,而萃為群德,故其所以繫於民族者實大。夫夏人尚忠,殷人尚質,周人尚文,一代之興,各有制作。是故食稻者其人柔,食麥者其人剛,食稷者其人狹。所食不同,而秉氣異焉。臺灣之人,中國之人也,而又閩粵之族也。閩居近海,粵宅山陬,所處不同,而風俗亦異,故閩之人多進取,而粵之人重保存。唯進取,故其志大、其行肆而或流於虛;唯保存,故其志堅、其行而或近於隘。是皆有一偏之德,而不可以易者也。緬懷在昔,我祖我宗,橫大海、入荒陬,臨危禦難,以長殖此土,其猶清教徒之遠拓美洲,而不忍為之輿隸也。故其輕生好勇,慷慨悲歌,十世之後,猶有存者。此則群德之不墜,而有繫於風俗焉,豈小也哉!

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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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春之前一日,有司豫塑春牛,置於東郊之外。至日往迓,謂之迎春。男女盛服觀,衣香扇影,雜喧滿道。春牛過處,兒童爭摸其耳,或鞭其身,謂可得福。迎春如在歲首,尤形鬧熱,宛然太平景象也。

  元旦,各家先潔室內,換桃符,鋪設一新。三更後,開門祀神,燃華燭、放爆竹,謂之開春。次拜長上,晉頌辭。出門訪友,投刺賀。見面,道吉祥語。客至,饗以甜料檳榔,一品即行。親友之兒女至,以紅線串錢贈之,或百文、數十文,謂之「結帶」。是日各家皆食米丸,以取團圓之意。或絕葷,祀井門灶。爆竹之聲,日夜不絕。

  初二日,祭祖於家。新婚者以是早往外家賀春,設宴饗之。婿歸,贈以儀。

  初三日,出郊展墓,祭以年糕甜料。自是日至暮春,墦間之地,往來不絕。

  初四日,備牲設醴,燒紙馬,謂之「接神」。市肆始開門貿易。

  初九日,傳為玉皇誕辰,各街演劇致祭。自元旦至望日,搢紳之家,多設筵宴客,互相酬酢,蓋取春酒介壽之意。

  元宵之夕,自城市以及鄉里,點燈結彩,大放煙火,競演龍燈。士女出游,笙歌達旦。各街多設廟會。而臺南郡治三山國王廟,則開賽花之會,陳列水仙數百盆,評其優劣,亦雅事也。赤崁筆談謂:『元宵,未字之女,偷折人家花枝竹葉,為人詬詈,以為異日必得佳婿。』此風今已無矣。

  二月初二日,為社公辰,各街多醵資致祭。群聚讌飲,謂之「頭衙」。而以十二月十六日為尾衙。頭,始也;尾,終也;衙,集也;謂春東作而初集也,故鄉中尤盛。商賈亦然。

  三月初三日,古曰上已,漳人謂之三日節,祀祖祭墓。而泉人以清明祭墓謂之嘗墓;嘗,春祭也。祭以餑餅,治牲醴,掛紙錢,歸乃食之。餑餅以為衣,內裹蔬肉。炸油者謂之春餅。嘗墓之禮,富貴家歲一行之,常人則兩、三年一行。婦孺歸時,各插榕枝於髻,以祓不祥。

  三月十九日,傳為太陽誕辰,實則有明思宗殉國之日也。以麵製豚羊,豚九頭,羊十六頭,猶有太牢之禮,望東祭之,帝出乎震也。家家點燈,欲其明也。亡國之思,悠然遠矣!

  二十三日,天后誕辰。南北鄉人多赴北港晉香,粵莊尤盛。自春初至月杪,旗影鸞聲,相續於道。晉香之人,盜不敢劫,劫之恐神譴也。

  五月初五日,古曰端午,臺人謂之午日節。插蒲於門,湔艾為湯,以角黍時果祀祖。婦女帶繭虎。以五色絲製烏獸花果之屬,兒童佩之,謂可辟邪。沿海競鬥龍舟,寺廟海舶皆鳴鑼擊鼓,謂之龍船鼓。從前臺南商務盛時,郊商各醵金製錦標,每標值數十金。先數日以鼓吹迎之,各選健兒鬥捷,觀者滿岸,數日始罷。

  六月初一日,人家以米丸祀祖,謂之半年丸;或以望日行之。

  七月初一日,謂之開獄門,各家致祭。自是日至月杪,坊里輪流普度,延僧禮懺,大施餓鬼。先放水燈,以照幽魂。尚鬼之俗,漳、泉為甚。糜錢巨萬,牢不可破。

  七月初七日,古曰七夕。士子供祀魁星,祭以羊首,上加紅蟳,謂之解元。值東者持歸告兆,以羊有角為解,而蟳形若元字也。富厚之家,子女年達十六歲者,糊一紙亭,祀織女。刑牲設醴,以祝成人,親友賀之。入夜,婦女陳花果於庭,祀雙星,猶古之乞巧也。

  十五日,謂之中元。臺人以清明為春祭,中元為秋祭,冬至為冬祭,各祀其祖,必誠必腆。非是者幾不足以為人子孫。

  八月十五日,謂之中秋,各祭社公。張燈演戲,與二月初二日同;春祈而秋報也。兒童建塔點燈,陳列古玩。士子遞為讌飲。製月餅,硃書元字,擲四紅奪之,以取秋闈奪元之兆。夜深時,婦女聽香,以卜休咎。

  九月初九日,謂之重陽,以麻粢祀祖。兒童放紙鳶,繫以風箏。自朔日起,人家多持齋,曰九皇齋。泉籍為尚。

  十月十五日,謂之下元,人家有祀神者。

  冬至之日,祀祖,以米丸粘門戶。前一夕,兒童塑雞豕等物,謂之添歲,猶古之亞歲也。

  十二月十六日,祀社公,謂之尾衙。工人尤盛,以一年操作至是將散也。而鄉塾亦以上元開課,尾衙放假。外出之人,多歸家度歲。

  二十四,治牲醴,焚紙馬,各祭所祀之神,謂之「送神」。至明年正月初四日,如前儀,謂之「接神」。翌日以為天神下降,鑒察人間善惡,莫敢褻黷,語言必慎。

  除夕之日,以年糕祀祖,並祭宅神門灶。以飯一盂、菜一盂,置於神位之前,上插紅春花,以示餘糧之意。先數日,親友各饋物。是夕燃華燭,放爆竹,謂之「辭年」。閤家圍爐聚飲,爐畔環錢,既畢,各取錢去,曰「過年錢」。陳設室內,以待新年。

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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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宮室,多從漳泉。城市之中,悉建瓦屋,以磚壘墻,比鄰而居。層樓尚少,以地常震,故其棟梁必堅,榱桷必密,可歷百數十年而不壞。堂構之謀,其慮遠矣。

  富厚之家,各建巨廈,環以墻。入門為庭,升階為室。大約一廳四房,房為兩廂。廳之大者廣約一丈八尺,上祀神祇,或祀祖先,可為慶賀宴饗之用。房之左,長輩居之,婢僕居於兩廂。合族而處者,則巨廈相連,旁通曲達也。

  鄉村之屋,架竹編茅。亦有瓦屋,土墼為墻,久而愈固。棘籬環之,以畜雞豚,所謂五畝之宅也。前時墾地之人相聚而居,外築土圍,以禦番害,故謂之堡。而澎湖則處於水隈,故謂之澳;所謂四隩既宅者也。澎湖近海,築墻皆用硓砧,生於水濱,似石而脆,螺蚌巢之,亦可煆灰,價廉用廣,取之不竭。以船載來,府治亦有用者。

  臺灣雖產材木,而架屋之杉,多取福建上游,磚瓦亦自漳、泉而來。南北各處間有自燒,其色多赤。

  屋脊之上,或立土偶,騎馬彎弓,狀甚威猛,是為蚩尤,謂可壓勝。而隘巷之口,有石旁立,刻「石敢當」三字,是則古之勇士,可以殺鬼者也。

  臺之富家少建庭園,或於宅內略植花木。然如臺南府治吳氏之園,亭臺水石,布置甚佳;而飛來峰尤勝。壘石為山,幽邃曲折,雖居城市之中,而有邱壑之趣。若竹塹林氏之潛園,則為一時觴詠之地,文酒風流,及今已泯。而霧峰林氏之萊園,依山築室,古木蕭森,頗有自然之妙也。

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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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多燠,南北稍殊。夏葛冬裘,儘堪度歲,故無狐貉之需。而仕宦之帶來者,僅於迎春用之。然春日載陽,野花已放,負暄之獻,汗流浹背矣。

  南北氣候,大甲為界。大甲以下,愈南愈暖,至恆春而燠,故冬不衣裘。其上則愈北愈寒,基隆亦有積雪。今則人煙日盛,地氣為溫。立夏以後,全臺俱熱,皆衣葛布矣。

  地不種棉,故無紡績。尺縷寸帛,皆自外來。而男女多用素布,鄉村則尚青黑,以其不易緇也。青黑之布,各地自染,澣之不褪,外省之人甚珍重,以為土宜。蓋以溪水清澄,白能受色也。沿海漁戶,悉以薯榔染衣,其色為赭,渝水不垢。所業不同,則所服亦異,固可一望而知也。

  綢緞之屬,來自江浙,紳富用之。建省以後,杭綾盛行,局緞次之。大都以藍為袍,以玄為褂。亦有怡紅公子,慘綠少年,爭華競美,月異日新,則五花十色,所尚不同矣。

  海通以後,洋布大消。呢羽之類,其來無窮;而花布尤盛,色樣翻新,婦女多喜用之。若泉州之白布、福州之綠布、寧波之紫花布,尚消行於鄉村也。

  衣服之式,以時而易。從前男子之衣,皆長過膝,袖寬四、五寸。自同治季年以來,衣則漸短而袖漸寬,有至一尺二寸者。今則漸復其初矣。

  紅閨少婦,繡閣嬌娃,選色取材,皆從時尚。臺灣以紅為瑞,每有慶賀,皆著紅裙,雖老亦然。嫠婦側室,則不得服,其禮稍殺。

  男女成婚之時,先卜吉日,延福命婦人,以白布為製衣蔥,謂之「上頭服」,取其潔也。婚後收之,沒時以此為殮。

  漳泉婦女大都纏足,以小為美。三寸弓鞋,繡造極工。而粵人則否,耕田力役,無異男子,平時且多跣足。粵籍業農,群處山中,其風儉樸,故衣青黑之布。婦女之衣,僅以本色為緣,而蔥相同。每出門,以黑布覆髻上,纏繞項後,俗不著裙,富家亦然,以其便於操作也。

  沿海多風,近山多瘴,商工農漁皆裹黑布;而士子則戴小帽,衣長衣,有事必加短褂,彬彬乎儒雅之林也。

  鞋襪之屬,皆求之市。前時多自漳泉配來,亦有本地製者。建省以後,漸尚上海之式,裝飾之物,莫不皆然。而搢紳之家,日趨奢美矣。

  婦女首飾,多用金銀。一簪一珥,隨時而變。富家則尚珠玉,價值千金。纏足少艾,或以金環束腳,旁繫小鈴,丁冬之聲,自遠而至,月下花間,如聞環佩矣。

  鬟髻之式,城鄉不同,老少亦異。垂髫之女,年十四、五,始有梳頭,或為盤蛇之樣,或為墜馬之形。而粵婦則高鬟燕尾,別饒風韻。

  前時婦女出門,必攜雨傘,以遮其面,謂之「含蕊傘」;相傳為朱紫陽治漳之俗。後則閤之如杖,尚持以行。而海通以後,改用布傘,以蔽炎日。

  歸清以後,悉遵清制,而有三不降之約。則官降吏不降,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也。清代官服皆有品級,而胥吏仍舊。婚時,男子紅帽袍褂,而女子則珠冠霞佩,蟒襖角帶,端莊華麗,儼然明代之宮裝。若入殮之時,男女皆用明服,唯有功名者始從清制。故國之思,悠然遠矣!

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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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產稻,故人皆食稻。自城市以及村莊,莫不一日三餐,而多一粥二飯。富家既可自贍,貧者亦食地瓜,可無枵腹之憂。地瓜之種,來自呂宋,故名番藷。沙坡瘠土,均可播植,其價甚賤,而食之易飽。春夏之間,番藷盛出,掇為細絲,長約寸餘,曝日乾之,謂之藷纖,以為不時之需。而澎湖則長年食此,可謂饋貧之糧也。藷之為物,可以生食,可以磨粉,可以釀酒,可以蒸糕。唯長食者,須和以鹽,始可消化。若煮以糖者,僅為茶點而已。

  稻之糯者為朮,味甘性潤,可以磨粉,可以釀酒,可以蒸糕。臺人每逢時歲慶賀,必食米丸,以取團圓之意,則以糯米為之也。端午之粽,重九之粢,冬至之包,度歲之糕,亦以糯米為之。蓋臺灣產稻,故用稻多也。

  麥為溫帶之產,臺灣較少。其麥粉多來自他省。近則多用洋粉,製餅作麵,皆粉為之,消用頗宏。歲時慶賀必用紅龜,象其形也。白者謂之饅頭,則喪祭為之爾。糕餅之餡,多用豆,或以麻,或搗落花生為末而和之。臺灣產糖,故食糖亦多也。

  酒以成禮。祀神燕客,多用老酒,以朮釀之,味甘而酖;陳者尤佳,故曰老酒。市上可沽,然不及家釀之美。老酒之紅者用於嫁娶,取其吉也。村莊之間,或以地瓜為酒,其味較淡。而番社則以黍釀之,親朋相見,以此為歡。亦既醉止,載歌載舞,頗有太古之風。番俗凡有罪者,課其牛酒。一飲之後,嫌疑盡釋,故無用刑之罰。而漢人之與媾和者亦以牛酒。然番既嗜酒,酗飲之後,每至僨事。挾彈而出,殺人為雄,其性然也。外省之酒,如北地之高粱、紹興之花朝,消用亦廣。海通以後,漸用洋酒,其數甚微,唯為官紳酬酢之物,尚不至為漏也。

  臺灣之饌與閩粵同。沿海富魚蝦,而近山多麋鹿,故人皆食肉。饌之次者為魚翅、為鴿旦,皆土產也。盛宴之時,必燒小豚。而粵莊則殺貓,以其首饗貴客。閩粵之中各有佳肴,唯嗜之不同爾。

  故例:禁殺耕牛,食之者寡。而談果報者且以食牛有罪。蓋以祀天祭聖,始用太牢,平日未堪食此,以其有耕田之勞也。凡宰牛者謂之牛戶,例須納稅;鄉間每私屠之。若遇祈雨、求晴之時,官必禁屠,而民間之建醴祀神者亦多斷葷,以寓齋戒之意。

  檨為臺南時果。未熟之時,削皮漬鹽,可以為羞。或煮生魚,其味酸美,食之強胃。黃時汁多而甘,眾多嗜之。或以下酒,然非臺南人不知此味。赤崁筆談謂:『臺人以波羅蜜煨肉,鳳梨煮肺,亦海外奇製。』信不誣也。

  番石榴,亦名奈茇,遍生郊野。盛出之時,初皮棄子,和以油糖,下鹽少許,煮而食之,亦可下飯。檳榔可以辟瘴,故臺人多喜食之。親友往來,以此相餽。檳榔之子色青如棗,剖之為二,和以蔞葉石灰,啖之微辛,既而回甘。久則齒黑。檳榔之性,棄積消溼,用以為藥。近時食者較少。盈盈女郎,競以皓齒相尚矣。檳榔之幹,其杪如,切絲炒肉,味尤甘美。臺人謂之「半天」。

  臺灣果子最多。盛出之時,其價甚賤。而臺又出糖,故各處多製蜜餞。如新竹之萌薑,嘉義之梅李,鳳山之鳳梨糕,尤馳名。近數年來,旗後醫生林璣璋始以西法製鳳梨為罐頭,售之他處。若能擴大規模,消用愈廣,亦利源也。

冠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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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人之禮,男冠女笄,臺灣多以婚時行之。唯富厚之家,子女年達十六者,七夕之日,祀神祭祖,父師字之,戚友賀之。以紙製一亭,祀織女,以介景福。

  議婚之時,媒氏送女庚帖於男家,書其年月日。三日內家中無事,然後訂盟。間有誤毀器物者,則改卜;亦古者問名之意也。

  訂盟之日,男家以戒指贈女,附以糕餅之屬。母嫂親往,女奉茶。既定,女家留宴。或僅遣媒氏送之。

  納采之禮,俗曰「插簪」。男家以金簪一對,繫朱絲,置於盒內,或用銀簪,視其貧富。具豚羊、糕餅、糖品、鮮花、老酒、大燭之屬,媒氏乘轎前導,鼓吹送之。女家酬以糕餅時果,若香蕉、鳳梨、芋頭、紅柑之類。各以其物,分饋親友。

  納徵之禮,俗曰「完聘」。男家具婚書聘金,介以鳳冠、蟒襖、衣裳、繡靴、金鐲、珠花及大餅、糖品之屬,送至女家。又以錫製檳榔兩座,每座四葉,一書「二姓合婚」,一書「百年偕老」。女家收一,復婚書,以糕餅時果答之,又以紅帽、緞靴、袍褂、鞋襪及荷包、扇袋、書籍、筆硯之類饋婿。別以錫盒兩座,一植蓮蕉、一植石榴,以銀製榴實四顆,桂花數朵,繫紅絲纏繞枝頭,謂之連招貴子。男家種於庭際,以示昌盛。納徵之禮,略同納采。而臺南則同時行之。

  請期之日,命媒氏送日課於女家,別具更儀。女家反之。更儀者,催粧之禮也。

  親迎之日,卜吉而冠,擇戚屬少女父母兄弟俱存者為賓,倣古者筮日筮賓之禮也。婿坐堂上,置冠履新衣於竹篩,以香薰之,祓不祥也。賓三梳婿髮而加之冠,三加之義也。既冠,拜先祖,告廟也。次拜父母,無父母者主婚者代之,醮以酒,申戒辭,倣醮席也。次拜諸父兄長,皆答之,重成人也。是時女亦行笄禮,如前儀,唯賓用童子。既畢,設筵以餞,女首坐,父母兄弟姊妹以次陪。酒三巡而徹。凡冠笄之禮,俗曰「上頭」。先以糯米磨為大丸,上點以紅,分饋親友。是日合家食之,以取團圓之意。

  親迎之時,婿具衣冠,乘大轎,圍紅綵。媒氏先導,鼓吹從之。以朋輩四人為燦行,兩童子提燈,兩童子鳴鑼,皆乘轎。沿途放爆竹,雖遇官長不令避焉。凡納徵親迎,名具禮盤,一人肩之先行,以為贄。盤內置豚羊肩各一,鹿脯兩片,明筋兩束,冬瓜冰糖各數片,紅酒兩瓶。女家收之,答以糕餅時果之屬。唯親迎易鹿脯為鴨,鴨形如雁,以行奠雁之禮。

  婿至女家,駐轎於庭,款燦行者於別室。女弟三致茶湯,婿具儀答之。次致荷包,答以練裙,贈女弟以花炮。女盛粧出廳,父醮以酒,母命之,立於堂中,向外而拱者三。婿答之。母為著練裙,父蒙以帕。婿退。花轎進門,紫姑扶女登轎,樂作而行。以兩童子提宮燈,乘轎前,媵婢從之。女家放爆竹,閉門,以示不歸之意。非親迎者,婿俟於堂,禮稍殺。

  花轎之後,蓋以竹篩,朱畫八卦,避不祥也。既至,少駐於庭。一童子以盤奉雙柑,請新人出,婿揖之,女拱手答拜。紫姑扶出。預請福命婦人攜新人手,以一手擎竹篩覆之。足履紅,婿並行,直入洞房。以竹篩置床上,案上置銅鏡一。交拜訖,婿為揭帕,並坐案前,燃華燭,飲合酒。翌日,紫姑歸婦家傳語,告成婚也。男家以鮮花糖包饋之。

  三日,廟見,拜祖先,成婦道也。次拜舅姑,坐而受之。次拜伯叔諸母,立而答之。眾就坐,新婦獻茶,致履襪之屬以為贄,分卑幼以荷包,各答以儀。既畢,宴新婦於堂,諸母姊妹陪之。姑酌酒,數巡,徹席,送婦家。引新婦入廚房,親井臼,理蘋蘩之事。是日,婦家以食物餪女,命女弟致之,轉致之姑。別以首飾香奩之屬饋女。女弟乘轎往,鼓吹前導。婿迎入,坐於堂左,獻茶。少頃,導入房,俗曰「探房」,宴之。婿及新婦饋以儀,翁母亦饋之,又答以糕餅柑蕉之屬。

  旋車之期,臺南以第四日。而各屬或以五、六日,七、八日。先期外父母具柬,命女弟請之。婿與女偕來,鼓吹前導。至家,女先入,婿從之,合拜先祖,次拜外父母及諸父諸母。各具贄,反之。分卑幼以儀,受而不報。就坐,獻茶。少頃開宴,婿居左。宴女於內,亦居左。畢辭歸,外母率眷屬出見,婿揖之。外父以席送婿家,報前貺也。饋婿以儀及米糕、糖豆、大餅、紅桃、時果之屬,又以雛雞兩對置轎中,婿家畜之,以寓蕃衍之意。

  凡新婚,戚友致賀。以三日宴女賓,四日宴男賓。數月之後,兩家有慶,乃具筵相宴,是為會親之禮。

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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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病篤,置床堂左,謂之「搬鋪」,易簀之義也。既絕,乃哭,披髮袒臂,跣足擗踊,少須分告戚屬。既嫁之女,聞喪即歸,望閭而哭。越日乃殮。

  將殮,梳沐襲衣含飯,設坐堂中,備物以祭,謂之「辭生」。既畢,子女扶就殮,憑棺哭,親友臨弔。

  設靈於堂,早夜哭,朝夕上飯。七日一祭,謂之一旬。七旬卒哭,延僧禮懺,入夜徹靈。凡喪視家之有無,或三旬而徹、或百日而徹。卑幼之禮稍殺。

  三旬之日,女婿祭之,以祭品分致戚屬。而親友之奠者,多在卒哭。

  謝弔以夜,孝男具喪服,一人持燈,至門,免冠拜。置帖門縫,不敢見也。分胙於人,謂之「答紙」。

  除靈之時,收魂帛於匣,祭時乃啟。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朔望朝夕奠哭,猶素服,餘哀未忘也。

  凡葬於卒哭之後者,前三日舉哀,朝夕奠,曰「開堂」。親友畢弔,曰「辭堂」。厥明,移柩舉奠,出門,魂轎香亭之屬畢具,以一人在前放紙,鼓樂從之。富家或糊方相,裝鬼卒,謂之「開路神」,至墓焚之。親友白衣送,或祭於道左,謝以帛。將至,孝男跪謝。親友返,各謝以帛。之時,孝男撮土。既畢,題主、設祭而返。至家,設坐以祭。三日,至墓謝土。

  大祥以二十四月為期。而臺人有計閏扣除者,謂死者無閏。唯縉紳家乃遵制行之。

  忌辰必祭,生日亦祭。富厚之家且有演劇置酒者,謂之「陰壽」,戚友亦具禮賀之,非禮也。

  清明之日,祭於宗祠。冬至亦然。祭畢飲福。小宗之祠,一族共之。大宗則合同姓而建,各置祀田,公推一人理之,或輪流主之。凡祀田不得私自變賣。無宗祠者祭於家。

  家祭之禮,載於歲時。泉人日中而祭,漳人、潮人質明而祭。

演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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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劇為文學之一,善者可以感發人之善心,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其效與詩相若。而臺灣之劇,尚未足語此。臺灣之劇,一曰亂彈;傳自江南,故曰正音。其所唱者,大都二簧西皮,間有崑腔。今則日少,非獨演者無人,知音亦不易也。二曰四平,來自潮州,語多粵調,降於亂彈一等。三曰七子班,則古梨園之制,唱詞道白,皆用泉音。而所演者,則男女之悲歡離合也。又有傀儡班、掌中班,削木為人,以手演之,事多稗史,與說書同。夫臺灣演劇,多以賽神。坊里之間,醵資合奏。村橋野店,日夜喧闐。男女聚觀,履舃交錯,頗有驩虞之象。又有採茶戲者,出自臺北,一男一女,互相唱酬,淫靡之風,侔於鄭衛,有司禁之。

歌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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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之人,來自閩粵,風俗既殊,歌謠亦異。閩曰南詞,泉人尚之;粵曰粵謳,以其近山,亦曰山歌。南詞之曲,文情相生,和以絲竹,其聲悠揚,如泣如訴,聽之使人意消。而粵謳則較悲越。坊市之中,競為北管,與亂彈同。亦有集而演劇,登臺奏技者。勾闌所唱,始尚南詞,間有小調。建省以來,京曲傳入。臺北校書,多習徽調,南詞漸少。唯臺灣之人,頗喜音樂,而精琵琶者,前後輩出。若夫祀聖之樂,八音合奏,間以歌詩,則所謂雅頌之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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