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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猶堂全書/第二集/第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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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與猶堂全書
第二集第十卷
作者:丁若鏞
1938年
第十一卷

論語古今注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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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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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啓予足,啓予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氷。’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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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啓,開也。曾子以爲受身體於父母,不敢毀傷,《孝經》文故使弟子啓衾而視之。」○曰:「《詩ㆍ小雅ㆍ小旻》篇文。」○補曰吾知免者,知其得免於刑戮。○曰:「呼小子者,欲使聽識其言。」

曰:「自知免於患難。」○駁曰非也。《集解》ㆍ《集註》,皆不以爲免於刑戮者,以古有刖足,本無斷手,而曾子『啓予手』,似無與於刑戮,故第以毀傷言之。然毁傷有二法,一是刑戮,一是撲損。『易則易,于則于』,兩騎作說,謂之患難,可乎?古者原有支解之刑,故〈秋官〉條狼氏誓僕曰殺,誓馭曰車轘,云:「車裂也。」三代盛時,早有此法。《春秋傳》云:「人轘高渠彌。」十八又曰:「轘觀起於四竟。」卄二《史記ㆍ蔡澤傳》云:「吳起枝解。」《淮南子》云:「張儀枝解。」皆車轘之遺法也。然則啓其手足而自幸其免於刑戮,是其義也。君子懷刑,故重於犯惡,戰兢臨履,豈可但以樂正子之下堂傷足當之哉?薛畏齋云:「臨終將這身體還造化,方不愧于天地,不愧于父母。人若有曾子之心,便是龍逢比干身首分裂,與啓手啓足一般。不然即老死牖下,與刀鋸戮辱何異?」

《孝經》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祭義〉曰:「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曰,『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此固孝子之至意,然曾子臨終之語意,不止是。

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司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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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孟敬子大夫仲孫捷。」云:「武伯之子。」朱子曰:「問之者,問其疾也。鳥畏死故鳴哀,人窮反本故言善。容貌擧一身而言。」〈玉藻〉之九容補曰暴,猝急也。義見下慢,怠惰也。信者,誠之著也。朱子云:「近信則非色莊。」朱子曰:「辭,言語也。氣,聲氣也。〈玉藻〉云:「氣容肅。」〈鄕黨〉云:「屏氣似不息者。」鄙,陋也。」○補曰倍與偝通,諧聲爲悖。皆乖反之意○邢曰:「木豆謂之豆,竹豆謂之籩。《爾雅ㆍ釋器》文豆盛菹醢,濡物也籩盛棗栗。」凡燥物皆籩實也補曰有司,謂籩人ㆍ醢人及宗祝之類。

李充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以其愼終始,在困不撓也。禽獸之將死,不遑擇音,唯吐窘急之聲,人若將死而不思令終之言,唯哀懼而已者,何以別於禽獸乎?是以君子之將終,必存正道,不忘格言,臨死易簀,困不違禮,辯論三德,大加明訓,斯可謂善言也。」此義極好,然經旨在有意無意之間。

曰:「此道,謂禮也。動容貌,能濟濟蹌蹌,則人不敢暴慢之。正顏色,能矜莊嚴栗,則人不敢欺詐之。出辭氣,能順而說之,則無惡戾之言入於耳。」○駁曰非也。疑『斯遠』二字宜屬他人,故爲此說。然若如說,『斯近』二字又難讀。朱子之義,不可易也。○又按〈邶風〉曰:「終風且暴。」《毛傳》曰:「暴,疾也。」疾風謂之暴風,故其詁如是也。〈項羽本紀〉曰:「何興之暴。」動容貌,有二病,一是急疾妄動,一是怠惰重動。二者俱不中禮,故欲遠之。

引證《說苑》曰:「曾子有疾,孟儀往問之。曾子曰,『鳥之將死,必有悲聲,君子集大辟,必有順辭。禮有三儀,知之乎?』對曰,『不識也。』曾子曰,『坐。吾語汝。君子修禮以立志,則貪欲之心不來。君子思禮以修身,則怠惰慢易之節不至。君子修禮以仁義,則忿爭暴亂之辭遠。若夫置罇俎列籩豆,此有司之事也。君子雖勿能可也。』」〈修文〉篇

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挍,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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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挍,角也,報也。象交手相爭曰:「言見侵犯不挍。」坊本,誤作校曰:「友,謂顏淵。」○知爲顏淵者,以『昔者』。

曾子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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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曰:「六尺之孤,年十五以下。」云:「《周禮ㆍ鄕大夫職》云,『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七尺爲二十,六尺爲十五也。」補曰寄,委任也。百里,諸侯之國也。古法,上公之封,不過百里。《易》曰:「震驚百里。」命,一國之興亡也。《詩》曰:「駿命不易。」○曰:「大節,安國家,定社稷。」補曰國有艱險之會,如竹之有節,是大節也。○補曰奪,強取也。○朱子曰:「與,疑辭。也,決辭。設爲問答,所以深著其必然也。」

曰:「寄命者,攝君之政令。」云:「君在亮陰,可當國攝君之政令。」駁曰非也。委以國政,則皆是寄命,豈必亮陰之冢宰乎?管仲子產,是寄命也。

曰:「託六尺之孤者,若周公霍光。」○駁曰非也。所論,上不必達於周公,下不可逮於霍光霍光雖不負昭帝,功不掩罪,何足與於是?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爲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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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士,業道之稱。弘者,函容之大也。《易》云:「含弘光大。」毅者,執守之強也。毅字,象猛獸發怒毛豎任,行者所擔負也。〈小雅〉云:「我任我輦。」〈王制〉云:「輕任幷重任分。」弘者,量也。毅者,力也。任重致遠,須力量也。《詩》曰:「德輶如毛,民鮮克舉之。」

曰:「毅,強而能斷也。」○駁曰非也。《左傳》曰:「致果爲毅。」所據者,此也。然彼是軍行之舊訣,非此經之義也。朱子改之爲強忍以是也。

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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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詩所以感其善心,禮所以束其筋骸,非禮,勿視ㆍ聽ㆍ言ㆍ動樂所以和其志意。感發故能興起,束飭故能立身,和壹故能成德。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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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民,謂農ㆍ虞ㆍ工ㆍ商也。由之,謂由斯道也。知之,謂知斯道也。非精義入神,不可以知道,故曰『操賤業者,不可使知之,惟士業道』。《易》曰:「百姓日用而不知。」《禮》曰:「儒者以道得民。」

曰:「此一民字,除學宮俊秀及士ㆍ官師外,即官九職任民之民,其事即九職任事之事。如三農ㆍ園圃ㆍ百工ㆍ商賈以及虞衡ㆍ藪牧ㆍ嬪婦ㆍ臣妾ㆍ閒民,皆民也。三農生九穀,園圃毓草木,百工飭八材,商賈通貨賄,皆事也。使之者,但使播種藝植,而不告之以因天因地之情,但使飭化阜通,而不更導之以審曲面勢懋遷化居之意,祗使行事,未嘗使知義也。上之不使民知,豈欲愚黔首哉?」○此說似然,猶未備也。

曰:「夫天下之人,有君子焉有小人焉,其必一君子治衆民,然後天下治。若使天下之人,家諭戶曉,而民咸爲君子,是天下無民也,無民非國也。故雖之世,民自民矣。非上之人不能喩之,如人愚黔首然,以其不可故也。」○駁曰非也。孔子親口自言曰:「有教無類。」〈衛靈公〉而又反之曰:「不可使知之。」有是理乎?《書大傳》曰:「公ㆍ卿ㆍ大夫ㆍ元士之適子,十五入小學。」故說者遂謂孟子所云『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弟之義』者,亦不過貴族。然〈王制〉曰:「卿ㆍ大夫ㆍ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所謂國俊者,即朱子所謂凡民之俊秀者。《周禮ㆍ大司徒》:「以鄕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以鄕八刑糾萬民,以五禮防萬民之僞,以六樂防萬民之情。凡萬民之不服教者,歸于士。」名曰萬民,豈復有尊卑貴賤於其間乎?聖人之心,至公無私,故孟子曰:「人皆可以爲。」豈忍以一己之私欲,愚黔首以自固,阻人之路哉?設欲自固,亦當教民以禮義,使知親上而死長,然後其國可守。眞若愚黔以自固,則不踰朞月,其國必亡,其驗也。特道體至大,造端乎夫婦,而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彼耝耰鍛斲之賤,販糶漁獵之徒,將何以盡知其精微乎?況資稟不齊,愚魯不慧者,貴族亦時有之,況賤族乎?若是者,但可使由之而已,非欲隱之,力不給也。孔子所言者,勢也,非謀也。

子曰:「好勇疾貧,亂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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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好勇而不安分,則必作亂。自作亂惡不仁而使之無所容,則必致亂。人作亂」○補曰古者賤則貧,言貧則賤在其中,言富則貴在其中。子曰:「富而可求,吾亦爲之。」

引證孟子曰:「仲尼不爲已甚者。」

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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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周公者,周公旦。」云:「春秋之世,別有周公,恐與彼相嫌,故注者明之。」補曰驕,矜己也。吝,嗇施也。或曰吝當讀之爲改過不吝之吝。驕者,自矜其善也。吝者,不改其惡也曰:「驕亢則君子不至,吝嗇則小人不附。」

子曰:「三年學,不至於穀,不易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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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穀,祿也。」陸氏《釋文》○孫綽亦云補曰古者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然好學者苦少。甫及三年,必舍學趣仕,故孔子歎之。

曰:「穀,善也。言人三歲學,不至於善,不可得。言必無也,所以勸人學。」○駁曰非也。不至於穀者,惡人也。不易得者,難得也。凡物之美者,謂之難得,今也憶慕惡人曰如是者難得,有是理乎?適足以沮人學,不知其勸也。

質疑君子學道,非爲仕也,然君子未嘗不欲仕。若以志於祿者,皆以爲非,則全德者少矣。且三年學,不可謂久。

子曰:「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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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篤,牢固也,《爾雅ㆍ釋詁》注謂篤其信道之誠,以好學也。○補曰善,猶修也,通作繕,亦修治也。《莊子》云:「庖丁善刀而藏之。」謂守其至死不變之志,以修道也。《中庸》曰:「修道之謂教。」補曰危者,將亡也。亂者,不治也。不入不居,互文也。

曰:「不入,始欲往。不居,今欲去。危者,將亂之兆。」○駁曰非也。不入不居,別無深賤。且危甚於亂,朱子云:「亂邦,未危而刑政紊。」謂之將亂,可乎?

曰:「守節至死,不離善道。」○駁曰非也。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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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位,朝廷所立之地。在大臣之位,當謀大臣之政,在邑宰之位,當謀邑宰之政。賤而無位者,不謀仕者之政。○曰:「此與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本是一章,複簡重出。」

曰:「欲各專一於其職。」云:「此章,戒人侵官也。」駁曰非也。古有官聯之法。

子曰:「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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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師摯樂師,名。」下篇云:「大師。」補曰始者,三篇之始作也。終則曰三終亂者,一篇之卒章也。朱子云:「亂,樂之卒章也。」古者合樂,必歌三篇,〈周南〉則〈關雎〉ㆍ〈葛覃〉ㆍ〈卷耳〉也。見〈鄕飲〉ㆍ〈鄕射〉ㆍ〈燕禮〉諸篇洋洋,溢發之意,孔子聽樂而歸,追憶而贊美之。

曰:「始,猶首也。道衰微,之音作,正樂廢而失節,大師,識〈關雎〉之聲,而首理其亂者。」○駁曰非也。首理其亂,而猶曰〈關雎〉之亂,則仍亂矣。○《楚辭》注曰:「亂者,樂節之名。」《國語》云:「以那爲首,其輯之亂曰自古在昔。」輯,成也凡篇章旣成,撮其大要,以爲亂辭。〈樂記〉曰:「旣奏以文,又亂以武。」古賦亂曰皆卒章也。見《大全》《史記》曰:「〈關雎〉之亂,以爲風始。」司馬遷亦誤讀。

顧麟士曰:「案〈鄕飲禮〉ㆍ〈鄕射禮〉ㆍ〈燕禮〉,樂凡四節。工歌〈鹿鳴〉之三,此第一節。笙入,樂〈南陔〉之三,此第二節。間歌〈魚麗〉之三,笙〈由庚〉之三,此第三節。乃合樂〈周南〉ㆍ〈召南〉,此第四節。解亂爲卒,則此第四節,處三節之後,是其義矣。」○駁曰非也。若然,師摯之始,又何解?

考異王應麟云:「師摯鄭康成太師之名。太師孔安國以爲哀公時人,康成以爲平王時人。」○此事可疑。或之樂章,本是太師所編定,《周禮》大師教六詩故名之曰『師摯之始』,非孔子所親見者,今不可攷。

子曰:「狂而不直,侗而不愿,悾悾而不信,吾不知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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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狂,肆也。侗,無知貌。《莊子ㆍ山木》篇云:「侗乎其無識。」朱子曰:「愿,謹厚也。悾悾,無能貌。」○曰:「馬之蹄齧者必善走,有是病而無是德,則天下之棄才也。」

曰:「侗,未成器之人。」○駁曰非也。成器者豈易乎?

子曰:「學,如不及,惟恐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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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學一字爲句。○補曰如不及,其情如行人趁關門,恐其閉惟恐失,其情如貪夫見金玉。

曰:「學自外入,至熟乃可長久。」○駁曰非也。孔子之意,非謂旣得而患失也。嚮道而行,如有重寶在前,爲他人所先獲,此之謂惟恐失之。

子曰:「巍巍乎!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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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巍巍,高大之貌。」○補曰有天下,謂取以爲己有也。孟子云:「朝諸侯有天下。」自古以來,凡得天下者,無不用意用力,獨二人,無意天下,全不用力,而天下自至,是其巍巍然超絶百王,不可幾及者也。○補曰與,干也。不以身干與其事曰:「言己不與求天下而得之。」云:「自以功德受禪,不與求而得之。」

王充《論衡》曰:「經云『上帝引逸』,謂也。承安繼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爲,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乎!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王莽傳〉,太后詔曰:「選忠賢,立四輔,羣下勸職。孔子曰,『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劉寔作〈崇讓論〉云:「有天下不與,謂賢人讓于朝,小人不爭于野。以賢才化無事,至道興矣。已仰其成,何與之有?」○駁曰非也。任賢使能,政之大者,安在其不與政也?此與『恭己正南面』一節,指意不同,當從何晏之說。

江熙曰:「受禪,有天下之極,故樂盡其善,歎不與竝時。」駁曰非也。此謂孔子不與也,豈非曲解?

子曰:「大哉!之爲君也。巍巍乎!惟天爲大,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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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則,法也。」○曰:「蕩蕩,廣遠之稱。」○補曰名,猶名言,《左傳》云:「名言玆在玆。」謂形諸言語也。文章,禮樂法度之著見後世者也,謂雖不能名言,其文章粲然。

曰:「民無能識其名。」一本無『其』字曰:「仁如天,不可名狀,非不識其名也。」○駁曰說,是也。

引證《孟子》曰:「孔子曰,『大哉!之爲君。惟天爲大,惟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君哉!也。巍巍乎!有天下而不與焉。』」〈滕文上〉《孟子》所引,與《論語》不同。或亦記者之誤。

引證《春秋繁露》:「孔子曰,『唯天爲大,唯則之。』則之者,大也。『巍巍乎,其有成功也』,言其尊大而成功也。」〈奏本〉篇

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之際,於斯爲盛。有婦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陸氏本,作有亂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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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五人,臯陶伯益。」○曰:「亂,治也。《爾雅ㆍ釋詁》文治官者十人,謂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畢公榮公太顚閎夭散宜生南宮适,其一爲文母。」云:「太姒也,從夫之諡。」補曰特言孔子者,承武王之言,故稱姓。才難,謂人才難得也。際者,交會也,謂聖主賢臣相遇之際也。《莊子》云:「仁義之士貴際。」斯者,武王之時也。言際會,至而尤盛,故彼五而此十。然有婦人焉,不能滿十,其難可知。○曰:「三分天下,有其二,故之人,咸被其德。」曰:「其餘九州而有其六文王率諸侯以事,是服事也。」韓獻子云:「文王之叛國以事,知時也。」見四年

曰:「際者,交會之間。交會之間,比於最盛多賢才。」○駁曰非也。際者,聖主賢臣之際會,孔子本論人才之盛衰,則於斯爲盛者,謂際會,至而尤盛也。昔五而今十說豈可通乎?

質疑《集注》云:「周室人才之多,惟之際,乃盛於此,降自,皆不能及。」○之命官,本二十二人,非不多矣。此經所言者,不過五人,至於十人,不得云彼盛於此。且語脈顚倒,恐非本旨。舊說雖有病,亦以爲最盛,誠以五與十不相當也。

考異朱子曰:「亂本作乿,古治字也。」○曰:「《古文尚書》『德惟乿,否德亂』,正與《集注》合。乿字,從爪從糸從乚,取以手理絲而有條理也後人亂字加乙,與乿字相似,故遂誤以乿爲亂。」見〈通義〉曰:「亂之爲治,亦猶糞之爲掃。不然,《爾雅》何有亂治也之文?」

考異陸氏《釋文》曰:「予有亂十人,或作亂臣十人,非。」○王應麟《困學紀聞》云:「《釋文》『予有亂十人』,《左傳》,叔孫穆子亦曰『武王有亂十人』,劉原父謂『子無臣母之理』,婦人蓋邑姜也。然本無臣字,舊說不必改。」○梅氏〈泰誓〉雖不足信,其稱『亂臣十人』者,本竊此經文也。舊本之原作『亂臣』可知。《左傳》之文,安知不落一字乎?

曰:「孔子武王之言而及文王之德,且與泰伯,皆以至德稱之,其指微矣。」云:「范氏謂其指微,得非專爲名分言歟?以泰伯文王爲至德,以爲未盡善,非指微歟?」此說謂孔子亟稱太伯文王爲至德,其意爲微刺武王也。其言有難通者,美文王以刺武王,可也,美泰伯以刺武王,不可也。何者?美泰伯文王受其刺,豈獨以武王爲未盡善乎?且以名分言之,文王其可曰恪守名分乎?三代之法,皆天子邦畿千里,上公不過百里,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安在其守名分乎?且之克周公之所爲也,武王何嘗獨辦?之先正,偏於武王常有不滿之意,其論不公。總之,泰伯之至德,不害於文王文王之至德,不害於武王,其必立一而廢一,若冰炭之不能皆熱,則恐非孔子之本意。孔子文王周公,必無所貶,則獨貶武王,有是理乎?

引證周生烈子云:「嘗駕五龍以騰衢,嘗服九駮以馳塗,此上御也。」出《太平御覽》柳識〈弔夷齊文〉云:「五刃不礪于庫,九駿伏轅于塗。」○王應麟云:「五龍ㆍ九駮,謂五臣ㆍ九臣。」

子曰:「,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吾無間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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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間,罅隙也,象月入門隙言翕然愛慕,無罅隙然也。○曰:「菲,薄也。致孝,祭祀豐潔。」○朱子曰:「黻,蔽膝也,以韋爲之也,與韍通冕,冠也,前低而後高,冕者,俛也皆祭服也。溝洫,田間水道,以正疆界備旱潦者也。」云:「方里爲井,井間有溝,溝廣深四尺,十里爲成,成間有洫,洫廣深八尺。」補曰三者,所以薄於自奉而厚於神人。

曰:「言己不能復間厠其間。」○駁曰非也。不知何解。

質疑《集注》云:「謂指其罅隙而非議之。」云:「〈先進〉篇,『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相好,而孔子間之,則是可曰指其罅隙而非議之,今所論者一人而已,又安有罅隙之可指乎?閔子騫爲一邊,其父母昆弟爲一邊,故得稱曰『人不間』。若單言子騫,則『人不間』三字,用不得矣。

子罕第九凡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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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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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罕,希也。利,謂利民ㆍ利國之利也。命,天命也。仁者,人倫之成德也。數言利則傷義,數言命則褻天,數言仁則躬行不逮,斯其所以罕言也。

曰:「仁者,行之盛也。寡能及之,故希言。」○《論語》記夫子言仁,多矣。然言之旣罕,記之不遺,其實不多也。司馬牛問仁,子曰:「爲之難。」注云:「行仁難。」故其言也訒,此罕言仁之義也。子曰:「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躬所行者仁而已。君子之罕言仁,恐言之先於行也

袁滄孺曰:「此三者,聖人何嘗不言?只是要把利與命與仁竝言,聖人則罕言之也。蓋天理ㆍ人欲,不容一口而談。如『賜不受命,而貨殖焉』,此不以利與命並言之一徵也。如『仁者先難而後獲』,此不以利與仁並言之一徵也。此是分剖道心ㆍ人心之意。」說,與此同駁曰非也。古文條暢,不如是拘攣也。苟如是也,下『罕』字不得。

達巷黨人曰:「大哉,孔子!博學而無所成名。」子聞之,謂門弟子曰:「吾何執?執御乎,執射乎?吾執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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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達巷者,黨名。〈曾子問〉云:「昔者吾從老聃,助葬於巷黨。」此黨之人,美孔子博學道藝,不成一名而已。云:「專精一藝,則人以一藝稱之,而得有所成名。彼則博學而泛兼衆藝,則人不得以一藝稱之。」」○曰:「聞人美之,承之以謙,吾執御,欲名六藝之卑也。」

曰:「達巷黨人,惜其不以一善得名於世。」○『大哉』二字,無憾之辭,豈有嗟惜之意乎?

王應麟云:「甘羅曰,『項槖七歲爲孔子師。』董仲舒〈對策〉云,『此亡異達巷黨人不學而自知。』孟康注,『黨人,項槖也。』《隷釋》載〈逢盛碑〉,以爲后槖孟康之說,未知所出,《論語注疏》無之。」○駁曰非也。道聽而塗說也。

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衆。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衆,吾從下。」純,音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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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冕,祭服之冠。見〈春官ㆍ司服〉曰:「古者績麻三十升布以爲之。」云:「注〈喪服〉云,『布八十縷爲升。』」曰:「純,絲也。絲易成,故從儉。」蔡淸云:「用絲比之,績麻爲之者,較爲省儉。」朱子曰:「臣與君行禮,當拜於堂下。君辭之,乃升成拜。云:「案〈燕禮〉,公酬賓,賓降西階下,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辭賓,升成拜。注升成拜,復再拜稽首也。」泰,驕也。」○曰:「孔子時君弱臣強,徑自拜於堂上。」

曰:「冕,緇布冠也。」○顧麟士曰:「《書ㆍ顧命》,『王麻冕ㆍ黼裳,卿士ㆍ邦君麻冕ㆍ蟻裳,太保ㆍ太史ㆍ太宗皆麻冕ㆍ彤裳。』呂氏云:「麻冕ㆍ黼裳,王祭服,卿士ㆍ邦君祭服之裳皆纁。今蟻裳者,蓋無事於奠祝,不欲純用吉服,有位於班列,不可純用凶服,酌吉凶之間,示禮之變也。」又據〈士冠禮〉,緇布冠,不必即爲麻冕,但《集註》亦本孔安國,不敢深辨。」○〈顧命〉上文云:「二人雀弁,四人綦弁。一人冕執劉,一人冕執鉞,一人冕執戣,一人冕執瞿,一人冕執銳。」皆直言冕。惟王及卿士ㆍ邦君ㆍ太保ㆍ太史ㆍ太宗,特標麻冕,則冕與麻冕異矣。麻冕或是冕上加麻,如〈曾子問〉所云麻弁絰,出疆君薨,其入共殯服與此經所論麻冕者,原自不同。顧氏欲以〈顧命〉之麻冕當之,謬矣。然冕者,俛也。前低後高,其狀微俛,故名之曰冕。與緇布冠,其制絶殊。孔安國訓之爲緇布冠者,蓋謂冕亦黑布所製之冠,非直指冠禮始加之緇布冠也。云:「冠者,首服之總名,冕者,冠中之別號。」

曰:「《周禮》有六冕,以平板爲主,而用卅升麻布衣板,上玄下纁,故云麻冕禮也。」○駁曰非也。《周禮ㆍ司服》,冕服有六,而六服同用一冕,特其旒數有多少耳。〈夏官ㆍ弁師〉註況冠冕之色,緇則全緇,素則全素,爵則全爵,雀頭色綦則全綦,靑黑色上玄下纁之冠,未之聞焉。〈玉藻〉之玄冠縞武,非所引也

引證《大戴禮》云:「貴本之謂文,故尊之尚玄酒也,豆之先大羹也,大路之素幭也,郊之麻冕也,一也。」○《荀子ㆍ禮論》曰:「郊之麻絻。」《韻會》云:「麻冕也。」《集韻》,亦作㡈《史記ㆍ禮書》亦用此語。麻冕,蓋郊祭所用也。

曰:「純,黑繒也。」見《釋文》王應麟曰:「音純,側基反,而《釋文》以爲下音。今讀者從上音如字,非也。按《儀禮疏》,古『緇』ㆍ『䊷』二字並行。緇布之緇,本字不誤。䊷帛之䊷,多誤爲純。《周禮》『純帛』注,純實緇字,古緇以才爲聲。」《詩ㆍ行露》箋:「䊷帛。」《釋文》云:「䊷音緇,依字糸旁才,後人以才爲屯,因作純。」又〈丰〉詩箋云:「士妻䊷衣。」《儀禮》:「純衣。」《釋文》無音,亦非。《集解》:「純,絲也。」取《說文》絲美於麻,孔子謂之儉者,蠶絲易於細繅,布縷難於細績故也。

引證《白虎通》曰:「麻冕者何?宗廟之冠也。」前俛而後仰,故謂之冕。所以用麻爲之者,女功之始,示不忘本也〈祭統〉曰:「君純冕立於阼。」純冕即古之麻冕,則是又通用於郊廟矣。

朱子曰:「八十縷爲升,須是一幅,闊不止二尺二寸方得。」云:「古尺僅當今尺五寸五分弱,其二千四百縷,雖用細絲減半,亦無所容,況麻質粗,又非可甚細者,升八十縷,豈注疏相傳之誤耶?」曰:「古二尺二寸,只是今一尺二寸爾,却用二千四百縷爲經,是一寸布,用二百經也。其細密難成,可知。」○今俗以四十縷爲一升,而其極細者,無踰於十五升,則八十縷三十升之說,本是先儒相承之誤,今不可攷。

子絶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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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絶,無之盡者。毋,《史記》,作無。」○補曰意者,億也。賈誼〈鵩鳥賦〉云:「請對以意。」或作臆以意億度曰意也。下篇云:「億則屢中。」必,猶期也。固,堅執也。〈曲禮〉云:「將適舍,求毋固。」我者,己也。舍己從人,謂之毋我。

曰:「以道爲度,故不任意,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故無專必。」○駁曰非也。

曰:「絶四,其實絶二而已,毋意即毋必也,毋固即毋我也。」○駁曰非也。

子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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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畏於。曰:「文王旣沒,文不在玆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人其如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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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畏,懼也。○曰:「人以兵圍之。」○曰:「邑。」○仲氏曰:「文不在玆,謂〈彖〉ㆍ〈象〉在此。玆者,指簡編也。」○曰:「文王旣沒,故孔子自謂後死。」仲氏云:「對旣沒而言。」補曰與通作預,從也,參也。《中庸》云:「夫婦之愚,可以與知。」○仲氏曰:「孔子明於《易》道,將作〈翼傳〉,以傳後世,時未及成,故曰『天欲亡此文,則我不得與有力於此文,如是則人可畏天其不欲亡此文,則我不當死於今日,人其奈我何』?云:「其如予何者,猶言奈我何也。」

曰:「玆,此也。言文王雖已死,其文見在此。此,自謂其身。」○曰:「言天將喪此文者,本不當使我知之,今使我知之,未欲喪也。」○曰:「天之未喪此文,則我當傳之。人欲奈我何,言其不能違天以害己也。」○註ㆍ註,粹然無瑕,唯不言其文爲何書耳。然文王所著之書,其因孔子之力而傳之後世者,唯〈彖〉ㆍ〈象〉而已。所謂斯文,非即〈彖〉ㆍ〈象〉乎?○仲氏曰:「斯者,指物之詞,某在斯ㆍ示諸斯,是也。若示諸斯之下,不言指其掌,則後世孰知其爲掌乎?彼不言掌,終無以知爲掌。此則文王之文,唯《易》而已,不言而自明若以道爲文,則上有,下有周公,何必文王是舉乎?聖人一生,唯聽天命,故《周易》一部,不離其身,過有難,得指而言之耳。古聖人紹天明稟天命之法,竝有易象,繼往開來者,捨孔子其誰?孔子胷中已具一部〈十翼〉,此時姑未撰述,故有此言也。」

質疑《集注》曰:「道之顯者謂之文,蓋禮樂制度之謂不曰道而曰文,亦謙辭。」○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見上篇道則言道,文則言文,不必以晦者爲道,顯者爲文。又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見上篇聖人遇患,每毅然不屈,恐未必一向執謙。且變道言文,未必爲謙。斯文者,文王之遺文也。《易》曰:「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

事實《春秋》六年春,公侵。《左傳》云:「公侵,取,爲討也。云:「地。取不書者,歸之。」往不假道於,及還,陽虎使自南門入,出自東門。云:「陽虎將逐三桓,欲使得罪於鄰國。」」○〈孔子世家〉云:「孔子,將適,過顏剋爲僕,,弟子以策指之曰,『昔日吾入此,由彼缺也。』之城缺處人聞之,以爲陽虎陽虎嘗暴人,人於是遂止孔子孔子狀貌類陽虎,拘焉五日。人拘孔子益急,弟子懼。孔子曰,『文王旣沒,文不在玆乎?』」○曰:「陽虎曾暴於顏剋俱行。」○曰:「定公之時,季氏雖在軍,不得專制。凡過不假道,穿城而躪其地,其令皆出自陽虎邑,必欲爲伐取以釋憾,而城適缺,顏剋穿垣而入,之暴以是也。至十五年,夫子過,適顏剋爲僕,以爲而圍之。」○之爲邑,審矣。陽虎之暴於,如在目中。

司馬貞曰:「邑。」《史記》注曰:「原有邑,但此時夫子去司寇出走。至八年始反,其非邑,可知。若《莊子》謂是地,則邑,或據《史記》,謂是邑,然陽虎不得暴邑,此眞風馬不及之事。乃有謂在地者,見《集註》卷首,則夫子初適,當桓司馬之厄,是時主司城貞子,未嘗畏。其次適,爲人所沮,雖近,然又與人無涉。最後則厄于之間,其非難,又明白可據者。」

引證《琴操》云:「孔子郭外,顏剋舉策指穿垣曰,『往與陽貨,從此入。』」《論語緯》云:「陽虎家臣顏高者,去爲孔子弟子,適令御車而前,故人疑之耳。」

曰:「畏於者,記者以衆情言之,其實孔子無所畏。」○駁曰非也。聖人亦有七情,兵至不畏,有是理乎?

大宰問於子貢曰:「夫子聖者與?何其多能也?」子貢曰:「固天縱之將聖,又多能也。」子聞之,曰:「大宰知我乎!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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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大宰,是太宰也。」太宰即天官冢宰曰:「太宰疑孔子多能於小藝。」朱子曰:「太宰蓋以多能爲聖。」曰:「縱,猶肆也。言不爲限量將,殆也。謙若不敢知之辭」○曰:「君子固不當多能。」朱子云:「多能,非所以率人。」

曰:「太宰,官名,或,未可分。」○曰:「《左傳》十二年,『公會槖臯子使太宰請尋盟,公不欲,使子貢對。』又子貢嘗適。故以爲是太宰也。」○曰:「孔子,遭桓魋之厄,微服而去,豈復有問子貢者?太宰即也。」○曰:「六年,公會,與子貢語,十二年,公會槖皐,與子貢語,其秋公會衛侯皇瑗,與子貢語,則爲太宰可知。」或曰:「六年,亦有太宰,與夫差問答,見〈檀弓〉。是年夫子正在,而子貢隨之,所謂從我於,是也,則此或是太宰,亦未可知。」○哀公季孫因太宰而納賂,則亦有太宰說,是也。

徐奮鵬曰:「說者皆斥太宰之謬,然說個與字及何其字,則亦非直以多能爲聖人也。乃揣摩而未得其所以多能意。」○此說精。

袁了凡云:「『太宰知我乎』,有謂之知我者,有謂之不知我者,俱非語意。當時太宰知我多能之故乎,以起下。」○此說亦好。

曰:「縱,謂縱之,聽其所爲也。子貢言夫子未受天命,是以不得行聖者之事耳。聖者之事,謂制作也。作者之謂聖。若天縱之則夫子且聖,將且也而其人適又多能也。」○此說甚好。恐是正義。

曰:「固,故也。將,大也。」注云:「天固縱大聖之德。」駁曰非也。

曰:「子云,‘吾不試,故藝。’」《集注》,與上章合爲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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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牢,弟子琴牢。」《家語》云:「琴牢人也。字子開,一字。」○云:「子牢。」曰:「試,用也。孔子自云,『我不見用,故多技藝。』」

曰:「與前章異時而語,故分之。」云:「弟子記夫子此言之時,子牢因言昔之所聞有如此者,其意相近,故併記之。」曰:「《論語》於門弟子,例稱字,或以子稱,未有單稱名者,唯此與『問恥』單稱名,其爲二子之自書無疑。」蓋前十篇,皆琴張所記,其文奇崛而簡,後十篇皆原思所記,其文典實而詳。所以然者,文字如其爲人也『試藝』ㆍ『問恥』二章,誠若之所記,然遂執此文,竝謂二十篇皆二子所記,則未必然也。

子曰:「吾有知乎哉?無知也。有鄙夫問於我,空空如也。我叩其兩端而竭焉。」本,空空作悾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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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此一節,孔子謙言,我本無知,因誨人得恢拓其所知。○補曰鄙夫,固陋之人也。鄙夫所問必淺近,然我空空無所知,難於答。○補曰叩,擊也。〈學記〉云:「叩之以小者則小鳴,叩之以大者則大鳴。」兩端者,事之終始,物之本末也。端,頭也竭,罄盡也。言人有問於我,我執其所問或事或物,必考其終始,稽其本末,罄竭而無遺蘊,以此之故,漸有所知。

曰:「知者,知意之知也。知者言未必盡,今我誠盡。」○曰:「有鄙夫來問於我,其意空空然,云:「空空,虛心也。」我則發事之終始兩端以語之,竭盡所知,不爲有愛。云:「盡其所知,無愛惜也。」」○駁曰非也。空空者,夫子自空空也。明上無知之實空空之故,稽考典籍,究其終始,罄其本末,以此之故,漸有所知。旣曰無知,又曰竭其所知,可乎?本無矣,又何竭矣

曰:「叩,發動也。」云:「叩擊,有發動之意。」擊槃,謂之考槃。叩頭,謂之稽首。《禮》注以稽首爲稽留之意,非也。稽者,叩也稽考典籍,本是擊發之義,此六書之假借也。〈學記〉曰『入學鼓篋』,亦謂其稽考篋中之書籍,非謂振之謂鼓聲也。鼓字當從攴,不當從支也。鼓ㆍ考ㆍ叩,皆諧聲擊也叩其兩端者,考其兩端也。稽考典籍,則精義妙旨,發動而出來,然訓叩曰發動則不可。

子曰:「鳳鳥不至,不出圖,吾已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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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聖人受命則鳳鳥至,朱子云:「時來儀,文王時鳴於岐山。」出圖。朱子云:「圖,伏羲時出。」〈河圖〉,八卦是也。」○朱子曰:「皆聖王之瑞。」

曰:「〈禮器〉云,『升中於天而鳳鳥降。』」○〈周語〉曰:「惠王十五年,有神降於,內史曰,『國之將興,其德馨香,明神降之。昔之興也,融降於崇山即祝融之興也,檮杌次於丕山之興也,鸑鷟鳴於岐山,是皆明神之志者也。』」內史,直以鳳凰爲天神,其言必有所據,不可以禽鳥言也。○又按《書ㆍ顧命》云:「弘璧ㆍ琬琰在西序,天球ㆍ圖在東序。」明〈河圖〉亦玉石之類,故得與諸玉列于兩序。龍馬背文之說,本出緯書,不可從也。詳見余《書說》孔安國西京之大儒也。眞若有五十五點奇偶之文,如今之所云〈河圖〉,則註〈河圖〉曰八卦,有是理乎?

王充曰:「吾已矣夫,夫子自傷不王也。」○駁曰非也。夫子夢楹之日,自歎曰:「明王不興,天下其孰能宗予?」見〈檀弓〉夫子平生之志,於斯可見,自傷不王,有是理乎?

引證《大戴禮ㆍ誥志》篇曰:「聖人有國,則龍至不閉,鳳降忘翼,出服,出圖。」○《管子》曰:「昔人之受命者,龍龜假,出圖,出書,地出乘黃。」○〈禮器〉曰:「饗帝于郊,升中于天,而鳳皇降,龜龍假。」○龍龜假一事也,出圖一事也,出書一事也。讖緯之家,陰竊《管子》,乃謂龍負圖龜含書,其云龍馬者,欲暗合乘黃之文不亦妄乎?

子見齊衰者ㆍ冕衣裳者與瞽者,見之,雖少,必作,過之,必趨。皇氏本云:「雖少者,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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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齊衰,周親之喪服。」朱子云:「言齊衰,則斬衰從可知。」補曰衣裳,朝祭之服,謂純衣纁裳之類。○曰:「作,起也。云:「坐則起。」趨,疾行也。」○補曰執親喪者敬之,推吾孝也,被公服者敬之,推吾忠也,目無見者敬之,推吾誠也。不欺於冥冥

曰:「哀有喪尊在位,恤不成人。」○駁曰非也。所記者,敬也,哀恤則那?

云:「瞽者,樂師,故夫子敬之。」○駁曰非也。

沈虹野曰:「見之,我坐而見彼之行過也。過之,彼坐而我行過之也。」○駁曰非也。上見字謂目見也,下見字謂禮見也。行過則作以禮,來見則不作乎?

顏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夫子循循然善誘人,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欲罷不能。旣竭吾才,如有所立卓爾。雖欲從之,末由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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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喟,歎聲。」○補曰鑽,錐穿也。○曰:「彌,益也。」○曰:「前後言怳惚不可爲形象。循循,次序貌。」○補曰誘,導之以好言也。徐奮鵬云:「教字硬,誘字軟。」博,廓而廣之也。約,束而小之也。六經爲文,四勿爲禮。○補曰卓,高貌。截然超絶,無所攀援,曰卓也。卓越者,超絶之意末,無也。邢氏末由,言無逕路可攀援也。此顏子嘆夫子所造之高也。

引證揚子《法言》云:「之卓。」注云:「之苦亡它,惟苦孔子之道卓然高堅也。」

子疾病,子路使門人爲臣。病間,曰:「久矣哉,之行詐也!無臣而爲有臣,吾誰欺?欺天乎!且予與其死於臣之手也,無寧死於二三子之手乎?且予縱不得大葬,予死於道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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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疾甚曰病。」○補曰臣即〈喪大記〉所稱小臣也。子路豫備小臣,將以扶體。〈喪大記〉云:「體一人。」此是人君之禮,當時大夫使家臣爲之。孔子亦大夫而時無家臣,子路使門人爲之。○曰:「少差曰間。」○補曰無臣而爲有臣,謂非君而用君禮也。大夫亦家臣之君補曰禮,四人扶體,因以屬纊。故曰『死於臣之手』。○補曰大葬,謂以卿禮葬。大司寇,卿也喪有小臣,則其葬宜亦備物,用卿禮也。死於道路,謂棄之不殣也。

曰:「子路欲使弟子行其臣之禮。」○駁曰非也。臣也者,扶體之小臣也。〈檀弓〉云:「卜人師扶右,射人師扶左。」陳澔曰:「君疾時扶其體。」〈喪大記〉云:「體一人。」云:「手足也。」〈士喪記〉曰:「御者四人,皆坐持體。」士無臣御者爲之《禮》所謂男子不絶於婦人之手,婦人不絶於男子之手者,穀梁氏亦云皆指此禮。《左傳》,靈公卒,公子曰:「君沒於吾手。」二年《大戴禮》云:「曾子之病,曾元抑首,曾華抱足。」摠之,有臣者用臣,無臣者或用御者,或用家人,其禮不可踰也。不唯是也,小臣楔齒,小臣綴足,小臣抗衾,小臣爪足,又爪手小臣翦須。竝見〈喪大記〉或大胥是斂而衆胥佐之,君禮也或衆胥是斂而大胥侍之。大夫禮苟非君ㆍ大夫之有臣者,不能備物,子路乃欲豫備此臣,以治孔子之喪,此孔子所以旣覺而責之也。

曰:「子路久有是心,非今日也。」○駁曰非也。孔子疾病日久,其疾未差,其臣未罷,故曰久矣行詐。

曰:「大葬,謂君臣禮葬。」○駁曰非也。稽之經傳,有以人君禮葬,有以卿禮葬,大夫禮葬,未聞以君臣禮葬,經可以周章乎?人君以人君禮爲大葬,若莊公不得大葬者也,卿以卿禮爲大葬,若公孫敖不得大葬者也。不許以卿禮葬喪有臣,則其葬亦必用卿禮,卿禮非孔子之所願,故責之如是。

曰:「先儒多惑此說,以爲素王ㆍ素臣,後學由是責子路欺天。吾謂子路剛直無諂,必不以王臣之臣欺天,本謂家臣之臣,以事孔子也。」

子貢曰:「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賈,音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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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韞,韋裹之也。○曰:「櫝,匱也。」與匵同曰:「善賈,謂賈人之善者也。」○曰:「沽,賣也。」○補曰沽之哉沽之哉,亟言其當賣也。○曰:「我居而待賈。」○曰:「士之待禮,猶玉之待賈,必不枉道以從人。」○朱子曰:「子貢孔子有道不仕,故設此問也。」

曰:「得善賈,寧肯賣之耶?」云:「若人虛心盡禮求之,夫子肯與之乎?」善賈之爲價爲估。《集解》ㆍ《集注》都無明釋,然疏謂『若人求之』,則似以爲商賈之賈。惟陸氏《釋文》『賈,音嫁』,相傳善賈者高價,豈不謬哉?君子懷寶,待明王而售其道,如玉人藏玉,待善估而售其貨。若以善賈爲高價,則是待高官厚祿售其道也,而可乎?古者寶玉買賣,非賈人則不能。故《左傳》云:「韓宣子有環,其一在商,宣子謁諸鄭伯子產弗與,宣子買諸賈人。」賣玉,固賈人之事也。○又按〈聘禮〉云:「賈人啓櫝取圭,云:「賈人,在官知物賈者。」上介受圭,屈繅出授賈人。〈少儀〉云:「致廢衣於賈人。」」此皆賈人之奉公者。註家讀賈爲價,恐未必然。

曰:「韞,藏也。」○云:「韞,裏也。」見《釋文》曰:「韞,裹之也。」○義,非也。藏櫝而藏,自不成說。

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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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東方之有九種。」《後漢ㆍ東夷傳》云:「有九種,曰畎夷于夷方夷黃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曰:「以時無明君,故欲居東夷。」○補曰陋,鄙狹也。○曰:「君子所居則化。」何異孫《十一經問對》云:「君子居之,指箕子言之,非孔子自稱爲君子也。」○李尚迪《恩誦堂集》,有此說

一說曰:「九夷。一曰玄菟,二曰樂浪,三曰高麗,四曰滿節,五曰鳧臾,六曰索家,七曰東屠,八曰倭人,九曰天鄙。」亦出《後漢書》駁曰玄菟樂浪武帝四郡之名,非孔子之所得知也。

王充《論衡》曰:「孔子疾道不行於中國,志恨失意,故欲之九夷也。」〈問孔〉篇

子曰:「吾自,然後樂正,〈雅〉ㆍ〈頌〉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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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反哀公十一年冬,是時道衰樂廢,孔子來還乃正之。」云:「十一年冬,孔文子將攻太叔疾仲尼命駕而行,人以幣召之乃歸。」注云:「於是自,樂正,〈雅〉ㆍ〈頌〉各得其所。」補曰得其所,謂得其序次之宜也。

王應麟曰:「《石林》云,『季札樂,以〈小雅〉爲德之衰,〈大雅〉爲文王之德,〈小雅〉皆變雅,〈大雅〉皆正雅。莊王武王作〈頌〉,以〈時邁〉爲首,而〈武〉次之,〈賚〉爲第三,〈桓〉爲第六,以所作爲先後。以此攷之,〈雅〉以正變爲大小,〈頌〉以所作爲先後者,詩未刪之序也。論政事之廢興,而以所陳者爲大小,推功德之形容,而以可告者爲先後者,刪《詩》之序也。』」○此義,明矣。季札所觀,所論,皆未刪之詩也。

子曰:「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喪事不敢不勉,不爲酒困,何有於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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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公卿,君大夫也。上大夫爲卿父兄,宗族尊者。同姓曰父兄勉者,匍匐相求之意。○補曰困者,被其所揜也。《易》曰:「困于酒食。」困卦文補曰言我粗能爲此,何足有無於我哉?

曰:「言我何能行此三事,故云,『何有於我哉。』」一云:「人若能如此,則何復須我,故云,『何有於我哉。』」曰:「他人無是行,於我,我獨有之,故曰『何有於我哉』。」○駁曰皆非也。如之說則太謙也,如之說則太傲也。

曰:「公卿連言,似自王朝之士言之,不可以公爲國君。若諸侯之士,不可言公卿。」○曰:「《左傳》云,『公ㆍ卿宣淫。』公,謂靈公,卿,謂二大夫,孔寧儀行父則諸侯之國,未必不言公卿也。又〈小儀〉云,『適公ㆍ卿之喪則曰聽役於司徒,亦侯國之禮也。』」或曰:「〈燕義〉云,『不以公ㆍ卿爲賓,而以大夫爲賓。』注,『公,孤也。』恐此章公ㆍ卿,亦以上公之國言之。」說,是也。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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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逝者,人生也。自生至死,無時不逝。〈魏風〉云:「逝者其耋。」補曰斯,爲川也。舍,止息也。○曰:「見川水之流迅速,且不可追復,故感之而興歎。」

曰:「凡往也者,如川之流。」○逝者之爲何物,注疏皆不明言,將謂之日月之光陰乎?光陰者,晝夜也。謂晝夜,不舍晝夜,其言無味,將謂之『天地化生之機ㆍ天體健行之運,晝夜不息』乎?天道循環,無往不復,非如川流之一逝而不反,其喻未切。惟吾人生命,步步長逝,無一息之間斷,如乘輕車而下斜坂,流流乎不可止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而學者恆忘此機,此夫子所以警之也。《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晝夜。」別是一義,非此經之所宜引

王應麟曰:「《楚辭辨證》云,『顏師古曰,「舍,止息也。屋舍ㆍ次舍,皆此義。《論語》不舍晝夜,謂曉夕不息耳。今人或音捨者非是。」』《辨證》乃朱子晚歲之書,當從之。」

子曰:「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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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疾時人薄於德而厚於色,故發此言。」朱子云:「《史記》孔子靈公與夫人南子同車,使孔子爲次乘,招搖市過之,孔子醜之,故有是言。」徐奮鵬曰:「好德者,道心也。好色者,人心也。人心反眞切,道心反冷淡。」

子曰:「譬如爲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覆,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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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爲山,築土爲假山也。○曰:「簣,土籠也。」○補曰覆,倒瀉也。《易》曰:「覆公餗。」補曰吾,指造山之人也。垂將成而沮止者,亦吾所止也,無所藉而奮進者,亦吾所往也。以喻進德修業。

曰:「中道止者,我不以其前功多而善之。」見其志不遂,故不與也曰:「始覆一簣,我不以其功少而薄之。」據其欲進而與之駁曰非也。朱子曰:「其止其往,皆在我而不在人。」

梅氏〈旅獒〉篇曰:「爲山九仞,功虧一簣。」○《孟子》曰:「爲高必因丘陵。」古蓋有因其高而爲高者。《周禮ㆍ大司樂》云:「冬日至,奏樂於地中之圜丘,夏日至,奏樂於澤中之方丘。」皆築土爲山者也。

《輟耕錄》曰:「萬歲山在大內西北太液池之陽,人名花島中統三年修繕之,其山皆以玲瓏石疊疊峯巒,隱映松檜,隆鬱秀若天成。」《南史ㆍ阮孝緒傳》云:「雖與兒童游戲,恆以穿地築山爲樂。」

考異《漢書ㆍ禮樂志》及《後漢書ㆍ班固傳》注,簣皆作匱。《通雅》云:「一簣通作一匱ㆍ一塊ㆍ一㙺。」〈明堂位〉云:「土鼓ㆍ蕢桴。」鄭注:「蕢,當爲塊。聲之誤也。」《通雅》,非也。

子曰:「語之而不惰者,其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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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不惰,謂顏子聽夫子之言,而欣勤不怠也。

曰:「顏淵解,故語之而不惰,餘人不解,故有惰語之時。」云:「餘人不能盡解,故有懈惰於夫子之語時。」曰:「語之而不惰,即教不倦也。陳咸聽父教諂,故假寐而首觸屏風,否則狂如曾點鼓瑟未終,亦且備聞三子之撰。若謂聖門惟能聽語不惰,他即不然,則非矣。〈學記〉曰,『古之教者,時觀而勿語。』必力不能問,然後語之。語之而不知,則舍之。舍即惰也。」○駁曰非也。何晏之說謬,故邢昺似從而實違之,蕭山欲強辨而重建之,不亦拗乎?子曰:「也於吾言,無所不悅。」語之而不惰者,言之而悅也。

子謂顏淵曰:「惜乎!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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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顏回早死,孔子於後歎之也。」吳程云:「謂,猶論也。與〈雍也〉篇『子謂仲弓』同。」補曰惜其進未可量。

子曰:「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實者有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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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穀之始生曰苗,吐華曰秀,成穀曰實。」○曰:「言萬物有生而不育成者,喻人亦然。」○曰:「此章亦以顏回早卒,孔子痛惜之,爲之作譬也。」

陳櫟云:「或謂孔子顏子,非也。」○駁曰非也。顏子雖夭,德則成熟。若以此章爲惜顏子,則嫌不能成德,故棄義也。然夫子所言者,天地生物之理也。天旣生是人,不與之以年,使不能充而大之,是所謂天難諶也。若以喻學,則其言泊然無味,無嗟惋感慨之妙。

子曰:「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四十ㆍ五十而無聞焉,斯亦不足畏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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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後生,謂年少。」補云:「猶長者之稱先生。」曰:「年少之人,足以積學成德,誠可畏也。」○補曰今,謂孔子與諸弟子相遇之時也。群弟子常以當時爲盛際,故夫子之言如此曰:「無聞,謂令名無聞。」

曰:「安知將來者之道德,不如我今日也?」○駁曰非也。夫子與後生少年,度德量力,較短絜長,有是理乎?

王陽明云:「無聞,是不聞道,非無聲聞也。」王崇簡亦云駁曰非也。

引證《大戴禮》,曾子曰:「年三十ㆍ四十之間而無藝則無藝矣,五十而不以善聞則不聞矣,七十而未壞,雖有微過,亦可以免矣。」〈曾子立事〉篇

子曰:「法語之言,能無從乎?改之爲貴。巽與之言,能無說乎?繹之爲貴。說而不繹,從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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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法語者,彈拂引法之言。云:「人有過,以正道告之。」巽與者,柔順相助之言。與,助也言旣正矣,雖惡人能無面從乎?義屈故不得不從言旣遜矣,雖惡人能無暫悅乎?辭婉故不得不悅補曰改者,改其過也,繹者,繼其功也。如抽絲之連續不絶

曰:「巽,恭也,謂恭孫謹敬之言。」云:「言有彼人不遜,而我謙遜,與彼恭言。」駁曰非也。

曰:「繹,陳也。」見《釋文》曰:「繹,尋繹也。」必能尋繹其言行之乃爲貴駁曰非也。尋者,寒而復溫也,繹者,繅之不絶也。混稱尋繹,何謂也?

王觀濤云:「能無者,必然之勢也。法則理無可逃,必定是從。巽則情無所拂,必定是悅。」○說得眞切。

考異揚子《方言》曰:「悛懌,改也。自山而東,或曰悛,或曰懌。」郭璞注曰:「《論語》曰,『悅而不懌。』」○注,非也。

子曰:「主忠信,毋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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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學而〉篇已有此文,記者異人,故重出之。」

曰:「愼所主友。」云:「凡親狎皆須有忠信者。」駁曰非也。已見前。

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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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萬二千五百人爲軍。大國則三軍帥,將也。」○補曰匹夫,一夫也。猶一馬之謂匹馬

曰:「三軍雖衆,人心不一,則其將帥可奪。」侯氏云:「三軍之勇在人,匹夫之志在己。」補曰不可奪志,謂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曰:「匹夫,庶人也。士大夫已上有妾媵。庶人賤,但夫婦相配匹而已,故曰匹夫。」○駁曰非也。湛甘泉云:「正以三軍,來形匹夫。匹夫,猶言一人也,非微賤之謂。」此說,是也。匹夫匹婦,猶言一夫一婦也。李崆峒亦云

曰:「志非在外也。」○《孟子》曰:「志,氣之帥也。」蓋本於此經。

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也與!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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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敝,壞也。」○曰:「縕,枲著。」云:「雜用枲麻以著袍。」○云:「如今麻苧筋類。可置之夾襖中者。」朱子曰:「袍,衣有著者。」衣夾絮曰著補曰貉,似狐善睡。〈考工記〉云:「貉踰汶則死。」狐貉,裘之美者。○李閎祖曰:「忮是疾人之有,求是恥己之無。」云:「忮,害也。」補曰人之所欲,在於富貴逸樂,人有是則忮之,我無是則求之,萬惡皆從此起,故曰非此二者,何用不善?云:「臧,善也。」曰:「此〈邶風ㆍ雄雉〉之篇。」朱子曰:「孔子引之,以美子路。」案,立而不恥,是不忮不求補曰終身,猶恆也。《孟子》云:「樂歲終身飽。」不忮不求而止,則去惡而已,如無諂無驕,不如樂道好禮故曰何足以臧?

邢曰:「〈玉藻〉云,『纊爲繭,或作襺縕爲袍。』注云,『衣有著之異名也。纊,謂今之新綿。縕,謂今纊及舊絮也。』陳澔云:「纊,新綿也。縕,舊絮也。」駁曰說ㆍ說,皆非也。以絮之新舊,別其衣名,有是理乎?纊旣蠶絲之名,則縕必是異於蠶絲者,但枲麻之筋,不足以取煗。或曰獸畜之煺去毛者,以其毛著之如絮,則名之曰縕,毛在外曰裘,毛著內曰縕孔子必與衣狐貉者,對舉而雙言之,但無證據,姑從說。

胡炳文曰:「〈禮韻〉,貯亦作著,通作褚,以綿裝衣之謂。」○〈士喪禮〉云:「握手著組繫。」今字書錄于入聲。

曰:「不忮以下,當別爲一章。」○駁曰非也。縕袍ㆍ狐貉之立而不恥,眞是不忮不求,故孔子引而美之,子路喜而誦之。若別爲一章,有何意味?

子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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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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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歲寒,謂至冬木葉黃落也。彫,瘁也,零也。○曰:「凡人處治世,亦能自修整,與君子同,在濁世,然後知君子之正。」

曰:「大寒之歲,衆木皆死,然後知松柏小彫傷,平歲則衆木亦有不死者。」○駁曰非也。若歲大寒,則他木無恙,松竹多死。蓋冬榮之木,至冬猶不斂藏,故受傷最深,衆木其氣下行,故得無恙也。何晏之說,其當於理乎?

謝肇淛曰:「松柏後凋,松柏未嘗不凋也,但於衆木爲後耳。凡木皆以冬落葉,至春而後發葉,松柏獨以春抽新葉,旣長而後,舊葉黃落,今南中花木有不易葉者皆然也。迺知聖人下字不苟如此。」《五雜組》〈禮器〉云:「松柏貫四時而不改柯易葉。」其觀物之精,不如《魯論》。

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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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明以燭理,故不惑。朱子心常樂天,故不憂。程子氣能配義,故不懼。朱子

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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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修業之謂學,《易》曰:「君子進德修業。」率性之謂道。達天德可與共故誨不倦,《詩》ㆍ《書》ㆍ執禮,皆雅言未可與適故罕言命。性與天道不可聞補曰植身不動曰立,孔子云:「三十而立。」衡稱得中曰權。權者,稱錘也中庸者,道之極致,故曰『可與立,未可與權』。云:「雖能有所立,未必能權量其輕重之極。」

曰:「雖學或得異端,未必能之道。」○駁曰非也。雖不歸異端,亦有安於小而不趨於大道者。

曰:「雖能有所立,未必能權量其輕重之極。」以爲曰:「注猶失其義,權者經權之權,豈輕重之權耶?」○程子曰:「儒以反經合道爲權,故有權變權術之論,皆非也。權只是經也。自以下,無人識權字。」《公羊傳》十一年九月,人執祭仲。何賢乎祭仲?以爲知權也。權者何?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韓康伯注〈繫辭〉云:「權,反經而合道,必合乎巽順而後,可以行權也。」權者,聖人之切喻也。有衡於此,其星五兩也。置銀子一兩則其權縣於一兩之星,乃得中也。銀子三兩則其權不得膠守一兩之星,必移之於三兩之星,然後乃得中也。以至四兩五兩,莫不皆然。胼胝,顏回閉門,皆移之而得中者也。尾生抱柱,伯姬坐堂,皆膠之而失中者也。高中玄云:「經乃有定之權也,權乃無定之經也。」權之所期,在乎中庸,聖人所謂擇乎中庸,正是衡人之擇星以安錘也。後世論道者,率以中庸爲經,以反中庸爲權。於是,喪不守制曰權,葬不備文曰權,貪縱不法曰權,篡逆無倫曰權。凡天下悖亂不正之行,一以權爲依,斯蓋世道之大禍,程子所論嚴矣。陸贄〈論替換李楚琳狀〉云:「權之爲義,取類權衡。衡者,秤也。權者,錘也。故權在于衡,則物之多少可準,權施于事,則義之輕重不差。若以反道爲權,以任數爲智,歷代之所以多喪亂而長姦邪,由此誤也。」○此論明確眞切。

《淮南子》云:「溺則捽父,祝則名君,勢不得不然也。此權之所設也。故孔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此嫂溺手援之餘義也。誤講此義,則每陷於不義,吁!可畏也。

曰:「夫學而之道者,豈不能立耶?吾謂正文傳寫錯倒,當云,『可與共學,未可與立,可與適道,未可與權。』如此則理通矣。」○駁曰非也。經不可改也。

「唐棣之華!偏其反而。豈不爾思?室是遠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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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逸詩也。」○朱子曰:「唐棣,郁李也。偏,《晉書》作翩。」〈角弓〉詩云:「翩其反矣。」補曰此詩之義,雖不可詳,要是兄弟乖反,或夫妻反目,以唐棣之翩反喻之。○補曰思深則千里如戶庭,情疎則一室如山河,故曰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學者思之又思,則無堅不透,無深不達。孔子引此詩以戒之。即斷章取義之法此章,舊與上章合爲一章,爲反經合道之證。其義甚謬,朱子分而二之。

曰:「華反而後合。賦此詩者,以言權道反而後至於大順。思其人而不自見者,其室遠也,以言思權而不得見者,其道遠也。」夫思者,當思其反,反是不思,所以爲遠。能思其反,何遠之有?言權可知,唯不知思耳。思之有次序,斯可見矣曰:「唐棣偏反,有似行權。」○駁曰非也。何晏之說,傅會拘曲,全不成文。朱子撥難反正,氛翳廓淸,蕭山欲還立舊說,其心術之不公如是矣。

質疑《集注》云:「反亦當與翻同,言華之搖動也。」讀反爲翻,則遠字亦叶於圓反〈角弓〉詩云:「騂騂角弓,翩其反矣。兄弟婚姻,無胥遠矣。」上下叶韻,正與此詩同。反當如字讀,恐不必讀作翻。

曰:「夫樹木之花,皆先合而後開。唐棣之花,則先開而後合。言偏者明其道偏,與常反也。」○駁曰非也。偏,當讀作翩。

鄕黨第十凡三十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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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於鄕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廟朝廷,便便言,唯謹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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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鄕黨者,鄕黨之會也。鄕飲ㆍ鄕射類古制,國城之內,九分之。如井田中爲王宮,面朝後市。廟社在王宮之內左右各三鄕相嚮。共六鄕鄕者,嚮也。黨者,於鄕之中,別以五百家爲黨。○曰:「恂恂,溫恭貌。」○補曰古者發號施令,皆於宗廟。若受命於先君者然宗廟朝廷,論道議政之地。○曰:「便便,辯也。雖辯而敬謹。」案,〈堯典〉『便秩』或作『辯秩』。便ㆍ辯本通字

曰:「鄕黨,與故舊相接,謙恭之甚也。宗廟,行禮之處,朝廷,布政之所,當詳問極言,故辯治也。」○鄕黨之禮尚齒,耆舊所集,其貌宜恭。雖非耆舊,凡衆人之會,宜主溫恭。即入里必式之義又案孔子所以便便於宗廟者,爲論道議政也。必以行禮言之,豈不疎哉?子入太廟每事問,故以『詳問』二字當之。然詳問者,安詳柔聲以問也,豈可曰辯辯乎?古禮聽朔於太廟,視朝於路寢。故〈玉藻〉曰:「諸侯皮弁,聽朔於太廟,裨冕,視朝於路寢。」〈祭統〉曰:「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祿有功,必賜爵祿於太廟,示不敢專也。」春秋二百四十年之間,惟文公四不視朔。視朔者,朝享太廟而後爲之,故《春秋》書之曰『四不視朔』,『猶朝于廟』。廟者,論道議政之地,豈但行禮而止?

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與與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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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王制〉,諸侯上大夫卿,〈王制〉云:「大國三卿。」下大夫五人。」○曰:「侃侃,和樂之貌。誾誾,中正之貌。」云:「下大夫稍卑,故與之言,可以和樂。上大夫爵位旣尊,故與之言,常執中正,不敢和樂也。」曰:「君在,君出視朝也。」疏○朱子以上節爲君未視朝時朱子曰:「踧踖,恭敬不寧之貌。」按,踧與蹙通。〈小雅〉云:「蹙蹙周道。」又〈小雅〉云:「執爨踖踖。」補曰與與,敬愼猶豫之貌。《老子》云:「與兮若冬涉川。」

質疑《集注》云:「侃侃,剛直也。許氏《說文》云誾誾,和悅而諍也。」○曰:「下大夫位卑,與之言,宜和樂也。剛直,非待卑者之道。且〈先進〉篇云,『子路,行行如也,冉有子貢,侃侃如也。』注家皆云,『行行,剛強之貌。』若以侃侃爲剛直,則冉有子貢子路何異?」○又曰:「上大夫位尊,與之言,宜以中正也。若與之和悅,恐近於面諛,故不可也。」

曰:「與與,威儀中適之貌。」○駁曰非也。《莊子》注以容與,謂從容閑適之貌。云中適者,亦此意也。然君出視朝,方踧踖齊遫之不暇,其敢容與回翔以自適乎?與與者,若疑焉若懼焉若顧焉,不敢專斷之意也。

張南士曰:「〈王制〉注列國三卿者,司徒ㆍ司馬ㆍ司空也。然而六官備具,謂之下大夫,有小宰ㆍ小司徒ㆍ小司馬ㆍ小司寇ㆍ小司空,共五人,謂之下大夫。」獨闕小宗伯曰:「不然。之三官,則季孫爲司徒,叔孫爲司馬,孟孫爲司空,此卿也。乃有公子求ㆍ太宰臧孫紇爲司寇,夏父弗忌爲宗伯,皆是上大夫,皆不稱小,是下大夫中原有上大夫在其間。」○〈牧誓〉,戒衆惟舉司徒ㆍ司馬ㆍ司空,〈立政〉亦惟司徒ㆍ司馬ㆍ司空是舉,故鄭玄遂謂大國三卿,即此三官。然〈立政〉竝舉文王武王而言之,則武王不當守諸侯之制。〈堯典〉命官,亦惟司徒ㆍ司空ㆍ秩宗而已。冢宰ㆍ司馬ㆍ司寇,未有明文,將謂亦三卿乎?《周禮》仕者本是六等,大夫三等,士三等,其上大夫謂之卿。天子諸侯,宜無差等,六官之長,皆上大夫爲之,其中得天子之命,爲之卿者三人而已,故謂之三卿。○總之,《周禮》大夫有三等,〈王制〉卿有三等ㆍ大夫有二等,不相合也。此經云下大夫者,當是中下二等,通謂之下大夫也。

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趨進,翼如也。賓退,必復命曰:「賓不顧矣。」皇氏本作‘左右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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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擯,接賓者也。主國之君所使出接賓者勃,變色也。」○曰:「躩,盤辟貌。」朱子云:「盤辟,乃盤旋曲折之意。」朱子曰:「所與立,謂同爲擯者也。擯用命數之半。」如上公九命,則用五人,以次傳命曰:「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朱子云:「揖左人,傳命出,揖右人,傳命入也。」朱子曰:「襜,整貌。」云:「一俛一仰,衣前後襜如也。」曰:「疾趨而進,張拱端好,如鳥之張翼也。」○朱子曰:「復命曰賓不顧,紓君敬也。」云:「賓雖退,主君敬猶存,擯告賓去不顧,則主君之敬,可緩解也。」《周禮ㆍ大行人》:「上公九介,侯伯七介,子男五介,各隨其命數。賓次於大門之外,主人使擯者出而請事,卿爲上擯,大夫爲承擯,士爲紹擯。主國之君,公則擯者五人,侯ㆍ伯四人,子ㆍ男三人。」○朱子曰:「擯各用其命數之強半,下於賓,以示謙也。」○又曰:「古者相見之禮,主人有擯,賓有介。賓傳命於上介,上介傳之次介,次介傳之末介,末介傳之末擯,末擯傳之次擯,次擯傳之上擯,上擯傳之主人,然後賓主方相見。」云:「賓主各有副,賓副曰介,主副曰擯。」陸稼書云:「孔子是時,蓋爲次擯。揖者,揖而傳之以命也,故云揖所與立。所與立者,皆本國之臣僚,同爲擯者也。若末擯傳之末介,則不可以左右言。」

曰:「『賓不顧矣』,此當時禮辭也。〈聘禮〉,『賓出,公再拜送,賓不顧。』賓私面於大夫,大夫送之,再拜,賓不顧。〈公食大夫禮〉,『賓出,公送于大門內再拜,賓不顧。』古者賓禮畢而出,即不回顧,主人送,拜之,亦不回顧,示易退之義,故皆曰賓不顧。當時辭令,遂謂賓出爲不顧也。」見《通義》

曰:「翼如,言端好。」本,作端正曰:「復命,白君賓已去矣。」本,作復命者,承命作擯,其事已畢,故復命也。

入公門,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門,行不履閾。過位,色勃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攝齊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顏色,怡怡如也。沒階,趨進,翼如也。復其位,踧踖如也。陸氏本,趨下無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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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鞠,曲斂也。君門雖大,斂身如狹小,不容其身也。」○朱子曰:「中門,中於門也,謂當棖闑之間,按,棖謂東棖也,闑在兩扉之中央君出入處也。按,君出入亦由闑右,爲與賓分左右《禮》,『士大夫出入君門,由闑右,不踐閾。』〈曲禮〉文」○曰:「閾,門限。」○補曰不中門者,爲據尊也。君所出入處不履閾者,嫌踐危也。云:「一則自高,二則不淨。」補曰位,大夫士所立之定地,在公庭之左右,即朝廷之位過位則彌近君,故彌敬。○補曰立乎其位,或與大夫言,不敢出聲,似不足者。孔子位尊,故過下位而得立乎上位曰:「攝齊,摳衣也。」云:「將升堂時,以兩手當裳前,提裳使起,恐衣長轉足履之。」○朱子云:「摳衣去地尺。」補曰屏,斂也。〈金縢〉云:「屏璧與圭。」朱子曰:「息,鼻息出入也。近至尊,氣容肅也。」○補曰出,退朝而出也。○朱子曰:「等,階之級也。」補云:「諸侯之階七等。」補曰逞,解也。《左傳》九年云:「乃可以逞。」朱子曰:「漸遠所尊,舒氣解顏。」○曰:「沒,盡也。下盡階。」○朱子曰:「趨,走就位也。」無進字補曰復其位,反庭中大夫之位。

曰:「中門,謂棖闑之中央,君門中央有闑,兩旁有棖棖謂之門梐棖闑之中,是尊者所立處,故人臣不得當之以立。」○公門之制,兩旁有棖,中央有闑,闑之左右,各爲一路,以達兩階。東西階君出入由闑右者,鄰國之君來聘,則賓由闑西,即闑左主君由闑東即闑右故也。人臣由闑右者,不敢自居以賓禮也,則所謂立不中門者,不中於闑右之中央,非謂兩扉之中央也。〈曲禮〉『由闑右』之註,〈玉藻〉『介拂闑』之註,宜詳檢也。〈玉藻〉云『賓入不中門,不履閾』,則此經亦或是入不中門。立ㆍ入,聲相近而致誤也

曰:「過君之空位。」○曰:「空位,謂門屏之間,人君宁立之處。君雖不在此位,人臣過之宜敬。」《爾雅》云:「門屏之間謂之宁。」宁者,門之內ㆍ屏之外也。人君聽治,或於門,或於寢。於門則負屏而立,此之謂宁也。然過位ㆍ復位,上下照應,宁則皆宁,廷則皆廷,不得異釋。孔安國以復位爲來時所過之位,云:「初時所過君之位。」來時所過若是宁位,則書之曰『復其位』,有是理乎?陸稼書云:「復其位,是朝班之位。《孟子》曰,『朝廷不歷位而相與言。』即此位。」過位者,過士大夫之位也。

曰:「衣下曰齊。」○曰:「〈曲禮〉『摳衣』,注云,『齊謂裳下緝也。』然則衣謂裳也。對文則上曰衣,下曰裳,散則可通。」○說,是也。

曰:「趨下本無進字,俗本有之,誤也。」見《釋文》鄭玄〈聘禮〉注引『沒階趨進』,有進字。本有進字,可知然其經文云『下階發氣,舉足又趨』,即沒階而趨無進字。

執圭,鞠躬如也,如不勝。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戰色,足蹜蹜如有循。享禮,有容色。私覿,愉愉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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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圭,瑞玉。朱子曰:「諸侯命圭。聘問鄰國,則使大夫執以通信。〈考工記〉:「桓圭公守之,信圭侯守之,躬圭伯守之。朝覲執焉,居則守之執主器,執輕如不克,〈曲禮〉文敬謹之至也。」○朱子曰:「上如揖,下如授,謂執圭平衡,手與心齊,高不過揖,卑不過授。」步趨之間,其手微有上下,但高不過揖,卑不過授補曰戰色,猶戰慄之色。○朱子曰:「蹜蹜,舉足促狹也。」○曰:「如有循,舉前曳踵。」朱子曰:「行不離地,如緣物也。」○曰:「享,獻也。〈聘禮〉,『旣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實。』」○補曰有容色,其容舒也。〈聘禮〉云:「及享,發氣,盈容。」曰:「覿,見也。旣享,乃以私禮見。」○曰:「愉愉,和悅也。」

曰:「上如揖,授玉宜敬。云:「上如揖,就下取玉,上授與人時也。俯身爲敬,故如揖時也。」下如授,不敢忘禮。云:「授玉而降,雖不執玉,猶如授時,不敢忘禮也。」」○曰:「下如授,謂奠玉置地時也。」○駁曰非也。案〈聘禮〉執圭之法曰:「授如爭承,如相爭奪然,猶恐失之下如送,云:「敬如君送然。」君還而後退。下階,發氣。還者,回旋也」與此『上如揖,下如授』,其文相似,而義不合也。

顧麟士曰:「〈曲禮〉,『執天子之器則上衡,國君則平衡,大夫則綏之,士則提之。』此如揖如授者,亦以諸侯也。」

曰:「孔子定公九年仕,絶無朝聘往來之事,疑『使擯』ㆍ『執圭』兩條,但孔子嘗言其禮當如此。」○曰:「《左氏》,史遷所載恐不無軼事,是書出於門人之親記,烏得而疑之?」

引證〈聘禮〉曰:「執圭,入門,鞠躬焉。及享,發氣焉,盈容。私覿,愉愉焉。」○記〈鄕黨〉者,記夫子動容中禮也。

君子不以紺緅飾,紅紫不以爲褻服。當暑,袗絺綌,必表而出之。本,無‘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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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紺,深靑揚赤色。」《說文》云補曰緅,深赤淺黑色。〈考工記〉曰:「五入爲緅。」〈考工〉注云:「染纁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則爲緅。今《禮》俗文作爵,言如爵頭色也。」曰:「飾者,領袖緣也。」○補曰紅,赤白色,《說文》云紫,赤黑色。《說文》云:「靑赤色。」曰:「褻服,私居服。非公會之服褻尚不衣,正服無所施。」○曰:「袗,單也。絺綌,葛也。精曰絺,麤曰綌。」○曰:「表而出,注,亦無『之』字加上衣。」補云:「如裘之有裼。」補曰出,謂出門而適他所也。○紺緅紅紫,皆鮮艷之色,朱子云:「紅紫近於婦女服。」故君子不用。

曰:「一入曰緅。云:「〈考工記〉,『三入爲纁,五入爲緅,七入爲緇。』《爾雅》曰,『一染謂之縓,再染謂之竀。』孔氏云,『一入曰緅。』未知出何書。」紺者,齊服盛色,以爲飾衣,似衣齊服。謂齊居之服緅者,三年練,以緅飾衣,爲其似衣喪服,故皆不以爲飾衣。云:「〈檀弓〉云,『練衣黃裏縓緣。』注云,『練中衣,以黃爲內,縓爲飾。』」」○曰:「意言紺是玄色也,緅是淺絳色也,而禮家三年練,以縓爲深衣領緣,不云用緅。且檢〈考工記〉『三入爲纁,五入爲緅,七入爲緇』,則緅非復淺絳,明矣。故解者相承,皆云註誤也。」○古人齊居,必用玄冠,故〈玉藻〉曰:「玄冠丹組,諸侯之齊冠也。玄冠綦組,士之齊冠也。」此所謂玄而齊也。孔氏疑紺玄同色,故以紺爲齊服,其實三《禮》五經,都無證驗,況緅之與縓,深淺絶殊,而誤以爲緅是練服。孔子方以鮮艷異常之故,不以爲飾,乃云『疑於齊喪,故不以爲飾』,不亦謬乎?○王應麟曰:「《石林》云,『孔氏誤以緅爲縓,則緅不近喪服。《集注》謂「緅絳色以飾練服」,亦用注。』」蔡淸云:「莫說非正色,旣非正色,如何齊ㆍ喪用之?」

曰:「紺緅紫,玄之類也。紅,纁之類也。玄纁所以爲祭服,乃其類也。紺緅木染,不可爲衣飾,紅紫草染,不可爲褻服而已。」曰:「紺,玄色。緅,淺絳色。」○駁曰非也。木染ㆍ草染,何傷焉?《淮南子ㆍ俶眞訓》:「以涅染緅,則黑于涅。」

曰:「朝祭之服,皆有先王之制,故不須言。獨褻服有從俗者焉,孔子所行廼爾。」○此說亦好。

曰:「但言紅紫,則五方間色,皆不用也。」○穎子嚴曰:「木克土,以靑加黃,故綠爲東方間色。火克金,以赤加白,故紅爲南方間色。」駁曰非也。孔子有『惡紫之奪朱』一語,故緯書嚴黜間色,然朱是赤黃色,未嘗非間色。絞者,蒼黃之色,君子以爲裼衣。見〈玉藻〉綦者,蒼白之色,朝士以爲組纓。見〈玉藻〉朱綠無非間色,天子以爲冕藻,人君以爲雜帶。見〈玉藻〉何先王之惡間色,不及儒乎?《禮》曰:「夫人繅繭,朱綠之,玄黃之,以成君服,以祀先王。」〈祭義〉文朱綠非間色乎?《春秋傳》云:「渾良夫紫衣狐裘,數其罪而殺之。」十七以紫衣爲君服也。《管子》云:「桓公好服紫衣,人尚之,五素易一紫。」桓公冠必紫緌。見〈玉藻〉誠若間色可賤,是二君者,何苦爲此?人苦不讀書耳。《禮》曰:「衣正色,裳間色,非列采不入公門。」〈玉藻〉文明正色ㆍ間色皆在列采之中。〈邶風〉云:「綠衣黃裳。」傷上下倒置,非全不用綠也木克土ㆍ火克金,有何實理,而禁綠禁紅,若是其嚴峻乎?先王無此法也。孔子之不飾紺緅,不服紅紫者,以其鮮艷太過也,豈以間色之故乎?

曰:「必加上表衣然後出之,爲其形褻故也。」○朱子曰:「表而出之,謂先著裏衣,表絺綌而出之於外,欲其不見體也。《詩》所謂蒙彼縐絺,是也。」○皇氏本,作表而出,本無『之』字,注,亦無『之』字〈檀弓〉云『絰而出』,文例正相同也。

曰:「表,謂加上衣也。古人冬則衣裘,夏則衣葛。若在家則裘葛之上,亦無加衣。若出行接賓,皆加上衣,故云『必表而出』也。然裘亦加衣,而獨云絺綌者,嫌暑熱不加,故特明之也。」又云:「衣裏之裘,必隨上衣之色,使衣裘相稱,葛之爲衣,未必隨上服色也。」曰:「按〈玉藻〉云,『振絺綌,不入公門,表裘不入公門。』注,『振讀爲袗。袗,襌也。表裘,外衣也。二者形且褻,皆表之乃出。』亦足以證此章之義。」○此義不可易。

考異皇氏本,袗作縝。○陸氏本,袗作紾。并訓單

緇衣,羔裘。素衣,麑裘。黃衣,狐裘。褻裘長,短右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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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羊子曰羔,鹿子曰麑。○補曰羔裘白,故緇衣以裼之。易其色麑裘深黃,故素衣以裼之。易其色狐裘雜白,故黃衣以裼之。易其色裼也者,易也。中外之色,相變易補曰褻裘,襯身之服。如所云褻服長,欲揜腰也。短右袂,便作事也。亦云褻裘無裼。云:「上無加衣,故不云衣。」

曰:「羔裘黑,故緇衣以裼之。麑裘鹿子皮,素衣以裼之。朱子云:「麑,色白。」狐裘黃,故黃衣以裼之。凡服必中外之色相稱。」○駁曰非也。羊羔之色,無不純白,其黑者倖耳。鹿色深黃,惟斑點微白,仙家稱有白鹿,其絶無可知。狐色雖黃,古人狐裘,原用狐白,故〈玉藻〉曰『君衣狐白裘,士不衣狐白』,明卿大夫同服狐白,惟士勿之。由是言之,中外之色,必相變易,所以濟其色之太偏耳。乃曰『中外之色相稱』,何其乖反至此?○〈小雅〉曰『彼都人士,狐裘黃黃』者,〈玉藻〉云『士不衣狐白』,彼都人士本服狐黃之裘也。

曰:「私家裘長主溫。」云:「家中常著之裘。」駁曰非也。燕居之服,亦有上衣,有褻服。褻也者,狎也,昵也,豈可訓之爲私家乎?

曰:「緇衣羔裘,視朝之服也。」諸侯視朝,與群臣同服曰:「素衣麑裘,視朝之服也。」曰:「黃衣狐裘,大蜡息民之祭服也。大蜡則皮弁素服,搜索群神而祭之息民則黃衣狐裘。臘祭先祖,因令民大飲,謂之息民」○曰:「其受外國聘享,亦素衣麑裘。〈聘禮〉注〈郊特牲〉云,『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三裘所用,皆無明文,諸儒以意言之耳。《詩》云:「羔裘如濡,洵直且侯。」見〈鄭風〉羔裘者,朝見之常服也。《詩》云:「狐裘蒙戎,匪車不東。」見〈邶風〉則使於隣國,猶服狐裘,何必息民之祭,乃服狐裘乎?晏子一狐裘三十年,將謂晏子一生惟有息民之祭乎?子路與衣狐貉者竝立,豈必每與於蜡賓乎?黃衣黃冠,乃是野人之雜服,豈可以『黃衣』二字之偶同,據以爲證乎?

引證〈玉藻〉:「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君子狐靑裘,玄綃衣以裼之,麛裘,絞衣以裼之,絞者,蒼黃色羔裘,緇衣以裼之,狐裘,黃衣以裼之。」○麛裘者,麑裘也。絞衣之色,要亦淺淡,與素衣不遠也。

〈玉藻〉疏云:「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有襲衣,襲衣之上有正服。」方氏云:「所謂裼者,未嘗無襲,由露其裼衣,故謂之裼耳。所謂襲者,未嘗無裼,由掩以襲衣,故謂之襲耳。」駁曰非也。《禮》曰:「表裘不入公門,無裼而裘在外者襲裘不入公門,裼之上重著衣者君在則裼盡其飾也。」竝〈玉藻〉明裼者,見君之服也,疏而可從乎?

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狐貉之厚以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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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寢衣,寢寐所服之衣也。其制蓋如褻裘而長朱子曰:「其半蓋以覆足。」謂屈而反折之,以覆足補曰言必有者,明他人所無而夫子獨有也,亦以明冬月之必有也。故其文在褻裘狐貉之間。○補曰狐貉之厚,謂茵褥之屬。厚則溫居,坐也。子謂曾子曰:「居,吾語女。」

曰:「寢衣,今之被也。」○曰:「衣者,晝之被,被者,夜之衣也。」○駁曰非也。衾裯之爲文也,古矣。《詩》云:「抱衾與裯。」《禮》曰:「緇衾赬裏,幠用斂衾。」〈士喪禮〉〈內則〉曰:「縣衾ㆍ篋枕。」豈必以寢衣名之乎?衆人之所同有者,書之曰『必有寢衣』,亦無是理。

曰:「狐貉在家,以接賓客。」云:「在家接賓之裘。」駁曰非也。居一字,不見有接賓之意。

程子曰:「此錯簡,當在『齊必有明衣布』之下。」○朱子曰:「如此則此條與明衣變食,旣得以類相從,而褻裘狐貉,亦得以類相從矣。」朱子云:「齊主於敬,不可解衣而寢,又不可著明衣而寢,故別有寢衣。」曰:「如說則必有明衣,必有寢衣,齊必變食,居必遷坐,四必字文理貫通。」

去喪,無所不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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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去,除也。」○朱子曰:「君子無故,玉不去身。」○曰:「〈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ㆍ角,左宮ㆍ羽。凡帶必有佩玉,唯喪則否。佩玉有衝牙。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君子於玉,比德焉。』」○補曰無所不佩,則璜ㆍ琚ㆍ瑀ㆍ珩ㆍ觿ㆍ玦之屬,皆備也。

王逸《楚辭》注云:「行淸潔者佩芳,德光明者佩玉,能解結者佩觿,能決疑者佩玦,故孔子無所不佩。」○駁曰非也。孔子自以多德而備佩諸物,有是理乎?

質疑《集注》云:「觿礪之屬,亦皆佩。」○〈內則〉,觿礪是事父母者所宜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