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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禍
作者:魯迅
旅隼
1933年10月17日
「滑稽」例解
本作品收錄於《准風月談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申報·自由談》。

  「推」和「踢」只能死傷一兩個,倘要多,就非「沖」不可。

  十三日的新聞上載著貴陽通信說,九一八紀念,各校學生集合遊行,教育廳長譚星閣臨事張皇,乃派兵分據街口,另以汽車多輛,向行列衝去,於是發生慘劇,死學生二人,傷四十餘,其中以正誼小學學生為最多,年僅十齡上下耳。…… 我先前只知道武將大抵通文,當「枕戈待旦」的時候,就會做駢體電報,這回才明白雖是文官,也有深諳韜略的了。田單曾經用過火牛,現在代以汽車,也確是二十世紀。

  「沖」是最爽利的戰法,一隊汽車,橫衝直撞,使敵人死傷在車輪下,多麼簡截;「沖」也是最威武的行為,機關一扳,風馳電掣,使對手想迴避也來不及,多麼英雄。各國的兵警,喜歡用水龍沖,俄皇曾用哥薩克馬隊沖,都是快舉。各地租界上我們有時會看見外國兵的坦克車在出巡,這就是倘不恭順,便要來沖的傢伙。

  汽車雖然並非衝鋒的利器,但幸而敵人卻是小學生,一匹疲驢,真上戰場是萬萬不行的,不過在嫩草地上飛跑,騎士坐在上面暗嗚叱吒,卻還很能勝任愉快,雖然有些人見了,難免覺得滑稽。

  十齡上下的孩子會造反,本來也難免覺得滑稽的。但我們中國是常出神童的地方,一歲能畫,兩歲能詩,七齡童做戲,十齡童從軍,十幾齡童做委員,原是常有的事實;連七八歲的女孩也會被凌辱,從別人看來,是等於「年方花信」的了。

  況且「沖」的時候,倘使對面是能夠有些抵抗的人,那就汽車會弄得不爽利,沖者也就不英雄,所以敵人總須選得嫩弱。流氓欺鄉下老,洋人打中國人,教育廳長沖小學生,都是善於克敵的豪傑。

  「身當其衝」,先前好像不過一句空話,現在卻應驗了,這應驗不但在成人,而且到了小孩子。「嬰兒殺戮」算是一種罪惡,已經是過去的事,將乳兒拋上空中去,接以槍尖,不過看作一種玩把戲的日子,恐怕也就不遠了罷。

  十月十七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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