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君牙冏命呂刑文侯之命費誓秦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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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君牙冏命呂刑文侯之命費誓秦誓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錄於《方苞集/01

《尚書》自《畢命》以下,所存六篇,先儒多未達其義。余嘗考之:《費誓》,則事可傳也;《君牙》《冏命》《秦誓》,則言不可廢也;《呂刑》、《文侯之命》,則事不可沒也。三代之刑典,至穆王而始變;文、武之舊都,至平王而終棄,可無誌乎?《呂刑》之言,雖或不可廢,而孔子錄之,則非以其言也。觀《文侯之命》,無一言之當物而弗刪,則以著事變而非有取於其辭義審矣。司馬遷作《史記》,於《費誓》具詳焉,於《秦誓》刪取焉,而《文侯之命》則沒之,蓋以其言無足存而不知事不可沒也。用此觀之,聖人刪述之義,群賢莫之能讚,豈獨《春秋》之筆削哉?

《書》存《文侯之命》,而宣王中興,用賢討叛,事列正《雅》者,其誓、誥、策、命之文,無一見焉。先儒以謂亡於幽王之亂,而余竊意所亡者,不惟宣王之書,自《君牙》以下六篇,皆孔子摭拾於亂亡之餘,非得之周室之史記也。

自唐、虞、夏、商,非關一代廢興之故,不以列於《書》。故《周書》自《畢命》以前,皆造周毖殷、保世靖民之大政也。若專取辭意之善,則成、康之際,周、召共政,史逸作冊,其命官之辭,遠過於《君牙》、《冏命》者必多矣。孔子乃舍彼而取此,義安處與?用此知康王以前,策、命之大者,已與誓、誥並列於學官而立為四術。其餘內史所藏,孔子蓋未之見也。《呂刑》則布在四方,而有司籍之。若魯若晉若秦之書,則其國傳之。《君牙》、《冏命》則其家守之。子嘗學禮,而病杞、宋之無征。故於《周書》,惜其僅有存者,而錄之以垂法戒焉耳。使得諸周內史所藏,則豈宜闊希而不類如此哉(使內史之籍尚存,而孔子未之見,亦不宜竟以《君牙》以下六篇續備有周一代之書,而定以百篇之數。)

抑觀《君牙》、《冏命》、《秦誓》,而又以歎世變之亟焉。文、武之政刑,皆變亂於穆王,而讀其書,彬彬乎去成、康不遠也;秦穆悔過思賢之言,可法於後世,而力逞其忿,以遂前愆,言與行顯背,而謂可塗民之耳目,夏、殷之末造,未嘗有是也。二帝、三王純一忠敬之風,其尚可復也哉?此又序《書》之隱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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