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君牙冏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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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君牙冏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01

《尚书》自《毕命》以下,所存六篇,先儒多未达其义。余尝考之:《费誓》,则事可传也;《君牙》《冏命》《秦誓》,则言不可废也;《吕刑》、《文侯之命》,则事不可没也。三代之刑典,至穆王而始变;文、武之旧都,至平王而终弃,可无志乎?《吕刑》之言,虽或不可废,而孔子录之,则非以其言也。观《文侯之命》,无一言之当物而弗删,则以著事变而非有取于其辞义审矣。司马迁作《史记》,于《费誓》具详焉,于《秦誓》删取焉,而《文侯之命》则没之,盖以其言无足存而不知事不可没也。用此观之,圣人删述之义,群贤莫之能赞,岂独《春秋》之笔削哉?

《书》存《文侯之命》,而宣王中兴,用贤讨叛,事列正《雅》者,其誓、诰、策、命之文,无一见焉。先儒以谓亡于幽王之乱,而余窃意所亡者,不惟宣王之书,自《君牙》以下六篇,皆孔子摭拾于乱亡之馀,非得之周室之史记也。

自唐、虞、夏、商,非关一代废兴之故,不以列于《书》。故《周书》自《毕命》以前,皆造周毖殷、保世靖民之大政也。若专取辞意之善,则成、康之际,周、召共政,史逸作册,其命官之辞,远过于《君牙》、《冏命》者必多矣。孔子乃舍彼而取此,义安处与?用此知康王以前,策、命之大者,已与誓、诰并列于学官而立为四术。其馀内史所藏,孔子盖未之见也。《吕刑》则布在四方,而有司籍之。若鲁若晋若秦之书,则其国传之。《君牙》、《冏命》则其家守之。子尝学礼,而病杞、宋之无征。故于《周书》,惜其仅有存者,而录之以垂法戒焉耳。使得诸周内史所藏,则岂宜阔希而不类如此哉(使内史之籍尚存,而孔子未之见,亦不宜竟以《君牙》以下六篇续备有周一代之书,而定以百篇之数。)

抑观《君牙》、《冏命》、《秦誓》,而又以叹世变之亟焉。文、武之政刑,皆变乱于穆王,而读其书,彬彬乎去成、康不远也;秦穆悔过思贤之言,可法于后世,而力逞其忿,以遂前愆,言与行显背,而谓可涂民之耳目,夏、殷之末造,未尝有是也。二帝、三王纯一忠敬之风,其尚可复也哉?此又序《书》之隐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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