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樓子/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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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金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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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企及推延,豈能及病。偶屬炎夏,流金煎石,氣息綿微,心用惝恍,慮不支久,方從風燭。夫有生必有死,達人恒分。棺槨之造,起自軒轅。周室有牆翣之飾,旌銘之儀。晉文公請隧,桓司馬石槨,甚非謂也。送終之禮,思以裁之。觀荀卿、不韋、淮南、崔實、王符、仲長,其制書旨,本自不同,俱非厚葬,孱若一也。

高平劉道真,京兆摯仲治,並遺令薄葬。楊王孫遺令裸葬,晉代江應元又然。樊靡卿言葬禮唯約,沐浴並終制令掘埳,氣絕令兩人轝屍即埳。止婦人之送,禁弔祭之賓。後亡者不得入藏,不得封樹。

裴潛遺令曰:“墓中唯置一座,瓦器數枚。”皇甫士安言:“以籧篨裹屍,覆卷三重,麻繩約二頭,置屍靈床上,擇不毛之地,坑訖去床下屍而已。”石苞曰:“死皆斂以時服,不得斂唅,不得兼重,又不得設床帳盟器,不得起墳種樹。”郝昭曰:“吾為將數見發塚,取其木為攻具,知厚葬之無益。汝必斂以時服也。”並敕子曰:“吾生素餐,日已久矣。可葬為小槨,裁容下棺。”張奐遺令:“措屍靈床,幅巾而已。”盧植敕其子:“以單帛附身,葬於土穴。雖制度不同,同歸于薄也。”趙岐畫晏嬰、叔向、子產、季劄,生不能及,死而畫之,甚非所以。

晉成帝曰:“山陵之事,一從節儉。陵中唯潔淨而已,不得施塗車芻靈。此事雖大,又可諭小。吾之亡也,可以王服周身,示不忘臣禮。《曲禮》一卷,《孝經》一帙,《孝子傳》並陶華陽劍一口以自隨。此外珠玉不入,銅錢勿藏也。”田國讓求葬於西門豹側,杜元凱求葬于蔡仲塚邊,杜藏求葬于蘧伯玉之側,梁伯鸞求葬於要離之旁。彼四子者,異乎吾之意也。山地東北隅,始生山陵小墓之前,可以為塚。已具別圖,庶魂兮有奉,歸骨有地,然壙中石屏風、木人、車馬、塗車、芻靈之物,一切勿為。金蠶無吐絲之實,瓦雞乏司晨之用,慎無以血臚腥為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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