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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樓子/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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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金樓子
◀上一卷 終制篇四案︰原本不列篇名。考其文義,應係《終制篇》,謹校補。又前半或有缺文,謹識。 下一卷▶

吾企及推延,豈能及病。偶屬炎夏,流金煎石,氣息綿微,心用惝怳,慮不支久,方從風燭。夫有生必有死,達人恆分。棺槨之造,起自軒轅。周室有牆翣之飾,旌銘之儀。晉文公請隧,桓司馬石槨,甚非謂也。送終之禮,思以裁之。觀荀卿、不韋、淮南、崔寔、王符、仲長,其制書旨,本自不同,俱非厚葬,孱若一也。

高平劉道眞、京兆摯仲治,竝遺令薄葬。楊王孫遺令躶葬,晉代江應元又然。樊靡卿言葬禮唯約,沐浴竝終制令掘埳,氣絕令兩人轝尸卽埳,止婦人之送,禁弔祭之賓,後亡者不得入藏,不得封樹。

裴潛遺令曰:「墓中唯置一座,瓦器數枚。」皇甫士安言:「以籧篨裹尸,覆卷三重,麻繩約二頭,置尸靈牀上,擇不毛之地,坑訖去牀下尸而已。」石苞曰:「死皆斂以時服,不得斂唅,不得兼重,又不得設牀帳盟器,不得起墳種樹。」郝昭曰:「吾爲將,數見發冢,取其木爲攻具,知厚葬之無益。汝必斂以時服也。」竝敕子曰:「吾生素餐,日已久矣。可葬爲小槨,裁容下棺。」張奐遺令:「措尸靈牀,幅巾而已。」盧植敕其子:「以單帛附身,葬於土穴。」雖制度不同,同歸於薄也。趙岐畫晏嬰、叔向、子產、季札,生不能及,死而畫之,甚非所以。

晉成帝曰:「山陵之事,一從節儉。陵中唯潔淨而已,不得施塗車芻靈。」此事雖大,又可諭小。吾之亾也,可以王服周身,示不忘臣禮。《曲禮》一卷,《孝經》一帙,《孝子傳》幷陶華陽劍一口以自隨。此外珠玉不入,銅鐵勿藏也。田國讓求葬於西門豹側,杜元凱求葬於蔡仲冢邊,杜藏求葬於蘧伯玉之側,梁伯鸞求葬於要離之旁。彼四子者,異乎吾之意也。山地東北隅,始生山陵小墓之前,可以爲冢,已具別圖。庶魂兮有奉,歸骨有地。然壙中石屏風、木人、車馬、塗車、芻靈之物,一切勿爲。金蠶無 絲之實,瓦雞乏司晨之用,眞無以血臚膋腥爲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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