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pdf/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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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条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城市体检评估机制

推进多规合一。在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基础上,实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专项规划的多规协同,实现规划底图叠合、数据融合、政策整合。建立实时监测、定期报告的统计体系。依托规建管三维智慧信息平台,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对各项规划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将监测结果作为开展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建立分级分区的常态化体检评估机制。建立城市副中心、组团、家园三级体检评估制度,重点对规划核心指标和管控边界及管控分区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评估。建立差异化的分区体检评估机制,结合现状情况和规划目标,对不同区域提出针对性的重点评估方向。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动态维护和近期行动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实现对规划实施工作的及时反馈和完善。城市副中心层面的体检评估侧重于全局性和系统性管控内容;组团层面侧重于组团功能承接、规模管控、风貌塑造以及组团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家园层面侧重于街区分解的各项规划指标以及街区级公共设施配置。更新改造组团的体检评估侧重于以新促老、和谐宜居指标的落实情况;城乡统筹组团、创新示范组团的体检评估侧重于承接功能疏解、主导功能落地、创新发展理念等落实情况。

第二节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集成与创新

处理好政府规划引领与发挥市场作用的关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有立有破、有管有放。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民要求,创新城市经营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副中心建设。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创新发展自主权,形成市场主导的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配置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69条 强化顶层设计,建立与城市副中心定位相适应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

加强市级统筹,健全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规划建设指挥部工作制度,建立指挥部全体会议、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联络员会议三级会议制度,分级审议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事项。涉及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