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pdf/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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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完善市区联动统筹推进机制,突破过去在土地权属、项目投资、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束缚,打破各部门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提高规划实施的协同性和主动性。搭建多部门信息共享的规划实施平台,促进各部门在公共财政投入、土地供应、重大项目推进与规划空间布局和规划实施时序上的相互协调,统筹确定重点任务年度安排和行动计划。针对公共空间、混合用地、一体化利用等专项系统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系统融合和多部门协同。强化属地责任,加强市级行业部门指导和市级专业公司合作。

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责任规划师制度。涉及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应专门听取各领域专家意见建议,形成必要的技术支撑。邀请一线专家和技术骨干作为负责城市副中心重点地区以及各组团、各特色小城镇规划设计的责任规划师,全过程、全方位提供实时咨询、指导和监督。

第70条 推进相关政策机制创新,实现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深化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建立大统筹、大平衡、大平台的规划实施机制。推动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供应力度,努力稳定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制定土地增值收益管理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利益分配和征收补偿制度,利用土地供应、用途管制等实物型政策工具和土地价格、土地税收、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等价值型政策工具,实现土地市场和宏观经济平稳运行,防止土地投机。建立城市有机更新激励机制,以国有存量用地更新和集体产业用地整治改造为重点,制定促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政策,鼓励补齐公共设施短板。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模式创新,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源,开展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进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创新,推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建立耕地占补平衡的统筹机制。制定用地功能兼容与建筑复合利用政策机制,完善深度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创新用地分层出让、地上地下统筹实施政策机制。细化完善功能疏解和产业发展政策机制。

完善疏解政策体系,细化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健全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利用。制定高精尖产业发展细分行业目录和标准体系,建立城市副中心产业引导基金和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制定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产业统筹发展工作机制。

完善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财政政策。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大投资倾斜力度,扩大支持范围。优化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国家政策金融支持,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和企业债,规范使用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基金。

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深化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下放审批权限,推进投资项目“一张网”审批。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企业服务标准,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引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