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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35 期 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标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办事 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窗口、“省内通办”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 口,建立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 等情形外,原则上具有线下办理渠道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 理并实质运行,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要按照 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省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省级政务服务中 心建设,推动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量进驻。 (三)规范网上办事服务。 统筹网上办事入口。省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粤信签”平台应用建设,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 认、全网通行”。以“粤省事”“粤商通”平台为我省移动政务服务的主要提供渠道 和总入口,加快将已建的面向企业群众的移动端政务服务进驻“粤省事”“粤商通” 平台,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政务服务移动端。 规范网上办事指南,省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广东政务服务网 使用体验,完善网上办事引导功能、简化办事操作,升级智能搜索引擎,加强专区 建设,强化省级平台对地市基层政务服务的赋能作用。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授权代理、 亲友代办等功能,进一步推广应用统一物流、公共支付平台,增强重点使用场景的 易用性和友好性。 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各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 办”,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各级事项全流程网办率和网上办理深 度,提供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 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 (四)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各地、各部门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 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不得强制要 求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前,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符合 法定标准及形式要求的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 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合理配置政务服务资源。各地、各部门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的同 时提升线下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 “粵系列”应用及各地、各部门自建的政务服务类、城市服务类移动应用服务事项应 当统一依规纳入省事项管理系统进行标准化同源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上线流程, 实现各平台申办端事项要素与省事项管理系统一致,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 (五)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省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