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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了。

 拖我回家,家裏的人都裝作不認識我;他們的眼色,也全同別人一樣。進了書房,便反扣上門,宛然是關了一隻雞鴨。這一件事,越教我猜不出底細。

 前幾天,狼子村的佃戶來告荒,對我大哥說,他們村裏的一個大惡人,給大家打死了;幾個人便挖出他的心肝來,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壯壯膽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戶和大哥便都看我幾眼。今天纔曉得他們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夥人一模一樣。

 想起來,我從頂上直冷到腳跟。

 他們會吃人,就未必不會吃我。

 你看那女人「咬你幾口」的話,和一夥青面潦牙人的笑,和前天佃戶的話,明明是暗號。我看出他話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們的牙齒,全是白厲厲的排着,這就是吃人的家伙。

 照我自己想,雖然不是惡人,自從踹了家的簿子,可就難說了。他們似乎別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們一翻臉,便說人是惡人。我還記得大哥教我做論,無論怎樣好人,翻他幾句,他便打上幾個圈;原諒壞人幾句,他便說「翻天妙手,與衆不同」。我那裏猜得到他們的心思,究竟怎樣;况且是要吃的時候。

 凡事總須研究,纔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