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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永樂大典07449.pd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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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服中慈母者。父雖命爲母子。而本非骨肉。故慈母之子不。爲慈母之父母有服者。爲恩所不及也。黄震日抄慈母撫己者也。父雖命爲母子。本非

骨肉。故止。爲慈母服。不。爲慈母之父母服。異於生己之母也。彭氏纂圖註義慈母。謂子無母。父命無子之母慈養己者。餘同前疏夫爲

人後者其妻爲舅姑大功鄭玄注以不貳降。陸德明音義降一本作隆。孔頴達䟽夫爲至大功。

正義曰。此一節。論婦人不貳隆之義。賀云此謂子出時已昏。故此婦還則服本舅姑大功。若子出時未昏。至所爲後家方昏者。不服本舅姑。以婦本

是路人來。又恩義不相接。猶臣從君。而服不從而稅。人生不及祖之徒。而皆不責非時之恩也。今按夫爲本生父母期。故其妻降一等服大功。是從

夫而服。不論識前舅姑與否。假令。夫之伯叔在他國而死。其婦雖不識。豈不從夫服也。熊氏云。然恐賀義未盡善也。陳櫟詳觧夫出繼爲人後者。妻。

爲生其夫之舅姑大功。盖夫。爲本生父母降而服期。則妻。爲本生舅姑降而服大功。於所後。則降於所生以不二降也。陳澔集說此舅姑。謂夫之

所生父母。士祔於大夫則易牲。鄭玄注不敢以卑牲祭尊也。大夫少牢也。孔頴達䟽士祔至易牲。

正義曰。謂祖爲大夫。孫爲士。孫死祔祖。則用大夫牲。不敢用士牲。士牲卑。不可祭於尊者之前也。祭殤與無後者。不云易牲。而此云易牲者前是宗

子家爲祭。不得同如宗子之禮。故殤及無後者。依亡人之貴賤禮供之。此是士卑許進用大夫牲。故曰易牲。然又此下云賤不祔貴。而此云士祔大

夫者。謂無士可祔。則不得不祔於大夫。猶如妾無妾祖姑。易牲而祔於女君可也。若有士。則當祔於士。故雜記云。士不祔於大夫。謂先祖兄弟有爲

士者。當祔於士。不得祔於大夫也。要義賤祔貴則易牲。見前注䟽陳櫟詳解賤不祔貴而士祔於大夫者。先祖兄弟無爲士者故也。有士則嘗祔於

士。餘同前注䟽陳澔集說此與葬以大夫。祭以士者不同。餘同前注䟽彭氏纂圖註義此一節。論士祔大夫當易牲之義。 按雜記謂大夫祔於士。士

不祔於大夫。祔於大夫之昆弟。無昆弟。則從其昭穆。雖王父母在亦然。餘同前疏繼父不同居也者必

嘗同居皆無主後同財而祭其祖禰爲同居有

主後者爲異居。鄭玄注録恩服深淺也。見同財則期。同居異財。故同居今異居。及繼父有子。亦爲異居則三月。未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