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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後者也。衛湜集說山陰陸氏曰。若爲舅後者。姑爲之大功。非情有厚薄。以傳重也。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䟽。黄震日抄以不爲後。降小功也。

餘同前注䟽彭氏纂圖注義按此。爲適子正服期者。謂有廢疾。餘同前注䟽衛湜集說異澄纂言喪服者。儀禮正經之篇名。正經之後有記。蓋以補

經文之所不備。此篇内所記喪服一章。又以補喪服經後記之所未備者也。其事瑣碎。故名小記以别。於經後之記。記喪服一章外。又廣記喪禮雜

事。亦皆𤨏碎。比前篇喪大記之所記則爲小也。小記亦猶雜記。小記所記之事小。雜記所記之事雜。喪大記之所記。視二篇則爲大也。但雜記中記

喪服者鮮。故承喪大記之後。止稱雜記此篇記喪服者詳。故以喪服二字冠小記之上而名篇。 復與書銘。自天子達於士。其辭一也。男子稱名。婦

人書姓與伯仲。如不知姓則書氏。 男子冠而婦人筓。男子。免而婦人髽。其義爲男子則免。爲婦人則髽。 按露紒者。謂吉時以纚韜髮而作紒。喪

則不以纚韜。是爲露紒。雖無纚韜髮。而有麻繩繞紒。則未嘗不以麻表髮也。非是空露其紒。而髮上無服也。黄氏主杜預從鄭衆之說。竊恐未然。

斬衰括髮以麻。爲母括髮以麻。免而以布。 逺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 既葬而不報虞。則雖主人皆冠。及虞則皆免。。爲兄弟既

除喪。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報虞卒哭則免。如不報虞則除之。 緦小功虞卒哭則免。君弔雖不當免時也。主人必免不散麻。雖異國之君。免也。

親者皆免。 諸侯弔。必皮弁錫衰。所弔雖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喪服。則君亦不錫衰。 諸侯弔於異國之臣。則其君爲主。 大夫不主士之喪。

士不攝大夫。士攝大夫唯宗子。 男主必使同姓。婦主必使異姓 。大功者主人之喪有三年者。則必。爲之苒祭。朋友虞柎而已。 婦之喪虞卒哭。

其夫若子主之。祔則舅主之。 主人未除喪。有兄弟自他國至。則主人不。免而爲主。 養有疾者。不喪服。遂以主其喪。非。養者入主人之喪。則不易

己之喪服。養尊者必易服。養卑者否。 右記復銘免弔主喪。凡十七節。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䟽。黄氏。應氏。陸氏。田氏曰並見衛湜集說。奔

父之喪括髮於堂上。𥘵降踊。襲絰于東方。奔母之喪不括髮。𥘵於堂上。降踊襲。免于東方。絰即位成踊。出門哭止。三日而五哭三𥘵。 奔兄弟之喪。

先之墓而後之家。爲位而哭。所知之喪。則哭於宫而後之墓。哭朋友者於門外之右南面。 無事不辟。廟門。哭皆於其次。 父不。爲衆子次於外。

爲父母。長子稽顙。大夫弔之。雖緦必稽顙。 婦人。爲夫與長子稽顙。其餘則否。 右記奔喪。喪次。喪拜。凡七節。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