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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惡之紂以明此記之義。禮禮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夏以顓頊爲始祖。顓頊出於黄帝故禘黄帝於顓頊之廟。而以顓頊

配。商以契爲始祖。周以稷爲始祖。稷。契。皆出於帝嚳。故禘帝嚳於稷契之廟。而以稷契配也。 諸侯及其太祖而立四廟。 慈母與妾母不世祭也。

慈母謂父命無母之妾子。以有子而死之妾爲母者也。妾母。謂妾之自有子者也。諸侯無適子。或立此二種妾之子爲君。而其妾别。無他子。則其

子之爲君者。歲時爲壇以祭其所生之母。使庶公子主其祭。然此君祭此妾母。止在當身。至此君之子則不復祭之矣。春秋榖梁傳所謂於子祭於

孫止是也。 庶子王亦如之。 劉氏曰。此一句當在慈母與妾母不世祭也之下。澄按其說是也。今從之。慈母妾母之子爲君者至再世。則不復祭

其所生之母。或有庶子立爲王者其禮亦如之也。謂此王妾别。無他子則子之爲王者歲時爲壇祭之。使王族主其祭。亦一世而止。再世不復祭也

别。子爲祖繼别爲宗。 繼禰者爲小宗。 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髙宗者也。是故祖遷於上宗易於下。 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禰也。 敬

繼祖之宗。所以尊其爲祖之正體。故敬禰之宗所以尊其爲禰之正體。上但言尊祖不言禰者。舉尊以包卑。祖者兼曾髙二祖。通言三祖也。庶子

不祭禰者。明其宗也。 庶子不爲。長子斬。不繼祖與禰故也。 此庶子亦父庶謂别。子之曾孫。繼别。大宗之從孫。繼禰小宗之庶子。繼祖小宗之親

弟。以其親兄是繼祖小宗。繼禰又繼祖。自己本身不繼祖。又不繼禰。己之。長子。他日雖得繼已爲小宗。然不繼己之祖與禰。故服之同於庶子朞。而

不服長子三年之服。 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此庶子。祖庶也。亦謂别子之曾孫。繼别。大宗之從孫。繼禰小宗親弟之。長子。繼祖小宗之同堂

從兄弟。此庶子他日父没後。雖得自爲小宗而祭其禰。然不敢祭祖者。以明其所宗者祖之正體。以上三條。今必言别。子及别。大宗之某親者。承上

文别子爲祖繼别。爲宗兩句而自初言之。實則循是以下。雖去别子已逺皆然也。 庶子不祭殤與無後者殤與無後者。從祖祔食。 親親以三爲

五。以五爲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此一條舊本與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之丈不相屬。其實

當相屬。故鄭注以爲言服之隆殺。盖以結上親親三五九之意也。親親之三五九。以一家所親之親。合爲一而言也。此條之親親。在尊尊。長長。男女

有别之先。以一家所親之親。分爲四而言也。親親。謂親而非尊非。長者。大傳謂之下治子孫。此章所謂下。殺之親。正子孫之服。與從族旁親之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