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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饔。邦饗耆老孤子。則掌其割烹之事。孤子者。死王事之子也。王制曰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正義曰。邦饗耆者。謂死事者之父祖。兼

有國老庶老國老者。謂卿大夫致仕者庶老。謂庶人之致仕者。經直言耆老對孤子。則耆老者死事之父祖可知。但此不見饗國老庶老之文。故鄭

解耆老。謂國老庶老。酒正饗耆老孤子皆共其酒無酌數。凡有秩酒者。以書契授之。玄謂所秩者謂老臣。王制曰。七十不侯朝。八十月善存。九十日

有秩。大司徒。以保息六保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養老。七十養於郷。五十異粻之屬。正義曰王制云。五十養於郷。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彼謂

大夫士也。王制又云。凡三王養老皆引年。注云已而引户校年。當行復除也。老人衆多。非賢者不可皆養故食貨志。六七十已上。上所養也。此云七

十養於鄉。亦謂有賢行者也。五十異粻之屬者。是王制文。禮記常法。庶人食根。士並食黍。大大又加以粱。今雖庶人至五十。或與士大夫同食。食黍

粱。遺人。門關之要積以養老孤。門關以養老孤。人所出入。易以取餼廪也。正義曰。門。謂十二門。關。謂十二關。門關出入皆有稅。所稅得者亦送粻多

少。足國用之外。留之以養老孤。司門。以其財養死政之老。與其孤。財。所謂門關之要積也。死政之老。死國政事者之父母也。槁人。若饗耆老孤子。士

庶子共其食。正義曰。耆老。謂死王事者之父。國家春饗孤子。秋食者老。則亦稿人共其食。羅氏。仲春羅春鳥獻鳩以養園老。行羽物。伊耆氏。共土之

齒杖。王所以賜老者之杖。鄭司晨云。謂年七十當以王命受杖者。今時亦命之為王杖。玄謂王制曰。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

於朝。鄉大夫以𡻕時登其夫家衆寡。辨其可任者。園中老者皆舍。老者若今八十九十復羡卒也。司厲。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者。不為奴。曲禮

曰。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八十九十曰耄。百年曰期頥。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於其國則稱名越國而問焉必告之以

其制老者不以筋力為禮年五十始杖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君子式黄髮。王制司徒養耆老以至孝。耆老皆朝于庠。耆老致仕。及鄉中老賢者。朝

猶會也。此庠。謂郷學也。鄉。謂飲酒也。鄉禮。春秋射圖蜡而飲酒養老。正義曰。總言耆老。其數則衆。故知致仕及鄉中老賢致仕則書傳畧說云。大夫

為父師士為少師是也。鄉中老賢。謂鄉人不仕。年老有德。行者故鄉飲酒云以告于先生君子可也。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殷人以。

食禮。周人修而兼用之。兼用之。備陰陽也。凡飮養陽氣。凡一食養陰氣。陽用春夏。陰用秋冬。正義曰。凡養老者。皇氏云。人君養老有四種。一是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