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pd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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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评价改草和“双减”工作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降低考试压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精神,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執行。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