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滄州市教育局關於轉發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pd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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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考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教育評價改草和「雙減」工作精神,切實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降低考試壓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4號)精神,省教育廳制定了《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