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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1期.pdf/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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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11 期

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推广应用新模式。开展“互联网 + ”重大专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 领域应用试点。升级信息消费、体验消费、创意消费,推广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零售 模式,促进共享经济平台向研发检测、制造服务等领域延伸。到 2022 年,培育 20 个以 上“互联网 + ”示范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省科技 厅、省商务厅) (二十二)攻坚突破新技术。加强前沿基础研究,实施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力争在 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等领域实现原创成果突破。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组织 启动数字经济和生命健康等重大科技专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五、推进“双创”平台升级 (二十三)推进科创大平台建设。加快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重点平台建设,打造 “万亩千亿”等新产业平台,丰富之江文化产业带等高能级创新载体。发挥杭州、宁波 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带动作用,引导各类科技城和产业园区扩能升级,建设跨区域 协同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二十四)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引导 各类开发区建设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 特色载体,积极为“双创”示范基地内的项目开通规划环评等绿色通道。发挥长三角示 范基地联盟作用,促进各类基地融通发展。到 2022 年,累计形成“双创”示范基地 80 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 农业农村厅) (二十五)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等高品质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 建设一批平台型众创空间,引导众创空间专业化、精细化升级。支持盘活闲置和存量资 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海外孵化器建设,引导企业开拓海外业务。建设创投 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探索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 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科协) 六、推动“双创”投融资服务升级 (二十六)引导商业银行精准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围绕服 务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本源,完善差异化金融服务,丰富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融 资等金融产品。实施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风险补偿,支持银行业金融机 构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