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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2期.pdf/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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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12 期

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题。全省安排续建实施项目 493 个,计划完成投资 6252 亿元。 (四)加快建成投产一批。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项目 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全省安排建成投产项目 29 个,计划完成投资 170 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目标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计划安排,分解细化目标,落实工作 责任,抓紧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和建设攻坚,盯人盯事盯节点,保质保量保安全,确保重大 项目建设各项年度目标任务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二)加强服务协调。落实全省各级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推行重大项目清单 制、节点化、全周期管理,集中打通规划、用地、用海等项目审批关键堵点,争取上级部门 支持,加快项目落地速度。 (三)强化要素保障。科学调配省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强 银项对接,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采取专项预支、奖励存量等形式,优化保障重大项 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安排能耗、用能权交易以及省级分配的排污权储备等指标, 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四)深化体制改革。实现 2019 年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审批用 时“最多 90 天”,打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3 0 版。继续向社会推介重大基础设 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主体活力。在省级以上平台全 面推行“标准地”供地,在省级以下平台新批工业用地推行“标准地”占比不低于 30% 。 (五)完善考核通报。将“4 + 1”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纳入省政府督查考核事项, 增强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和刚性。完善重点领域投资月调度制度,对目标、督进度、强监 管,对计划执行率较低、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民政重大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指导意见》 的通知

浙民计〔2019〕21 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省民政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根据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