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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
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8〕12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浙江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 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突出浙江特色、扬长补短、重点突破、远近结合、综合施策,紧盯沿海主要港区、年货运量 150 万吨以上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运量且单一货种集中的县(市、区),大力发展铁路支线、专用线和内河航运,积极发展江海、海河、海铁等多式联运,全力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做大航空快递物流规模,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支撑。

(二)主要目标。通过 5 年努力,全省内河水运瓶颈全面打通,沿海主要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重点物流园区铁路支线加快接入,机场枢纽运输能力大幅提升,物流站场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建成高效便捷的综合运输网络,实现货运结构明显优化、社会物流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