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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08 (1700-1725).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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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生陽;五行顛倒,液行夫婦。」自午至子,乃曰「陰中煉 陽。」陽不得陰不成,到底無陰而不死;陰不得陽不生, 到底陰絕而壽長。

論《還丹》,呂曰:「所謂小還丹者,何也?」鍾曰:「小還丹者,本 曰下元。下元者,五藏之主,三田之本。以水生木,木生 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既相生也,不差時候,當生 而引未生,如子母之相愛也。以火剋金,金剋木,木剋 土,土剋水,水剋火,既相剋也,不失分度,當剋而補未 剋,如夫婦之相合也。」呂曰:「所謂七返還丹,而九轉 還丹者,何也?」鍾曰:「五行生成之數,五十有五。天一地 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一、三、五、 七、九,陽也,共二十五二、四、六、八、十,陰也,共三十。自腎 為始,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此則五行生之數也。 三陽而二陰,自腎為始,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此 則五行成之數也。三陰」而二陽。人身之中,共有五行。 生成之道。水為腎,而腎得一與六也;火為心,而心得 二與七矣;木為肝,而肝得三與八矣;金為肺,而肺得 四與九矣;土為脾,而脾得五與十矣。

論:朝元鍾曰:「一氣運五行,五行運六氣。先識者陰與 陽,陽有陰中陽,陰有陽中陰。次識者金木水火土,而 有水中火,火中水,水中金,金中木,木中火,火中土。」 《呂真人本傳》:「洞賓問水火龍虎曰:『身中有君火、臣火、 民火。真火出於水中,恍恍惚惚,其中有物,視之不可 見,取之不可得。真水生於火中,杳杳冥冥,其中有精, 見之不可留,留之不可住』。」腎水也。水中有氣,名曰「真 火」,心火也。火中生液,名曰「真水」,以水生木,腎氣足而 肝氣生,以絕腎之餘陰,而氣過肝時,即為純陽,藏真 一之水;恍惚名真龍,以火剋金,心液盛而肺液生,以 絕心之餘陽,而液到肺時,即為純陰,藏真陽之氣;杳 冥名真虎,氣中取水,水中取氣,日得黍大,歸於黃庭, 此大丹也。

岑羲《為敬暉等論武氏宜削去王爵表》:「帝王之曆數, 必應乎五行,水盛則火衰,木衰則金盛;天地之運也, 必合乎四時,春往則夏來,暑退則寒集。則知五行之 數,帝王不可違,違之則宗社不安,生人不理;四時之 序,天地不能變,變之則霜露不均,水旱交錯。」

天隱子齋戒篇:「夫人稟五行之氣,而食五行之物,實 自胞胎有形,已呼吸精血,豈可去食而求長生?」 譚子《化書》:「動靜相磨,所以化火也;燥濕相蒸,所以化 水也;水火相勃,所以化雲也;湯盎投井,所以化雹也; 飲水雨日,所以化虹霓也。小人由是知陰陽可以召, 五行可以役,天地可以別構,日月可以我作。」有聞是 言者,「必將以為誕。夫民之形也,頭圓而足方,上動而 下靜,五行運于內,二曜明于外」,斯亦別構之道也。 儒有講五常之道者,分之為五事,屬之為五行,散之 為五色,化之為五聲,俯之為五嶽,仰之為五星,物之 為五金,族之為五靈,配之為五味,感之為五情,所以 聽之者,若醯雞之遊太虛,如井蛙之浮滄溟,「莫見其 鴻濛之涯,莫測其浩渺之程。日暮途遠,無不倒行。殊 不知五常之道一也,忘其名則得其理,忘其理則得 其情。」然後牧之以清靜,棲之以杳冥,使混我神氣,符 我心靈。若水投水,不分其清;若火投火,不間其明。是 謂奪五行之英,盜五常之精。聚之則一芥可包,散之 則萬機齊亨。其用事也,如酌醴以投器;其應物也如 懸鏡以鑒形。于是乎變之為萬象,化之為萬生,通之 為陰陽,虛之為神明。所以運帝王之籌策,代天地之 權衡,則《仲尼》其人也。

琥珀不能呼腐芥,丹砂不能入燋金,磁石不能取憊 鐵,元氣不能發陶爐。所以大人善用五行之精,善奪 萬物之靈,食天人之祿,駕風馬之榮。其道也在忘其 形而求其情。

《續博物志》:「自古帝王五運之次有二說,鄒衍以五行 相勝為義,劉向則以相生為義,漢魏共尊劉說。」《物 理論》云:「水土之氣升為天。」

《關氏易傳》,蓍不止法天地而已,必以五行運於中焉。 《五代史》:「司天考五行用事,置四立之節而命之,即春 木、夏火、秋金、冬水用事之初也。置四季之節,各以維 策加之,即土用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