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
第十九卷目錄
五行部彙考
易經〈繫辭上傳〉
書經〈虞書大禹謨 夏書甘誓 周書洪範〉
禮記〈月令〉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 昭公二十九年〉
易緯〈乾鑿度〉
春秋緯〈文耀鉤〉
管子〈五行篇〉
子華子〈北宮意問〉
漢書〈天文志 五行志〉
淮南子〈天文訓 地形訓 本經訓〉
張河間集〈靈憲〉
劉熙釋名〈釋天〉
晉書〈律歷志〉
唐丘光庭兼明書〈五行神 五行配〉
宋周子太極圖
魏了翁經外雜抄〈五行所生〉
張行成元包數義〈五行配八卦〉
性理會通{{Annotation|洪範皇極內篇 五行植物屬圖 五行動物屬圖 五行用物屬圖
五行事類吉圖 五行事類凶圖 五行支干圖 五行人體性情圖)
乾象典第十九卷
五行部彙考
《易經》
《繫辭上傳》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大全〉朱子曰:卦雖八而數須十者,八是陰陽數,十是五行數,一陰一陽便是二,以二乘二便是四,以四乘四便是八。五行本只是五,而有是十者,蓋一箇便包兩箇,如木便包甲乙,火便包丙丁,土便包戊己,金便包庚辛,水便包壬癸,所以為十。東坡蘇氏曰:「水至陰也,必待天一加之而後生者,陰不得陽,則終不得而成也。」火至陽也,必待地二加之而後生者,陽不得陰,則無所得而見也。五行皆然,莫不生於陰陽之相加。陽加陰則為水、為木為土,陰加陽則為火為金。苟不相加,則雖有陰陽之資,而無五行之用。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 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 行鬼神也。
〈集解〉虞翻曰:五位,謂五行之位。甲乾乙坤,相得合木,謂天地定位也。丙艮丁兌,相得合火,山澤通氣也;戊坎己離,相得合土,水火相逮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雷風相薄也。天壬地癸,相得合水,言陰陽相薄,而戰于乾,故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或以一六合水,二七合木,三八合火,四九合金,五十合土也。〈本義〉「變化」,謂一變生水,而六化成之。二化生火,而七變成之。三變生木,而八化成之。四化生金,而九變成之。五變生土,而十化成之。〈大全〉雲峰胡氏曰:「一圓而三,水生木也。二方而四,火克金也。陽之一進而用三,陰之四退而用二,合二與三則為五,此《河圖》之生數也。一生水而六成之,三生木而八成之,生數一進而用三,成數則八退而用六。二生火,七成之,四生金,九成之,生數四退而用二,成數則七進而用九,七八九六,各為十五。陰陽進退,互藏其」宅,進即為變,退即為化,鬼神屈伸、往來,皆進退之妙用也。
《書經》
《虞書大禹謨》
水火金木,土穀惟修。
〈蔡傳〉水火金木土穀惟修者。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而生五穀,或相制以洩其過,或相助以補其不足。葛氏曰:「《洪範》五行,水火木金土而已。穀本在木行之數,禹以其為民食之急,故別而附之。」〈大全〉朱子曰:「水如隄防灌溉,金如五兵田器,火如出火納火,禁焚萊之類。木如斧斤以時之類。」唐孔氏曰:「此言五行,與《洪範》之次不同。《洪範》以生數為次,此以相克為次。」新安陳氏曰:「五行相克,正《洛書》之序,此亦禹則《洛書》之一端。」
《夏書甘誓》
《有扈氏》威侮五行。
〈蔡註〉威,暴殄之也;侮,輕忽之也。〈大全〉陳氏大猷曰:凡背五常之道,拂生長斂藏之宜,皆威侮五行也。新安陳氏曰:蔡氏以暴殄天物為威侮五行,是偏以質具於地之五行言之,陳氏兼以氣行於天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