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至,物修潔,故用之宗廟,合致神人。用之享宴,可以 納賓也。
四曰《蕤賓》,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注〉五月曰「蕤 賓」,言陰氣為主,委蕤於下,陽氣盛長於上,有似於賓 主,故可用之。宗廟賓客,以安靜神人,行酬酢也。 五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貳也。〈注〉《七月》曰《夷 則》,言萬物既成,可法則也。故可以詠歌,九成之則,成 民之志,使無疑貳也。
六曰「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也。〈注〉《九 月》曰「無射」,陽氣收藏,萬物無射見者,故可遍布前哲 之令德,示民道法也。
「《元閒》大呂」,助宣物也。〈注〉十二月曰:「大呂。」元一也。陰繫 於陽,以黃鍾為主,故曰《元閒》。以陽為首,不名其初,臣 歸功於上之義也。大呂,助陽宣散物也。天氣始於黃 鍾,萌而赤,地受之於大呂,牙而白,成黃鍾之功也。 二閒、夾鍾,出四隙之細也。〈注〉「二月曰夾鍾。」隙,閒也。夾 鍾助陽。鍾,聚也,細也。四隙,四時之閒氣。微細者,春為 陽中,萬物始生,四時之微氣,皆始於春,春發而出之, 三時奉而成之,故夾鍾出四時之微氣也。
《三閒》中呂宣中氣也。〈注〉四月曰《中呂》,陽氣起於中,至 四月宣散於外。純乾用事,陰閉藏於內,所以助陽成 功也。
四閒林鍾,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肅純恪也。〈注〉《六月》曰 《林鍾》。林,眾也。言萬物眾盛也。「展審,俾使,肅速純大。」恪, 敬也。言時務和審,百事無有偽詐,使之莫不任其職 事,速其功大敬其職也。
五閒、南呂,贊陽秀也。〈注〉八月曰《南呂》,榮而不實曰「秀。」 南,任也,陰任陽事,助成萬物也。
「六閒應鍾」,均利器用,俾應復也。〈注〉《十月》曰:「應鍾」,言陰 應陽。月事萬物鍾聚,百嘉具備,時務均利,百官器用, 程度庶品,使皆應其禮,復其常也。
《魯語》:「社而賦事,烝而獻功。男女效績,愆則有辟,古之 制也。」〈注〉社,春分祭社也。事農桑之屬也。「冬祭曰烝,烝 而獻五穀布帛之功也。」
《易川靈圖》:「陽氣出于東北,入于西北,發于孟春,畢于 孟冬。」
《易通卦驗》:「人君冬至日,使八能之士,鼓黃鍾之瑟,瑟 用槐木,長八尺一寸;夏至日,瑟用桑木,長五尺七寸。」 〈注〉槐取氣上,桑取氣下也。
王者必五時迎氣者,以示人奉承天道,從時訓人之 義。故《月令》「于四立日及季夏土德王日,各迎其王氣 之神于其郊。其配祭以五人帝,春以太皞,夏以炎帝, 季夏以黃帝,秋以少昊,冬以顓頊。」
凡《六禮》板長尺二寸,以應十二月;愽四寸,以象四時; 厚八分,以象八節。皆真書。
冬至鼓用馬革。圓徑八尺一寸。夏至鼓用牛〈又〉圓徑 五尺七寸,〈注〉馬,坎類。牛,離類。
《尚書帝命期》:「春鳥星昏中以種稷,夏火星昏中以種 黍菽。」
《尚書考靈曜》:「主春者鳥星昏中可以種稷;主夏者,心 星昏中可以種黍;主秋者,虛星昏中可以種麥;主冬 者,昴星昏中則入山,可以斬伐,具器械。王者南面而 坐,視四星之中者,而知民之緩急,急則不賦力役。」 地與星辰,俱有四遊升降。四遊者,自立春地與星辰 西遊。春分西遊之極地,雖西極升降正中,從此漸漸 而東,至春末復正。自立夏之後,北遊夏至北遊之極 地,則升降極下,至夏季復正。立秋之後,東遊秋分東 遊之極地,則升降正中,至秋季復正。立冬之後,南遊 冬至南遊之極地,則升降極上,冬季復正。此是「地及 星辰四遊」之義也。
《尚書大傳》:「夏以十三月為正,平旦為朔。殷以十二月 為正,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夜半為朔。」
《詩紀曆樞》:「陰陽之會,一歲再遇于南方者,以中夏;遇 于北方者,以中冬。」
《樂動聲儀時》。「元氣」者,受氣于天,布之于地,以時出入 物者也。四時之節,動靜各有分職,不得相越,謂調露 之樂也。〈注〉「調露」,調和致甘露也。使物茂長之樂。 《樂緯》:坎主冬至,樂用管;艮主立春,樂用塤;震主春分, 樂用鼓;巽主立夏,樂用笙;離主夏至,樂用絃;坤主立 秋,樂用磬;兌主秋分,樂用鐘;乾主立冬,樂用柷敔。此 八方之音。
《本草經》「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中藥 一百二十種為臣,養性以應人。下藥一百二十五種 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 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
《古瑞命記》神農氏論芝云:「山川雲雨、五行四時、陰陽 書夜之精,以生五色神芝,皆為聖王休祥焉。」
《黃帝宅經》:正月土氣衝丁未方,二月坤,三月壬亥,四 月辛戊,五月乾,六月寅甲,七月癸丑,八月艮,九月丙 己,十月辰乙,十一月巽,十二月申庚。
《黃帝兵法》,「戰𩰚當從九天之上,擊九地之下。春青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