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5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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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春紀情欲》篇:「秋早寒則冬必暖,春多雨則夏必旱, 天地不能兩,而况于人類乎?」 《季春紀盡數》篇:「天生陰陽,寒暑燥濕,四時之化,萬物 之變,莫不為利,莫不為害。」順者利時,逆者害時。 《仲夏紀大樂篇》:「四時代興,或暑或寒,或短或長,或柔 或剛,萬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陰陽。」

《孝行覽·義賞》篇:「春氣至則草木產,秋氣至則草木落。」 產與落或使之,非自然也。

《離俗覽貴信篇》:「春之德風,風不信其華不盛,華不盛 則果實不生。夏之德暑,暑不信其土不肥,土不肥則 長遂不精。秋之德雨,雨不信其穀不堅,穀不堅則五 種不成。冬之德寒,寒不信其地不剛,地不剛則凍閉 不開。天地之大,四時之化,而猶不能以不信成物,又 况乎人事?」 似順。《論有度》篇:「夏不衣裘,非愛裘也,煖有」餘也,冬不 用,非愛。也。清,有餘也。 《士容論上農》篇:「后妃率九嬪蠶于郊,桑于公田。是以 春秋冬夏皆有麻枲絲繭之功,以力婦教也。」

四時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澤人不敢灰僇繯網,罝 罦不敢出于門,罛罟不敢入于淵,澤非舟虞不敢緣」 名為害,其時也。

《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旋璣玉衡,以齊七政。杓 攜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斗為帝車,運于中央,臨 制四鄉,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 于斗。」杓,北斗柄也。龍角,東方宿。攜,連也。衡,斗之中 央,殷中也。

「北方水,太陰之精,主冬。日壬癸。」刑失者,罰出辰星。以 其宿命國,是正四時。仲春春分,夕出郊奎、婁、胃東五 舍,為齊;仲夏夏至,夕出郊東井、輿鬼、柳東七舍,為楚; 仲秋秋分,夕出郊角、亢、氐、房東四舍,為漢;仲冬冬至, 晨出郊東方,與尾、箕、斗、牽牛俱西,為中國。其出入常 以辰、戌、丑、未。

「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寧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 動搖常以此。

《太史公自序》:「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 有教令。」「八位」,八卦位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 節」,就中氣各有禁忌,謂日月也。

《史記索隱》:「歲行一次謂之歲星,十二歲而星一周天。」 《漢書·律曆志》:「二十四銖而成兩者,二十四氣之象也; 十六兩成斤者,四時乘四方之象也;四百八十兩者, 六旬行八節之象也。三十斤成鈞者,一月之象也;四 鈞為石者,四時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 也。終于十二辰而復于子,黃鍾之象也。千九百二十」 兩者,陰陽之數也。「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四萬 六千八十銖」者,萬一千五百二十物,歷四時之象也。 而「歲功成就,五權謹矣。」

以陰陽言之,太陰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 為冬,冬終也。物終臧乃可稱。「水潤下,知者謀」,謀者重, 故為權也。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于時為 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禮者齊,齊者平,故 為衡也。少陰者,西方,西遷也。陰氣遷落物,于時為秋, 秋𩏶也。物𩏶斂乃成孰金從革,改更也,義者成,成者 方,故為矩也。少陽者,東方,東動也。陽氣動物,于時為 春。春,蠢也。物蠢生迺動,運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 為規也。中央者,陰陽之內,四六之中,經緯通達,迺能 端直,于時為四季土,稼穡蕃息,信者誠,誠者直,故為 繩也。五則揆物,有輕重,圜、方、平、直,陰陽之義。四方四 時之體,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順其方而應其 行。職在「大行」,《鴻臚》掌之。

春為陽中,萬物以生。秋為陰中,萬物以成。

孟仲、季迭用事,為統首。

經元一以統始,《易》太極之首也。「春秋」二,以日歲,易兩 儀之中也。于春每月書王,《易》三極之統也。于四時雖 亡,事必書。時月易四象之節也。時月以建分至啟閉 之分,《易》八卦之位也。

四時寒暑,無形而運于下。

《董仲舒傳》:「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 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為事, 陰常居大冬而積于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 德不任刑也。」天使陽出,布施于上而主歲功,使陰人 伏于下而時出佐陽。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成歲 終。陽以成歲為名,此天意也。

《越絕書》:「天下之君,發號施令,必順于四時。四時不正, 則陰陽不調,寒暑失常,如此則歲惡五穀不登。」聖王 施令,必審于四時,此至禁也。

賈誼《新書》懸弧之禮義:「東方之弧以梧,梧者,東方之 草,春木也,其牲以雞;南方之弧以柳,柳者,南方之草, 夏木也,其牲以狗;中央之弧以桑,桑者,中央之木也, 其牲以牛;西方之弧以棘,棘者,西方之草,秋木也,其 牲以羊;北方之弧以棗,棗者,北方之草,冬木也,其牲 以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