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則種之有次第,所謂順天之時也。」
《雲麓漫抄》:《釋氏智論》云:天帝釋以大寶鏡照四大神 洲,察人善惡,正、五、九月照南贍部洲,二、六、十月則照 東,三、七、十一月則照西,四、八、十二月則照北。唐太宗 崇其教,故正、五、九月禁食葷,百官不支羊錢,迄今不 改。陰陽家襲其說,不知其義,乃曰「臣下屬商。」本朝以 火德,故臣下避之。其法始於唐,唐以土德,豈亦有所 避耶。
《西溪叢語》:謝惠連云:「漾舟陶嘉月。」王褒《九懷》云:「陶嘉 月兮總駕。」王逸云:「及吉時也。」
《玉海》:鄭康成曰:「自正月盡四月,為歲之朝;自五月盡 八月,為歲之中;自九月至十二月,為歲之夕。」
臆乘《左傳成公九年》云:「浹辰之間,楚克其三都。」辰指 十二辰,自子至亥也。《周禮天官》云:「浹日而斂之以甲。」 至甲為浹日,凡十一日也。
《齊東野語》:俗以每月初五、十四、二十三日為月忌,凡 事必避之,其說不經。後見衛道夫云問,前輩云:「說此 三日,即《河圖》數之中宮五數耳。五為君象,故民庶不 可用。」
《癸辛雜識》:「周歲十二月,平分四時。或欲以二三月為 春,四、五、六、七月為夏,以八、九月為秋,十十、一、十二,並 來年正月為冬。何以言之?春生正月物未生,夏暑七 月暑未退,秋涼,九月與八月同;冬寒正月與十二月 同故也。」此說但據寒溫而言,非謂氣候也,亦自有理。 余則欲以二、三、四月為春,五、六、七月為夏,八、九、十月 為秋。十一十二來年正月為冬。如此始得寒溫之正 耳。
《蠡海集天文類》:「春之風自下而升上,夏之風橫行于 空中,即紙鳶以觀之,春則能起,交夏則不能起矣。秋 之風自上而下降,木葉因之而隕落。冬之風著土而 行,是以吼地而生寒也。」
「人身類」人之身,隨二氣以相感。冬之日坎用事,陽在 內,喜嗜熱物,滋其陽也;夏之日離用事,陰在內,喜嗜 冷物,益其陰也。各從其類耳。
《庶物類》,春之花,至殘而飄零,得敷暢之氣焉。秋之花, 至殘而萎損,得收斂之氣焉。
曆數類百刻之說,眾義紛紛,莫有定論。惟一說《類優》, 以為每刻得六十分,百刻共得六千分,散於十二時 該五百分,如此則一時占八刻零二十分,將八刻截 作初正,各四刻,卻將二十分零數分作初初,正初微 刻各一十分也。又《趙緣督》一說,將十二時各分八刻, 計刻九十六刻為大刻,卻將餘四刻每刻分作六十 「分,四刻作二百四十分,每一時中又得二十分為小 刻。」如此則一時之中得八大刻,復有二十分小刻,截 作初初、正初,各得一十分為微刻也。其他或以子午 二時各得十刻者,或以子午卯酉各得九刻者,或以 夜子時得四刻者,皆非也。然夜子時之說,只是在夜 半之前,故稱夜子正,如冬至為起曆「之端,而居中氣, 其前亦係十一月也。是以夜子正在亥時之後,故只 有初刻而無正刻,子時卻只有正刻而無初刻,其意 可見也。」
《星術》天盤十二宮,共百歲零六月。因詳論數,用一二 三四五,以為水火木金土之生,總為十有五焉。九宮 之位,縱橫皆十五,為生物之大數。歟是則十二宮俱 函十五之生數也。以日配之,共成一百八十日,是為 半年矣。况天盤不分男女同用,男數八,女數七,共成 十五。男迎女送,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經行,方始 成人
術家又一說,既不用四墓,則五行之中,土氣遂絕,土 其可絕乎?蓋正用四墓爾。「春二月木墓未,夏五月火 墓戌,秋八月金墓丑,冬十一月水墓辰」,乃四行休墓 于四季為德也。是以古今術家,兼取用之。况亥月用 乙,未月用申,則卯月必用未,不用申無疑矣。
氣候類春之氣,自下而升,故春色先於曠野。秋之氣 自上而降,故秋色先於高林。
「月為陰,主乎水。日為陽,主乎氣。月行至于子午之位 則極盛,故潮汐生焉;日行至于子午之位則極盛,故 寒暑甚焉。」夏為陽,夏之日午為酷暑。冬為陰,冬之夜 半為嚴寒。
「春夏之氣飛騰,物因之而變化者亦然」,「青蟲化為蝴 蝶,水蟲化為蜻蜓」之類是也。「秋冬之氣降潛,物因之 而變化者亦然」,「雀入大水為蛤,雉入大水為蜃」之類 是也。
九天九地之說。蓋以氣之升降而言。自春分氣升於 天。九十日而極為夏至矣。故曰「九天。」自秋分氣降於 地。九十日而極為冬至矣。故曰「九地。」是以二至為升 降始終之極位。
或問曰:「三春九夏之說,又曰三冬九秋者何?」答曰:「《易》 於東北為陽,西南為陰,故有三冬三春九秋九夏。三 為陽始,九為陽終,始為陽中之陽,終為陽中之陰故 也。仍有三秋之說者,春為陽始,秋為陰始,所以始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