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5 (1700-1725).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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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建學為太學,圜水為辟雍,異名同事,古之制也。 天子以正月上辛,總受十二月政於南郊,還藏於祖 廟,月取一政,班之明堂。諸侯則受於天子,藏之祖廟, 月取一政,行之於國。王者以其禮告廟,謂之告朔;視 月之政,謂之「視朔。」《玉藻》:「元冕而朝日東門之外,聽朔 南門之外。」鄭元說:「明堂在國陽,就其時之堂而聽朔 焉,卒事,宿路寢。」今元日通天宮受朝,有司遂讀時令 布政,古之禮也。舊說,天子歲入明堂者十八,大享一, 月告朔十二,四時迎氣四,巡狩之歲一。今議者唯許 歲首一入,不亦隘乎!陛下幸建明堂,遵用告朔事,若 月一聽,則近於煩。每孟月視朔,惟制定其禮,臣下不 敢專。成均博士吳楊吾等共言:「秦滅學,告朔廢。今用 四孟月,季夏至明堂告五時。」帝堂上請,兼如齊賢、《方 慶》議。不數歲,禮亦廢。

元宗開元五年命史官月奏所行事及五時讀令之儀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五年十月甲申,命史官月奏 所行事。」

按《玉海》。開元定禮。有明堂及太極殿五時讀令之儀。 冠服佩玉。悉從方色。

開元二十五年,命定「迎氣讀《令》」之制。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開元二十五年 十月一日辛丑,制:「自今以後,每年立春之日,朕當率 公卿親迎氣於東郊。」其後夏及秋常以孟月朔於正 殿讀時令,仍令禮官修撰儀注。

開元二十六年,詔「韋縚奏讀《月令》。」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開元二十六年詔 韋縚每月奏《月令》一篇。孟月朔日於宣政殿側設榻。 東向置案。令縚讀之。諸司官長悉升殿坐聽。歲餘罷 之。」

天寶五載詔改時令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天寶五載正月 二十三日詔曰:「堯命四子,所授惟時。周分六官,曾不 繫月。其《禮記月令》,宜改為《時令》。」

德宗貞元六年令所司宣讀時令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貞元六年二月。制。 四孟月迎氣之日。令所司宣讀時令。

文宗太和八年中書門下奏讀時令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太和八年六月。中 書門下奏。「天寶後盛典久廢。請來年正月。依舊禮讀 時令。命太常撰儀注。」

宋不行讀《令》之禮,但以四立及土王日祀五方帝,以 四孟及季冬有事於宗廟。

按《宋史禮志》:「歲之大祀三十:正月上辛祈穀,孟夏雩 祀,季秋大享明堂,冬至圜丘祭昊天上帝,正月上辛 又祀感生帝,四立及土王日祀五方帝,春分朝日,秋 分夕月,東西太一,臘日大蜡祭百神,夏至祭皇地祇, 孟冬祭神州地祇,四孟季冬薦享太廟、后廟,春秋二 仲及臘日祭太社、太」「二仲,九宮貴神,中祀九:仲春 祭五龍,立春後丑日祀風師,亥日享先農,季春巳日 享先蠶,立夏後申日祀雨師,春秋二仲上丁釋奠文 宣王,上戊釋奠武成王。小祀九:仲春祀馬祖,仲夏享 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季夏土王日祀中霤, 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秋分享壽星,立冬後亥日祀司 中、司命、司人、司祿,孟冬祭司寒。」其諸州奉祀,則五郊 迎氣日祭嶽鎮海瀆,春秋二仲享先代帝王及周太 廟,並如中祀。州縣祭社。奠文宣王,祀風雨並如小 祀。凡有大赦,則令諸州祭嶽瀆、名山、大川在境內者, 及歷代帝王、忠臣烈士載祀典者,仍禁近祠廟咸加 祭。有不剋定時日者,太卜署預擇一季祠祭之日,謂 之「畫日。」凡壇壝、牲器、玉帛、饌具、齋戒之制,皆具《通禮》。 後復有高禖、大小酺神之屬,增大祀為四十二焉。其 後神宗詔改定大祀太一,東以春,西以秋,中以夏,冬 增大蜡為四。東西蜡主日,配月太廟。月祭朔而中祀 四望;南北蜡小祀以四立祭司命、戶、竈、中霤、門、厲行, 以藏冰、出冰祭司寒。及月,薦新太廟。歲通舊祀凡九 十二,惟五享后廟焉。又按《志》,「宗廟之禮,每歲以四 孟月及季冬凡五享,朔望則上食薦新。三年一祫以 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其祔祭,春祀司命及戶,夏祀 竈,季夏祀中霤,秋祀門及厲,冬祀行。惟臘享,禘、祫則 遍祀焉。

仁宗景祐三年定四時薦新之禮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景祐三年,宗正丞 趙良規言:「《通禮》著薦新凡五十餘物,今太廟祭享之 外,唯薦冰,其餘薦新之禮皆寢不行,宜以品物時新, 所司送宗正,令尚食簡擇滋味與新物相宜者,配以 薦之。」於是禮官、宗正條定逐室時薦以京都新物。略 依時訓,協用典章。請每歲春孟月薦蔬以韭,以菘配 以「卵;仲月薦冰,季月薦蔬以筍,果以含桃;夏孟月嘗 麥,配以彘;仲月薦果以瓜以來禽;季月薦果,以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