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5 (1700-1725).djvu/7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也。是說也,惟深於星曆者知之。

性理會通

《論四時》

《朱子》曰:「天有春夏秋冬,地有金木水火,人有仁義禮 智,皆以四者相為用也。 春為感,夏為應,秋為感,冬 為應,若統論春夏為感,秋冬為應,明歲春夏又為感。」

只是一箇道理界破看。以一歲言之。有春夏秋冬。

以《乾》言之,有元亨利貞;以一月言之,有晦朔弦朢;以 一日言之,有旦晝暮夜。 天地只是一箇春氣,發生 之初為春氣,長得過便為夏,收斂便為秋,消縮盡便 為冬,明年復從春處起,渾然只是一箇發生之氣。 魯齋許氏曰:「長生長春,如何長得?」春夏秋冬,寒暑代 謝,天之道也。如春可長,亦不足貴矣。 南北東西,是 定體相對,「春夏秋冬」是流行運用,卻便相循環,一體 一用。

臨川吳氏曰:「風木冬春之交,北東之維,艮震也;君火 春夏之交,東南之維,震巽也;相火正夏之時,正南之 方,離也;濕土夏秋之交,南西之維,坤兌也;燥金秋冬 之交,西北之維,兌乾也;寒水正冬之時,正北之方,坎 也。此主氣之定布者也。地初正氣,子中而丑中《震》也; 地後間氣,丑中而卯中《離》也;天前間氣,卯中而巳中」 《兌》也;天中正氣,巳中而未中《乾》《巽》也;天後間氣,未中 而酉中《坎》也。地前間氣,酉中而亥中《艮》也。地終正氣, 亥中而子中《坤》也。此客氣之加臨者也。主氣土居二 火之後,客氣土行二火之間,終艮始艮,後天卦位也。 始震終坤,先天卦序也。世以歲氣起大寒者,以協後 天終艮始艮之文,然而非也。楊子建以歲氣起冬至 者,宜契先天始震終坤之義。子午歲之冬至,起燥金 而生丑中之寒水,丑未歲之冬至,起寒水而生丑中 之風木。寅申歲起風木,卯酉歲起君火,辰戌歲起濕 土,巳亥歲起相火,皆肇端於子半。六氣相生,循環不 窮,豈歲歲間斷於傳承之際哉?然則終始乎艮者,可 以分主氣所居之位,而非可以論客氣所行之序也。 天地陰陽之運,往過來續,木火土金水,始終終始,如 環斯循六氣相生之序也。歲氣起於子中,盡於子中, 故曰「冬至子之半,天心無改移。」子午之歲,始冬至,燥 金三十日,然後禪於寒水,以至相火,日各六十者五; 而小雪以後,其日三十,復終於燥金。丑未之歲,始冬 至,寒「水三十日,然後禪於風木,以至燥金,日各六十 者五。而小雪以後,其日三十」,復終於寒水。寅申以下 皆然。如是六十年至千萬年,氣序相生而無間,非小 寒之末,無所于授,大寒之初,無所于承,隔越一氣,不 相接續,而截自大寒為次年初氣之首也。此造化之 妙,《內經》祕而未發,《啟元子》闕而未言。近代楊子建昉 推而得之。

稗編

《吳萊夏小正注後序》論聖人不能違時

《夏小正》本古書殘缺。近會稽傅松卿頗就《大戴禮》校 讎刊注,刻在會稽學宮。蓋昔孔子嘗曰:「我欲觀夏道, 是故之杞,杞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說者則謂夏時, 夏小正也。聖人當《春秋》之世,每告顏淵以王者百世 通行之道,首曰「行夏之時」,殆取其歲時之正,政事之 善也。此豈果謂《夏小正》之一書哉?周公之時訓呂不 韋之《月令》,類若一本於《夏小正》而又加詳。漢魏以降, 嘗建讀《時令》之官,凡以夏禹、周公之典,世宜守之,而 不敢有逸故也。後世儒者若柳宗元輩,乃欲舉《時訓》 《月令》而盡黜之,且曰:「天時之運行有常,而王政之設 施者無常。起居號令,慶賞刑威,惟其所值而即行之, 誠不可以非時而暫廢。苟不即行而暫廢,則天下多 滯事矣。」予試論之,天之與人,一理與氣而已。蓋惟理 常為主,而氣之所運,一屈一伸,一開一闔,暑焉而土 山焦爍,寒焉而川澤凝沍,天下肖翹蠉蠕根茇浮生 之物,無不薰蒸融液,周流交灌,而舉不得逃焉,理固 在是也。聖人之所以為人,每全其理之所賦,而又順 其氣以行之,不敢少「逆。因時制法,按月布政,春夏陽 舒而賞慶行,秋冬陰慘而刑威作」,是皆悉本乎天之 一屈一伸、一開一闔,而固非我有作為于其間。萬一 有逆乎此,而天道遽為之變,一言之發與某休協,一 事之動與某咎應,《春秋》《洪範》家類能言之,而後儒或 譏其泥者,此猶嚮謂《時訓》《月令》之可盡黜者也。嗚呼! 夏禹、周公之典,不幾于遽逸矣乎?夫夏后氏之政典, 嘗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然所謂先時 不及時者,豈有他哉?春養孤子,秋食耆老,每事不敢 有違其時者,是謂經制。盛夏非行師之期而出師,窮 冬非肆眚之日而肆赦,則是一時之所值,有不容不 舉其事者,是謂權術。自天道而觀,雷霆霜雪一切各 以時至者,則理之常;不以其時至者,則氣或有以激 之,而理則非常。聖人之典,亦道其常者而已矣。今而 曰「天時之運行有常,而王政之設施者無常,起居號 令,慶賞刑威,惟其所值而即行之,誠不可以非時而 暫廢。」是徒苟用乎一時之權衛,而終不得乎王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