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5 (1700-1725).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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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十四年丁丑。

天正二十九日,曆注冬至。

二十六日影長

即是今曆冬至日

十五年戊寅。

《天正十一日曆》注冬至。

陰無影可驗

今曆八日冬至

十六年己卯。

天正二十一日,曆注冬至。

十八日影長

即是今曆冬至日

十七年庚辰。

《天正二日,曆》注冬至。

十月二十九日影長

即是今曆冬至日

十八年辛巳。

《天正十三日曆》注冬至。

十一日影長

即是今曆冬至日

十九年壬午:

天正二十九日,曆注冬至。

陰無影可驗

《今曆》二十二日冬至。

二十年癸未。

《天正六日,曆》注冬至。

三日影長

即是今曆冬至日

于時新曆初頒,賓有寵於高祖,劉暉附會之,被升為 太史令。二人葉議,共短孝孫,言其非毀天曆,率意迂 怪。焯又妄相扶證,惑亂時人。孝孫、焯等竟以他事斥 罷。後賓死,孝孫為掖縣丞,委官入京。又上前後為劉 暉所詰,事寢不行。仍留孝孫直太史,累年不調,寓宿 觀臺,乃抱其書弟子輿櫬來詣闕下,伏而慟哭。執法 拘以奏之,高祖異焉,以問國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 即日擢授大都督,遣與賓曆比校短長。先是,信都人 張胄元以筭術直太史,久未知名,至是與孝孫共《短 賓曆》,異論蜂起,久之不定。至十四年七月,上令參問 日食事,楊素等奏:「太史凡泰日食二十有五,唯一晦 三朔,依剋而食,尚不得其時,又不知所起,他皆無驗。 冑元所剋,前後妙衷,時起分數,合如符契。孝孫所剋, 驗亦過半。」於是高祖引孝孫、冑元等親自勞徠。孝孫 因請先斬劉暉,乃可定曆。高祖不懌,又罷之。俄而孝 孫卒,楊素、牛弘等傷惜之,又薦冑元。上召見之,冑元 因言日長景短之事。高祖大悅,賞賜甚厚,令與參定 新術。劉焯聞冑元進用,又增損孝孫曆法,更名《七曜 新術》以奏之,與胄元之法頗相乖爽。袁充與冑元害 之,焯又罷。至十七年,《冑元曆》成,奏之,上付楊素等校 其短長。劉暉與國子助教王頗等執舊曆術,迭相駮 難,與司曆劉宜援據古史影等駮冑元。《云命曆序》:「僖 公五年天正壬子朔旦日至。」《左氏傳》:「僖公五年正月 辛亥朔,日南至。」《張賓曆》,天正壬子朔冬至,合命曆序 差傳一日。《張冑元曆》,天正壬子朔,合命,曆序差傳一 日三日。甲寅冬至,差命曆序二日,差傳三日。成公十 二年,命《曆序》,「天正辛卯朔,旦日至。」張賓曆,天正辛卯 朔冬至,合命曆序。《張冑元曆》,天正辛卯朔,合命曆序 二日。壬辰冬至,差命曆序一日。昭公二十年:《春秋左 氏傳》,「二月己丑朔,日南至。」準《命曆序》,庚寅朔旦日至。 張賓曆,天正庚寅朔冬至,並合《命曆序》,差傳一日。張 冑《元曆》,天正庚寅朔,合命曆序,差傳一日,二日辛卯 冬至,差命曆序,一日差傳二日。宜按《命曆序》及《春秋 左氏傳》,並閏餘盡之歲,皆須朔旦冬至。若依《命曆序》, 勘《春秋》三十七食合處至「多。若依《左傳》,合者至少,是 以知傳為錯。」今張冑元信情置閏,命曆序及《傳》,氣朔 並差。又宋元嘉冬至影有七,張賓曆合者五,差者二, 亦在前一日。張胄《元曆》合者三,差者四,在後一日。元 嘉十二年十一月甲寅朔,十五日戊辰冬至,日影長; 張賓曆合戊辰冬至。張冑《元曆》己巳冬至,差後一日。 十三年十一月己酉朔,二十六日甲戌冬至,日影長。 《張賓曆》,癸酉冬至,差前一日。《張冑元曆》合甲戌冬至。 十五年十一月丁卯朔,十八日甲申冬至,日影長。二 曆並合甲申冬至。十六年十一月辛酉朔,二十九日 己丑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己丑冬至。《張冑元曆》,庚 寅冬至,差後一日。十七年十一月乙酉朔,十日甲午 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甲午冬至。《張冑元曆》乙未冬 至,差後一日。十八年十一月己卯朔,二十一日己亥 冬至,日影長;《張賓曆》合己亥冬至。《張胄元曆》庚子冬 至,差後一日。十九年十一月癸卯朔,三日乙巳冬至, 影長。《張賓曆》甲辰冬至,差前一日。《張冑元曆》合乙巳 冬至。又周從天和元年丙戌至開皇十五年乙卯,合 得冬、夏至日影一十四。張賓《曆》合得者十,差者四,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