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8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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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初年,日躔箕五度八十五分,蓋已退過三度六十餘分矣,又將何所于改耶?至嘉靖初至今上壬午,六十一年,又退九十三分,故今曆冬至,日躔箕四度九十二分,其與至元辛巳日躔箕九度三十七分者,相去遠矣。而謂仍用至元之舊也,果何見哉?至于日食起復,方位多寡,分數稍有不同,則以南北地勢不一,里差之法,未之講爾。故正德甲戌日食,日官推步八分六十七秒,而閩、廣之間遂至食既。萬曆乙亥日食,京師未甚,而蘇、松至晝晦。則南北之地勢使然也。蓋日輪大而「月魄小,故相掩之際,自下視之,南北不同,每千里而差一分;東西不同,每千里而異數刻矣。而豈曆元不精、歲差未改」 使然哉?若以為歲差未改所致,則自至元迄今,已差四度五十九分。以法推之,則合朔之時,月已去日四度五十九分矣,若之何而能食耶?按法,月行一日十三度有奇,則一時當行一度有奇,而四度五十九分當行四十餘刻矣。如使歲差未改,則今日之度與日官所步者,當差四十餘刻,豈止起復方位多寡分數稍有不同而己哉。若因此而疑《曆元》之當改。則誤矣。然則今之司天者。亦嚴督疇人。使之精深其業斯可耳。勿信異議而輕為更張也。

按《明紀事本末》:「嘉靖二年,光祿少卿管監事華湘言: 『天子奉順陰陽,治曆明時。蓋時以作事,事以厚生,而 世從治也。時苟不明,將每朔弦晦朢失其節,分至啟 閉乖其期,無以該洽生靈,而世亂矣。夫曆數之典,代 有作者,曷嘗不廣集眾思,人無遺智,法無遺巧,期于 永久不變也哉?然不數歲而輒差曆所以差,由天周 有餘而日周不足也。日之差,驗于中星,堯冬至昏昴 中,而日在虛七度,躔元枵之子;今冬至昏室中,日在 箕三度,躔析木之寅』。」計去堯三千餘年,而差者五十 度矣。再以赤黃道考之,至元辛巳改曆,冬至赤道歲 差一度五十秒,今退天三度五十二分五十秒矣。黃 道歲差九十二分九十八秒,今退天「三度二十五分 七十四秒矣。」是以正德戊寅日食,庚辰月食,時刻分 秒,起復方位,類與推算迕。恭惟皇上入繼大統之年 適與元革命改憲之年合,則調元正曆,固有待於今 日也。臣伏揆古今,善治曆者三家:漢《太初》以鍾律,唐 大衍以蓍策,元《授時》以晷景,而晷景為近,其所因者 本也。欲正律而不登臺測景,竊以為皆空言臆見,非 事實已。伏望許臣暫住朝參,督同中官正周濂及掄 選疇人子弟諳曉本業者,及冬至前詣觀象臺,晝夜 推測,日記月書,至來年冬至,以驗二十四氣,分至合 朔,日躔月離,黃赤二道,昏旦中星,七政紫炁,月孛羅 㬋,計都之度,視元辛巳所測,差次錄聞。昔班固作《漢 志》,言「治曆有不可不擇者,三家專門之裔,明經之儒, 精筭之士,臣三者無一,早夜,皇皇,罔知所措。乞敕禮 部延訪有能知曆理如揚雄,精曆數如邵雍,智巧天 授如僧一行、郭守敬者,徵赴京師,令詳定歲差,成一 代之制。」不報。

嘉靖七年,命各省刊印曆日,進禮部後,分發頒賜。 按《明會典》,嘉靖七年,令各布政司查照遞年解京曆 數量,將四分之二解赴禮部。內將一分送各衙門,分 散官吏;一分發順天府及各衛,分散軍民。其所減二 分,盡發各府州縣,頒給小民。

嘉靖十九年、命欽天監預進明年曆式。發各布政司、 刊印進呈。其御覽《月令曆》及《七政躔度曆》、以九月初 一、十一月初一日進

按《明會典》曆日,「國家治曆,明時以賜百官,頒行天下, 屬欽天監官推算,而事隸於祠部。」每歲二月朔,欽天 監奏進明年曆式,預行各布政司刊布,例以九月朔 進呈頒賜。十九年改用十月朔。 凡歲進御覽《月令 曆》《大統曆》《七政躔度曆》,洪武間以九月初一日進,後 以十一月初一日進,當日以《大統曆》給賜百官,頒行 天下。《東宮曆》同日於文華殿進。儀注見禮部祠祭司太皇太后 皇太后中宮曆、俱司禮監捧進。本監仍具本奏知。 又按《會典》、嘉靖十九年、令以十月初一日進曆、頒賜 百官

嘉靖四十年二月朔,曆官推步日食不驗。

按《明通紀》,「嘉靖四十年二月朔,日曆官推步申酉間 當日食,陰雲不見。有言:日雖有雲,而申酉時不加晦, 是不食也,請舉大禮。」從之。

穆宗隆慶元年正月命欽天監造隆慶元年大統曆通行天下

按:《明大政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