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0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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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界外而展小為大月不蔽日職是故矣如圖地心為甲日心為丙太陰正當日目之中為乙月景之最中人目所在為己設太陽之邊實為丁為戊其光下照所限月景之界宜為丁甲戊甲兩線此限外之氣皆得最光也然因乙太陰

隔太陽原光於己目,目所能正見者,非丁戊,乃是庚 辛,而作己辛直線,則目宜全不見日周之微光矣。第 太陽正照之最光,下及於月景四周之外,而外氣之 近地者,為次徹之體,則太陽之光,借此體以侵入於 月景本界之內,別作一界線,曲而向內,即人目所正 見為「癸」,而癸既切景,較遠景之處加有光焉。

「光愈正,照愈明。」 切景之光,甚似垂線,若正照然,故比距遠之處加明焉。

「故景之四周,從癸至壬,目所見皆成日光,是為癸壬 金環。癸壬所在,實於空中,非太陽之光果外溢至辛」 也。從下視之,若在月之四周,與太陽同天,而太陽之 原光,若丁戊以外,更餘辛庚一環矣。但癸壬之廣狹, 依氣厚薄,隨地隨時,一一不同耳。曾有人試以銅薄 規為小圓形,依直角線寘長竿之末,退後一丈,又寘 一規,正對前規,與為平行。後規之心開細孔,以目切 孔正覰前規之心。其前規之全徑較兩規相距之遠 得一千分之十,以掩天上之弧得三十四分二十○ 秒,與本時太陰光滿近最庳之全徑等,則目視兩規 與目視二曜大小遠近之比例亦等。次從後規視前 規,理宜全掩太陰之體,乃所見者四周皆顯大光,更 移後規向前二尺有奇。以遠近之比例論,則前規可 掩弧度四十一分,然而尚有微光也。可見日月近地 平,固因蒙氣有視度之高庳差;即去地平遠,猶有視 徑之大小差矣。

本氣徑差

金環又有二種:一為「虛環」,人目所見,其內規。如上圖之癸 為最光向外,漸微至外規。如上圖之壬則似次光,此為地 上清蒙之氣所生,上文所說是也。一為實環,若內若 外,悉是最光,此所見者必為太陽原光矣。所以然者, 太陽在最高,太陰在最庳,則太陰之視徑,略小於太 陽之視徑,上文所云六十分之一者是也。但實環既 為原光,在太陽之周,非復向之虛環,從蒙氣中隱映 而得,則人居月景之中,何自得見「之?即在景之偏際, 亦宜見左失右,何自得全見之?」曰:「此亦因太陽出光 折照,至於人目,雖正在景中,猶得見之,折照之繇,即 非地上清蒙之氣,而在空中之本氣前。」《交食》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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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月體當食顯赤色是氣景所生此論地面當食而見光色是空中本氣所射其理一也設甲為太陽其實邊乙丙太陰在癸其實邊丁戊人居地面在己辛之間不能以直線見太陽所以得見者太陽全輪既受掩於月體為壬庚所餘

庚乙實環皆為原光,而以庚壬內規之光,正照丁戊 月邊,過丁戊則折而內向,以至於地面己辛,其所繇 內折者,欲就於甲癸垂線也。詳本篇一卷第五己辛以內,皆 為月景得界,丁辛及戊己成三角形。戊丁為底圖未盡景末又 太陽乙丙外規之光,正照太陰近處為「子丑。」過子丑 又折入景中,而相遇於寅。

此折甚於前折者,愈遠於垂線。愈欲急就之也。

得寅己辛角形,形以內為折入景中之重光,人目在 重光之中,從卯辰兩交得見光環。意疑在丁丑旋遶 月輪,其實則太陽之原光庚己也。

問:「本篇首卷言,凡象射次澈之體則成折線,故本章 言日光過地面則折入於景,為蒙氣故也。空中本氣 則甚澈之體,何能受光而折入於人目乎?」曰:「空中本 氣為甚澈之體,此恆理也。然亦有時而變,如彗孛攙 搶,乃及客星等,皆在列宿天中,非理所宜有,難究其 所生之緣,而實則恆有之。今言日食有金環者,大抵」 皆虛環也。其實環甚為希有,萬一有之,不得不究所 從來,故作此論。蓋虛環既蒙氣所為,無可疑者,則實 環之緣,不得不在蒙氣之上,既在其上,不得不歸之 空中本氣,舍是別無可推之理耳。茲有蒙氣以上變 易之徵,聊足解此。萬曆三十三年乙巳八月,西國北 極高四十度,測太陰在最庳,日全食,亦全掩原光,而 其四方尚餘赤光如火,廣數度,依此地論,必言「蒙氣 所生」,不足疑,亦無待辯矣。從此向西北一國,北極高 五十餘度,同時測日,不全食,未盡一分三十餘秒。日 周以外,太陰餘分甚多,而此地尚見是大光。豈兩地 相遠如此,尚當言蒙氣相同之故乎?縱使相同而《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