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之言,因以為北斗七星,構造虛文,託之讖緯,史遷、 班固猶尚「惑之。鄭元有贍雅高遠之才,沈靜精妙之 思,超然獨見,改正其說,聖人復出,不易斯言矣。」蕃之 所云如此。夫候審七曜,當以運行為體,設器擬象,焉 得定其盈縮?推斯而言,未為通論。設使唐虞之世,已 有渾儀,涉歷三代,以為定准,後世聿遵,孰敢非革。而 三天之儀,紛然莫辯。至揚雄方難蓋通渾,張衡「為太 史令,乃鑄銅制。」《範衡傳》云:「『其作渾天儀,考步陰陽,最 為詳密』。故知自衡以前,未有斯儀矣。」蕃又云:「渾天遭 秦之亂,師徒喪絕,而失其文,為渾天儀,尚在候臺。」案 既非舜之璇玉,又不載今儀所造,以緯書為穿鑿,鄭 元為博實,偏信無㨿,未可承用。夫璇玉貴美之名,璣 衡詳細之目,所以先儒以為北斗七星,天綱運轉,聖 人仰觀俯察,以審時變焉。史臣案設器象,定其恆度, 合之則吉,失之則凶,以之占察,有何不可?渾天廢絕, 故有宣蓋之論。其術並疏,故後人莫述。揚雄《法言》云: 「或人問渾天於雄,雄曰:『洛下閎營之,鮮于妄人度之, 耿中丞象之,幾幾乎莫之違也。若問天形定體,渾儀 疏密,則雄應以』」渾儀答之。而舉此三人以對者,則知 此三人制造渾儀,以圖晷緯問者,蓋渾儀之疏密,非 問渾儀之淺深也。以此而推,則西漢長安已有其器 矣,將由喪亂亡失,故衡復鑄之乎?王蕃又記古渾儀 天度井,張衡改制之文,則知斯器非衡始造明矣。衡 所造渾儀,傳至魏、晉,中華覆敗,沈沒戎鹵,績蕃舊器, 亦不復存。晉安帝義熙十四年,高祖平長安,得衡舊 器,儀狀雖舉,不綴經星七曜。文帝元嘉十三年,詔太 史令錢樂之更鑄渾儀,徑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 二寸六分少,地在天內,立黃赤二道,南北二極,規二 十八宿,北斗極星五分為一度,置日月五星於黃道 之上,置立漏刻,以水轉儀,昏明中星,與天相應。十七 年,又作小渾天,徑二尺二寸,周六尺六寸,以分為一 度,安二十八宿中外宮,以白黑珠及黃三色為三家 星,日月五星悉居黃道。蓋天之術云,出周公旦,訪之 殷商,蓋假託之說也。其書號曰《周髀》。髀者,表也,周天 之數也。其術云:「天如覆蓋,地如覆盆,地中高而四隤, 日月隨天轉運,隱地之高,以為晝夜也。天地相去凡 八萬里,天地之中,高於外衡六萬里;地上之高,高於 天之外衡二萬里也。」或問蓋天於揚雄,揚雄曰:「蓋哉 蓋哉!」難其八事。鄭元又難其二事,為蓋天之學者不 能通也。劉向《五紀說》《夏曆》以為列宿日月皆西移,列 宿疾而日次之,月宿遲,故日與列宿昏俱入西方。後 九十一日,是宿在北方,又九十一日,是宿在東方,九 十一日在南方,此明日行遲於列宿也。月生三日,日 入而月見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東方,將晦,日 未出,乃見東方,以此明月行之遲於日,而皆西行也。 向難之以《洪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脁。脁,疾也。 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側匿,遲不敢進「也。星辰西 行,史官謂之逆行。」此三說,夏曆皆違之,跡其意好異 者之所作也。晉成帝咸康中,會稽虞喜造《安天論》,以 為天高窮於無窮,地深測於不測。地有居靜之體,天 有常安之形。論其大體,當相覆冒,方則俱方,圓則俱 圓,不同之義也。喜族祖河間太守聳又立《穹天論》云: 「天形穹隆,當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乎元 氣之上。」而吳太常姚信造《昕天論》曰:「嘗覽《漢書》云:『冬 至日在牽牛,去極遠;夏至日在東井,去極近』。欲以推 日之長短,信以太極處二十八宿之中央,雖有遠近, 不能相倍。今《昕天》之說,以為冬至極低而天運近南, 故日去人遠,而斗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夏至 極起而天」運近,北斗去人遠,日去人近,南天氣至,故 炎熱也。極之立時,日行地半淺,故夜短;天去地高,故 晝長也。極之低時,日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地下淺, 故晝短也。然則天行,寒依於渾,夏依於蓋也。按此說 應作「軒昂之軒」,而作昕所未詳也。凡三說,皆好異之 談,失之遠矣。
隋書
天文志
梁奉朝請祖暅曰:「自古論天者多矣,而群氏糾紛,至 相非毀。竊覽同異,稽之典經,仰觀辰極,傍矚四維,睹 日月之升降,察五星之見伏,校之以儀象,覈之以晷 漏,則渾天之理,信而有徵。輒遺眾說,附《渾儀》,云《考靈 曜》,先儒求得天地相去十七萬八千五百里,以晷影 驗之,失於過多。既不顯求之術,而虛設其數,蓋夸誕」 之辭,宜非聖人之旨也。學者多因其說而未之革,豈 不知尋其理歟?抑未能求其數故也?王蕃所考校之 前說,不啻減半,雖非揆格所知,而求之以理,誠未能 遙趣其實,蓋近密乎?輒因王蕃《天高數》以求冬至、春 分日高及南戴日下去地中數。法令表高八尺與冬 至影長一丈三尺,各自乘并,而開方除之為法。天高 乘表高為實,實如法得四萬二千六百五十八里有 奇,即冬至日高也。以天高乘冬至影長為實,實如法 得六萬九千三百二十里有奇,即冬至南戴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