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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九十一卷目錄

 儀象部彙考九

皇清三

  靈臺儀象志三

曆法典第九十一卷

儀象部彙考九

皇清三

《靈臺儀象志三》

測《地面上高庳近遠表》。

測近遠高庳之法,如山嶽與塔閣等,其說詳載於《新法測量全義》諸書中。今以測地半徑之法并其度數,演而成表,以為測量法。特更舉數題,以明其表之用法如後:

第一題

有人目在地平上之高度若干,求地平或水面上見地平界線相距步里遠若干。法曰:「查高度表內目高度,則遠度表正對之方內得幾丈幾尺」,即見遠之之丈里也。如人在高阜,目向東方之地平窺地平界線,而目在本地平上高八丈三尺三寸,則其所見東方之地平為三十七里一百零八丈遠也。見《九十九圖》。

第二題

有兩人相距里數若干,求各從本地空際所能見之天象應高若干。法曰:相距里數,平分兩半,而其一半之數。查遠度表內,則高度表相對之方內,可得天象應高之度數。假如算此省之道里,相距彼省之道里有四千里,則其一半即二千里。見《一百圖》。查遠度表內第八方,則高度表內第八方一百七十三里零三丈五尺,即本天象高度也。若表中所查之高遠數,比本表數或多或少,則用兩相近數之比例,而依三率法以推定之。又於

京師所測有空際之雲氣異象,以求天下,何省何

《地之所見法》曰:「先測定本象,離地高若干。」見《空際測氣》之諸法。次照前法查表,即了然矣。

地平上以高測遠以遠測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