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7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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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敬,敬則有福,福則有喜,喜則有驕,驕則有禍。是 以君子祥至不深喜「逾敬慎以檢身;妖見不為戚,逾 修德以為務。故招慶於神祇,災清而福降也。」

魏書

《天象志序》

夫在天成象聖人是觀日月五星象之著者變常舛 度徵咎隨焉。然則明晦暈蝕疾徐犯守飛流欻起彗 孛不恆。或皇靈降臨示譴以戒下;或王化有虧感達 於天路。《易》稱「天垂象見吉凶」觀乎天文,以察時變。《書》 曰:「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是故有國有家者之所 祗畏也。百王興廢之驗萬國禍福之來兆動雖微罔 不必至,著於前載,不可得而備舉也。班史以日暈五 星之屬列《天文志》;薄蝕彗孛之比入《五行說》。七曜一 也,而分為二志,故陸機云:「學者所疑也。」

《靈徵志序》

「帝王者,配德天地,協契陰陽,發號施令,動關幽顯。」是 以「克躬修政,畏天敬神」,「雖休勿休」,而不敢怠也。「化之 所感,其徵必至,善惡之來,報應如響。」斯蓋「神祇眷顧, 告示禍福,人主所以仰瞻俯察,戒德慎行,弭譴咎,致 休禎,圓首之類,咸納於仁壽。」然則治世之符,亂邦之 孽,隨方而作,厥跡不同,眇自百王,不可得而勝數矣。

隋書

《天文志序》

若夫「法紫微以居中,擬明堂而布政,依分野而命國, 體眾星而效官」,動必順時,教不違物,故能成變化之 道,合陰陽之妙。爰在庖犧,仰觀俯察,謂以「天之七曜 二十八星,周於穹圓之度,以麗十二位也。在天成象, 示見吉凶。」「五緯入房,啟姬王之肇跡;長星孛斗」,鑒宋 人之首亂。天意人事,同乎影響。自夷王下堂而見諸 侯,赧王登臺而避責。《記》曰:「天子微,諸侯僭。」於是師兵 吞滅,僵仆原野。秦氏以戰國之餘,怙茲凶暴,小星交 𩰚,長彗橫天。漢高祖驅駕英雄,墾除災害,五精從歲, 七重暈畢,含樞曾緬,道不虛行。自西京創制,多歷年 載。世祖中興,當塗馭物,金行水德,祗奉靈命,元兆著 明,天人不遠。昔者滎河獻籙,溫洛呈「圖,六文摛範,三 光宛備。」則星官之書,自黃帝始。高陽氏使南正重司 天,北正黎司地。帝堯乃命羲和,欽若昊天,夏有昆吾, 殷有巫咸,周之史佚,宋之子韋,魯之梓慎,鄭之裨竈, 魏有石氏,齊有甘公,皆能言天文,察微變者也。漢之 傳天數者,則有唐都、李尋之倫,光武時則有蘇伯況、 郎雅光,並能參伍天文,發揚善道,補益當時,監垂來 世。而《河》《洛》圖緯雖有星占星官之名,未能盡列。後漢 張衡為太史令,鑄渾天儀,總序經星,謂之《靈憲》。其大 略曰:「星也者,體生於地,精發於天,紫宮為帝皇之居, 太微為五帝之座,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居其中央,謂 之北斗。動係於占,實司王命。四布於方,為二十八星。 日月運行,歷示休咎,五緯經次,用彰禍福,則上天之 心,於是見矣。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可名者三 百二十,為星二千五百,微星之數萬一千五百二十, 庶物蠢動,咸得繫命。而衡所鑄之圖,遇亂堙滅,星官 名數,今亦不存。」三國時,吳太史令陳卓始列甘氏、石 氏、巫咸三家星官,著於《圖錄》,并注占贊,總「有二百五 十四官,一千二百八十三星,并二十八宿,及輔官附 坐一百八十二星,總二百八十三官,一千五百六十 五星。」宋元嘉中,太史令錢樂之所鑄渾天銅儀,以朱 黑白三色,用殊三家,而合陳、卓之數。高祖平陳,得善 天官者周墳,并得宋氏渾儀之器,乃命庾季才等參 校周、齊、梁、陳及祖暅孫僧「化官私舊圖,刊其大小,正 彼疏密,依準三家星位,以為蓋圖。旁摛始分,甄表常 度,并具赤黃二道,內外兩規。懸象著明,躔離攸次,星 之隱顯,天漢昭回,宛若穹蒼,將為正範。」以墳為太史 令。墳博考經書,勤於教習,自此太史觀生,始能識天 官。煬帝又遣宮人四十人,就太史局,別詔袁充,教以 星氣,業成者進內,以參占驗云。史臣於觀臺訪渾儀, 見元魏太史令晁崇所造者,以鐵為之,其規有六,其 外四規常定,一象地形,二象赤道,其餘象二極,其內 二規可以運轉,用合八尺之管,以窺星度。周武帝平 齊所得。隋開皇三年新都初成,以置諸觀臺之上,大 唐因而用焉。

《五行志序》

《易》以八卦定吉凶,則庖犧所以稱聖也;《書》以九疇論 休咎,則大禹所以為明也;《春秋》以災祥驗行事,則仲 尼所以垂法也;天道以星象示廢興,則甘石所以先 知也。是以祥符之兆,可得而言,妖訛之占,所以徵驗。 夫神則陰陽不測,天則教人遷善,均乎影響,殊致同 歸。漢時有伏生、董仲舒、京房、劉向之倫,能言災異,顧 盼《六經》,有足觀者。劉向曰:「君道得則和氣應,休徵生; 君道違則乖氣應,咎徵發。」夫天有七曜,地有五行,五 事愆違則天地見異,況於日月星辰乎?況於水火金 木土乎?若梁武之降號伽藍,齊文宣之盤遊市里,陳 則蔣山之鳥,呼曰奈何,周則陽武之魚,集空而𩰚,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