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7 (1700-1725).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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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九主莫賢於世宗,二十九年之間,猶日食者十有 一,日珥虹貫者四五。然終金之世,慶雲環日者三,皆 見於世宗之世。羲和之後,漢有司馬,唐有袁、李,皆世 掌天官,故其說詳。且六合為一,推步之術不見異同。 金、宋角立,兩國置曆法有差殊,而日官之選,亦有精 粗之異。今奉詔作《金史》,於志天文各因其舊,特以《春 秋》為準云。

《五行志序》

五行之精氣,在天為五緯,在地為五材,在人為五常 及五事。《五緯志》諸天文,歷代皆然。其形質在地,性情 在人,休咎各以其類為感應於兩間者,歷代又有《五 行志》焉。兩漢以來,儒者若夏侯勝之徒,專以《洪範》五 行為學,作史者多采其說。凡言某徵之休咎,則以某 事之得失繫之,而配之以五行,謂其盡然;其弊不免 於附會。謂其不然,「肅時雨若」,「蒙恆風若」之類,箕子蓋 嘗言之。金世未能一天下,天文災祥猶有星埜之說, 五行休咎,見於國內者不得他諉,乃彙其史氏所書, 仍前史法,作《五行志》。至於五常五事之感應,則不必 泥漢儒為例云。

元史

《天文志序》

司天之說尚矣。《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又曰: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自古有國家者,未有不致謹於 斯者也。是故堯命羲和,曆象日月星辰;舜在璿璣玉 衡,以齊七政,天文於是有測驗之器焉。然古之為其 法者三家:曰周髀,曰宣夜,曰渾天。周髀、宣夜先絕,而 渾天之學至秦亦無傳。漢洛下閎始得其術,作渾儀 以測天。厥後歷世遞相沿襲,其有得有失,則由乎其 人智術之淺深,未易遽數也。宋自靖康之亂,儀象之 器盡歸於金。元興,定鼎於燕,其初襲用金舊,而規環 不協,難復施用。於是太史郭守敬者,出其所創《簡儀》 《仰儀》及諸儀表,皆臻於精妙,卓見絕識,蓋有古人所 未及者。其說以謂:「昔人以管窺天宿」度餘分約為大 半少,未得其的,乃用二線推測,於餘分纖微,皆有可 考。而又當時四海測景之所凡二十有七,東極高麗, 西至滇池,南踰朱崖,北盡鐵勒,是亦古人之所未及 為者也。自是八十年間,司天之官遵而用之,靡有差 忒。而凡「日月薄食,五緯凌犯,彗孛飛流,暈珥虹霓,精 祲雲氣」等事,其係於天文占候者,具有簡冊存焉。若 昔司馬遷作《天官書》,班固、范曄作《天文志》,其於星辰 名號、分野次舍,推步候驗之際詳矣。及晉、隋二志,實 唐李淳風撰于夫二十八宿之躔度,二曜五緯之次 舍,時日災祥之應,分野休咎之別,號極詳備。後有作 者,無以尚之矣。是以歐陽修志《唐書》天文,先述法象 之具,次紀日月食,五星凌犯及星變之異,而凡前史 所已載者,皆略不復道。而近代史官,志宋天文者,則 首載「儀象」諸篇;志金天文者,則唯錄日月五星之變。 誠以璣衡之制載於書,日星、風雨、霜雹、雷霆之災異 載於《春秋》,慎而書之,非史氏之法當然,固所以求合 於聖人之經者也。

《五行志序》

人與天地參為三極,災祥之興,各以類至。天之五運, 地之五材,其用不窮。其初一陰陽耳,陰陽一太極耳。 而人之生也,全付畀有之。「具為五性,著為五事,又著 為五德。修之則吉,不修則凶;吉則致福焉,不吉則致 禍焉。」徵之於天,吉則休徵之所應也,不吉則咎徵之 所應也。天地之氣,無感不應,天地之氣應,亦無物不 感,而況天子建中和之極,身為神人之主,而心範圍 天地之妙,其精神常與造化相流通,若桴鼓然。故軒 轅氏治五氣,高陽氏建五官,夏后氏修六府,自身而 推之於國,莫不有政焉。其後箕子因之以衍九疇,其 言天人之際備矣。漢儒不明其大要,如夏侯勝、劉向 父子,競以災異言之。班固以來,采為《五行志》,又不考 求。向之論著,本於伏生。《生之大傳》言「六沴乍見,若是 共禦五福,乃降若不共禦六極。」其下「禹乃共辟厥德, 爰用五事,建用皇極。」後世君不建極,臣不加省,顧乃 執其類而求之,惑矣。否則,判而二焉。如宋儒王安石 之論,亦過也。天人感應之機,豈易言哉?故無變而無 不修省者,上也;因變而克自修省者,次之。災變既形, 修之而莫知所以修,省之而莫知所以省,又次之。其 下者,災變並至,敗亡隨之。訖莫修省者,刑戮之民是 已。歷攷往古,存亡之故,不越是數者。元起朔漠,方太 祖西征角端,見於東印度,為人語云:「汝主宜早還。」意 者天告之以止殺也。憲宗討八赤蠻於寬田吉思海, 會大風吹海水盡涸,濟師大捷。憲宗以為天導我也。 以此見五方不殊性,其於畏天,有不待教而能者。世 祖兼有天下,方地既廣,郡邑災變,蓋不絕書,而妖孽 禍眚,非有司言狀,則亦不得具見。昔孔子作《春秋》,所 紀災異多矣,然不著其事,應聖人之知猶天也,故不 妄意天,欲人深自謹焉。乃本《洪範》,倣《春秋》之意,考次 當時之災祥,作《五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