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7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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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心。「宮庭之間,眚祲生焉;衽席之上,蝗彗森焉。以 之用人,吾見鴟鳶翔而鳳凰伏矣;以之聽諫,吾見黃 鐘毀而瓦釜鳴矣。」國家之變,孰大於此?

今日《析木》之清不聞,而天象之儆則屢聞;《泰階》之正 未驗,而雲漢之變則幾驗。昔猶儆予也,今以絕余矣; 昔猶敬怒也,今蓋敬渝矣。

天之說,固有定不定也。方其未定,則顏子不免乎夭, 盜跖猶得以壽。及其定也,則禹、稷卒以得天下,羿、奡 終以殺其身。

蘇老泉曰:「五行含羅九疇者也,五事檢御五行者也, 皇極裁決五事者也。今夫皇極建而五事無愆也,則 五行得其性而五福應矣。」歆向之惑,始于福極分應 五事,遂強為之說,而其失有五焉。今其《傳》以極之惡、 福之攸好德歸諸貌,極之憂、福之康寧歸諸言,極之 疾,福之壽歸諸視;極之貧、福之富貴歸諸聽;極之凶 「短折,福之考終命歸諸思。」所謂福則止此而已,而所 謂極則未盡其弱焉,遂曲引《皇極》以足之。皇極非五 事匹,其不建之咎,止一極之弱哉?其失一也。且逆而 極,順而福,傳之例也。至皇之不極,則其極既弱矣。吾 不識皇之極,則天將以何福應之哉?若曰「五福偕應」, 則皇之不極,惡、憂、疾、貧、凶、短、折,曷不偕應哉?此自廢 其例,其失二也。其謂「咎」曰「狂、僭、豫、急、蒙」而已;罰曰「雨、 暘、燠、寒風」而已。今《傳》又增咎以「眊」,增罰以「陰」,此揠聖 人之言以就,固謬。況「眊」與蒙無異,而「陰」可兼之寒乎? 其失三也。《經》之首五行而次五事者,徒以五行天,而 五事人,人不可以先天耳。然五行之逆順,必視五事 之得失。使吾為《傳》,必以五事先五行。借如《傳》「貌之不 恭,是謂不肅,厥咎狂;而木不曲直,厥罰常雨。」其餘亦 如之。察劉之心,非不欲耳。蓋五行盡于思,無以周皇 極,苟如應驗增之,則雖蠢亦怪駭矣。故離五行五事 而為解,以蔽其釁,其失四也。《傳》之于木,其說以為貌 矣。及火土金水,則思言視聽殊不及焉,自相駁亂。其 失五也。

胡致堂曰:「艸木之秀異,禽獸之珍奇,雲物之變動,無 時無之,繫時好與不好耳。雖元狩之麟,神雀之鳳,尚 可力致。花卉可以染植增其態,毛羽可以餧飼變其 色,石脈木理可以假幻使成文字。惟上之人泊然無 欲於此也。苟欲之,則四面而至矣。」

夫洪水九年而堯致治,大旱七年而湯修德,桑榖生 朝而大戊中興,雉雊鼎耳而武丁道盛。漢文、景之世, 日一月而再食,地一日而二震,長星大水,月犯北辰, 如此之類,不一而足,可謂大異矣。而文、景之治,益以 隆平。宋仁宗之時,土星留、參,太白晝見,地裂泉湧,雨 雹大旱,固非小沴矣,而仁宗享國長久,所以然者,豈 有他哉?亦由二聖五賢能敬畏天戒,故上天監之,而 變災為祥耳。《春秋》兩書大水,君子謂為臣脅君之象, 未幾而三桓應之。數書日食,而君子謂為夷狄侵中 國之象,未幾而荊楚爭伯,於越入吳,此不克畏天。災 變之來,如響斯速,則可懼矣。夫何後之昏君佞臣,於 天旱,則曰「乾封也」;於地震,則曰「動也」;於太白入井,則 曰「渴也。指《長庚》則勸之酒也;於淫雨,則曰不害稼也。」 君臣共相蒙蔽如此,宜乎災異之益眾也。嗚呼!龍馬 負圖,固足以昭伏羲之瑞,而黃龍三見,不能保劉聰 之不亡;麒麟在藪,固足以為黃帝之符,而蒼麟駕車, 不能保石勒之不敗。孝宣之世,鳳凰數集郡國。章帝 之末,鳳凰凡四十九,見,不知視儀於虞廷、鳴於岐岡 者何如也?宋武帝得嘉禾以名殿,宋乾道中獻《禾生 九穗圖》,不知於周公之異畝同穎者又何如也?有天 下者,察此而有得焉,則所以敬天者自不容己矣。災 異之來,可懼也,亦可喜也。遇災而懼,未必非福;遇祥 而忽,未必非殃。故孔子於《春秋》書災異而不著事應, 惟欲人君之恐懼修省而已。漢興,董仲舒治《公羊春 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後劉向治《穀梁春秋》,數其禍 福,傳以《洪範》。至向子歆治《左氏》,工災異之學。故《五行 傳》自二劉倡之,班固志之,而歷代史氏莫不因之。然 於妖孽、禍痾眚祥沴之類,必曰「某事召某災,証合某 應」,及其難合,則旁引曲取而遷就其說。不特董、劉互 錯,而一家父子之言自相謬戾,可勝嘆哉!故蘇老泉、 鄭夾漈皆立論闢之。然鄭論一歸之妖妄,以為本無 事應,則矯枉而過正矣,不如蘇論之正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