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7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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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諸軍給緡錢有差,出戍之家倍之。自是,祥慶、災異、霪

雨、雪寒咸給。」

端乎三年以災異罷宴

按《宋史理宗本紀》:「端平三年春正月己未朔,以星行 失度,雷發非時,罷天基節宴。」

度宗咸淳元年定災異祥慶免徵商稅給賞宿衛之例

按《宋史度宗本紀》,咸淳元年四月「丁未,壽崇節,免徵 臨安官私房僦地錢。戊申,乾會節,如上免徵,再免在 京征商三月。自是祥慶、災異寒暑皆免。五月丁未,發 錢二十萬贍在京小民,錢二十萬賜殿、步馬司軍人, 錢三萬三千賜宿衛。自是,行慶恤災,或遇霪雨雪寒, 咸賜如上數。」

海陵天德二年詔奏災異

按《金史海陵本紀》:天德二年十二月乙卯,有司奏慶 雲見。上曰:「朕何德以當此?自今瑞應毋得上聞,若有 災異,當以諭朕,使自警焉。」

章宗承安五年以亢旱久陰詔百官言時政闕失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五年十月,集百官於尚書省, 問間者亢旱,近則久陰,豈政有錯謬而致然歟?各以 所見對。」

成宗大德六年御史臺奏災異數見請議更新時政帝命中書郎議行之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六年十二月庚申朔,熒惑犯 鎮星。辛酉,御史臺臣言:「自大德元年以來,數有星變 及風水之災,民間乏食,陛下敬天愛民之心,無所不 盡,理宜轉災為福。而今春霜殺麥,秋雨傷稼,五月太 廟災,尤古今重事,臣等思之,得非荷陛下重任者不 能奉行聖意以致如此?若不更新,後難為力。乞令中 書省與老臣識達治體者共圖之。」復請禁諸路釀酒, 減免差稅,賑濟饑民。帝皆嘉納,命中書郎議行之。 大德八年,以災異減免稅役刑罰。

按《元史成宗本紀》,「八年春正月己未,以災異故詔天 下,恤民隱,省刑罰。雜犯之罪。當杖者減輕,當笞者並 免私鹽,徒役者減一年,平陽、太原免差稅三年,隆興、 延安及上都、大同、懷孟、衛輝、彰德、真定、河南、安西等 路被災人戶免二年,大都、保定、河間路免一年。江南 佃戶私租太重。以十分為率,減二分。永為定例。仍弛 山場、河泊之禁,聽民採捕。」五月庚辰,以去歲平陽、太 原地震,宮觀摧圮者千四百餘區,道士死傷者千餘 人,命賑恤之。是月,蔚州之靈仙,太原之陽曲,隆興之 天城、懷安,大同之白登,大風雨雹傷稼,人有死者。大 名之濬、滑,德州之齊河霖雨。汴梁之祥符、太康,衛輝 之獲嘉,太原之陽武河溢。六月,益津蝗。汴梁祥符、開 封、陳州霖雨,蠲其田租。扶風、岐山、寶雞諸縣旱,烏撒、 烏蒙,益州、芒部、東川等路饑疫,並賑恤之。八月,太原 之交城、陽曲、管州、嵐州,大同之懷仁雨雹,隕霜殺禾。 杭州火,發粟賑之。以大名、高唐去歲霖雨,免其田租 二萬四千餘石。

武宗至大元年以災異頻見中書省臣請退位以避賢路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秋九月丙辰,以內郡歲 不登,諸都人馬之入都城者,減十之五。中書省臣言: 「夏秋之間,鞏昌地震,歸德暴風雨,泰安、濟寧、真定大 水,廬舍蕩析,人畜俱被其災,江浙饑荒之餘,疫癘大 作,死者相枕籍,父賣其子,夫鬻其妻,哭聲震野,有不 忍聞。臣等不才,猥當大任,雖欲竭盡心力,而聞見淺 狹,思慮不廣,以致政事多舛,有乖陰陽之和,百姓被 其災殃,願退位以避賢路。」帝曰:「災害事有由來,非爾 所致,汝等但當慎其所行。」

仁宗皇慶二年禿忽魯以災異乞黜免不允

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二年三月壬子,禿忽魯言,「臣 等職專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間乏食,而又隕霜雨 沙,天文示變,皆由不能宣上恩澤,致茲災異,乞黜臣 等,以當天心。」帝曰:「事豈關汝輩耶,其勿復言。」六月癸 亥,禿忽魯等以災異乞賜放黜,不允。

延祐二年御史臺奏災異頻見政有未善詔議其當行者以聞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二年正月,御史臺臣言,「比年 地震水旱,民流盜起,皆風憲顧忌,失於糾察,宰臣燮 理有所未至,或近侍蒙蔽,賞罰失當,或獄有冤濫,賦 役繁重,以致乖和,宜與老成共議所由。」詔明言其事 當行者以聞。

英宗至治二年以地震日食敕群臣修飭命集議國事以聞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二年十一月,御史李端言:「近 者京師地震,日月薄蝕,皆臣下失職所致。」帝自責曰: 「是朕思慮不及致然。」因敕群臣「亦當修飭,以謹天戒。」 十二月,以地震、日食,命中書省、樞密院、御史臺、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