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7 (1700-1725).djvu/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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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十卷目錄

 庶徵總部總論三

  王充論衡譴告篇 變動篇 講瑞篇 指瑞篇 是應篇 自然篇 感類篇

  驗符篇

庶徵典第十卷

庶徵總部總論三

王充論衡

《譴告篇》

《論災異》,謂古之人君為政失道,天用災異譴告之也。 災異非一,復以寒溫為之效。人君用刑非時則寒,施 賞違節則溫,天神譴告人君,猶人君責怒臣下也。故 楚嚴王曰:「天不下災異,天其忘子乎?」災異為譴告,故 嚴王懼而思之也,曰:「此疑也。」夫國之有災異也,猶家 人之有變怪也。有災異,謂天譴人君;有變怪,天復譴 告家人乎?《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將可以喻身中。病, 猶天有災異也。「血脈不調,人生疾病;風氣不和,歲生 災異。」災異謂天譴告國政,疾病,天復譴告人乎?釀酒 於罌,烹肉於鼎,皆欲其氣味調得也。時或鹹苦酸淡 不應口者,猶人勺藥失其和也。夫政治之有災異也, 猶烹釀之有惡味也。苟謂災異為天譴告,是其烹釀 之誤,得見譴告也。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審天。 使嚴王知如孔子,則其言可信。衰世霸者之才,猶夫 變復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夫天道自然也,無為 如譴告人,是有為,非自然也。黃老之家,論說天道,得 其實矣。且天審能譴告人君,宜變易其氣以覺悟之。 用刑非時,刑氣寒而「天宜為溫;施賞違節,賞氣溫,而 天宜為寒,變其政而易其氣,故君得以覺悟,知是非。 今乃隨寒從溫,為寒為溫,以譴告之意,欲令變更之。 且大王亶父以王季之可立,故易名為歷。歷者,適也。 太伯覺悟,之吳越採藥,以避王季。使大王不易季名 而復字之季,太伯豈覺悟以避之哉?今刑賞失法,天 欲改」易其政,宜為異氣。若大王之易季名,今乃重為 同氣以譴告之,人君何時將能覺悟,以見刑賞之誤 哉?鼓瑟者誤於張弦設柱,宮商易聲,其師知之,易其 弦而復移其柱。夫天之見刑賞之誤,猶瑟師之睹弦 柱之非也。不更變氣以悟人君,反增其氣以渥其惡, 則天無心意,苟隨人君為誤非也。紂為長夜之飲,文 王朝夕曰:「祀茲酒」,齊奢於祀,晏子祭廟,豚不掩俎。何 則?非疾之者,宜有以改易之也。子弟傲慢,父兄教以 謹敬;吏民橫悖,長吏示以和順。是故康叔、伯禽失子 弟之道,見於周公,拜起驕悖,三見三笞。往見商子,商 子令觀橋梓之樹。二子見橋梓,心感覺悟,以知父子 之禮,周公可隨為驕,商子可順為慢,必須加之捶杖, 教觀於物者,冀二人之見異以奇,自覺悟也。夫人君 之失政,猶二子失道也。天不告以政道,令其覺悟。若 二子觀見橋梓,而顧隨刑賞之誤,為寒溫之報,此則 天與人君俱為非也。無相覺悟之感,有相隨從之氣, 非皇天之意,愛下譴告之宜也。凡物能相割截者,必 異性者也;能相奉成者,必同氣者也。是故離下兌上 曰革。革,更也。火金殊氣,故能相革。如俱火而皆金,安 能相成?屈原疾楚之臰洿,故稱香潔之辭。《漁父》議以 不隨俗,故陳沐浴之言。凡相溷者,或教之薰隧,或令 之負豕。二言之於除臰洿也,孰是孰非?非有不易,少 有以益。夫用寒溫,非刑賞也,能易之乎?西門豹急佩 韋以自寬,董安于緩帶弦以自促。二賢知佩帶變己 之物,而以攻身之短,夫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氣 譴告變易,反隨其誤,就起其氣,此則皇天用意,不若 二賢審也。楚莊王好獵,樊姬為之不食鳥獸之肉;秦 繆公好淫樂,華陽后為之不聽鄭、衛之音。二姬非兩 主,拂其欲而不順其行,皇天非賞罰,而順其操,而渥 其氣。此蓋皇天之德,不若婦人賢也。故諫之為言間 也。持善間惡,必謂之一亂。周繆王任刑,《甫刑篇》曰:「報 虐用威。」威虐皆惡也。用惡報惡,亂莫甚焉。今刑失賞, 寬惡也,夫復為惡以應之。此則皇天之操,與繆王同 也。故以善駮惡,以惡懼善,告人之理,勸厲為善之道 也。舜戒禹曰:「毋若丹朱敖。」周公敕成王曰:「毋若殷王 紂。」毋者,禁之也。丹朱、殷紂至惡,故曰「毋以禁之。」夫言 毋若孰與?言必若哉?故毋必二辭,聖人審之,況肯譴 非為非,順人之過以增其惡哉?天人同道,大人與天 合德,聖賢以善返惡,皇天以惡隨非,豈道同之效,合 德之驗哉?孝武皇帝好僊,司馬長卿獻《大人賦》,上乃 「僊僊。」宜讀為飄飄字有凌雲之氣。孝成皇帝好廣宮室,揚子 雲上《甘泉頌》,妙稱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為,鬼神力 乃可成。皇帝不覺,為之不止。長卿之賦如言仙無實 效,子雲之頌,言奢有害,孝武豈有僊僊之氣者,孝成 豈有不覺之惑哉?然即天之不為他氣以譴告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