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4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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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宜鑒嗇夫捷急之對,深思絳侯木訥之功也。往時 楚獄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職,而類多「小人,好為奸 利。今者務簡,可皆停省。又諫議之職,應用公直之士, 通才謇正,有補益於朝者,今或從徵試,輩為大夫。又 御史外遷,動據州郡,並宜清選其任,責以言績。其二 千石視事雖久,而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重賞。勿 妄遷徙,惟留聖心。」書奏,帝納之。

順帝陽嘉二年春寒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郎顗傳》,「陽嘉二年正 月,公車徵顗,迺詣闕拜章曰:『頃前數日,寒過其節,冰 既解釋,還復凝合。夫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此言 日月相推,寒暑相避,以成物也。今立春之後,火卦用 事,當溫而寒,違反時節,由功賞不至,而刑罰必加也。 宜須立秋順氣行罰』。」臣伏案飛候,參察眾政,以為立 夏「之後,當有震裂湧水之害。」

桓帝延熹七年冬大寒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不載。 按《襄楷傳》,延熹九年,楷 上疏曰:「前七年冬,大寒,殺鳥獸,害魚鱉。城旁竹柏之 葉,有傷枯者,臣聞於師曰:柏傷竹枯,不出三年,天子 當之。」

靈帝光和六年冬大寒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光和六年冬,東海、東萊、瑯琊井 中冰厚尺餘。」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風如冬時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文帝黃初六年大寒

按《魏志文帝本紀》:黃初六年:「冬十月,行幸廣陵故城, 臨江觀兵,戎卒十餘萬,旌旗數百里。是歲大寒,水道 冰,舟不得入江,乃引還。」

大帝嘉禾三年九月隕霜傷穀

按《吳志孫權傳》:「嘉禾三年九月朔,隕霜傷穀。」

按《晉書五行志》,吳孫權嘉禾三年九月朔,隕霜傷穀。 案劉向說,「誅罰不由君,山在臣下之象也。」是時校事 呂壹專作威福,與漢元帝時石顯用事隕霜同應。班 固書九月二日,陳壽言朔,皆明未可以傷穀也。壹後 亦伏誅。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 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 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 地。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 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

赤烏四年正月吳大雪

按《吳志孫權傳》:赤烏四年:「春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 鳥獸死者大半。」

按《晉書五行志》:「孫權赤烏四年正月,大雪,平地深三 尺,鳥獸死者大半。是年夏,全琮等四將軍攻略淮南、 襄陽,戰死者千餘人。其後權以讒邪,數責讓陸議,議 憤恚致卒。」與漢景、武大雪同事。

廢帝太平二年春寒

按《吳志孫亮傳》,「太平二年春二月乙卯,雪,大寒。」 按《晉書五行志》,「吳孫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 電。乙卯雪大寒。」按劉歆說,此時當雨而不當大。大雨, 恆雨之罰也。於始震電之明日而雪大寒,又常寒之 罰也。劉向以為既已雷電,則雪不復當降,皆失時之 異也。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臣將起。先震電而後雪 者,陰見間隙而勝陽,逆弒之禍將成也。亮不悟,尋見 廢。此與《春秋》魯隱同。

武帝泰始六年冬大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七年五月,雪。十二月,大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七年閏月。」閏五月大雪,大官減膳。 按《五行志》,「七年十二月,大雪。明年有步闡、楊肇之敗, 死傷甚眾。」不聰之罰也。

泰始九年四月辛未,隕霜。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辛未, 隕霜。」是時賈充親黨比周用事,與魯定公漢元帝時 隕霜同應也。

咸寧三年八月大寒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三年八月,暴寒且冰,郡國五 隕霜傷穀。」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平原、安平、上黨、泰 山四郡霜害三豆。是月,河間暴風寒冰,郡國五隕霜 傷穀。」是後大舉征吳,馬隆又帥精勇討涼州。一作梁

太康元年三月河東高平霜雹傷桑麥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二年春,隕霜。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辛酉, 隕霜於濟南、瑯琊,傷麥。三月甲午,河東隕霜,害桑。」 太康三年十二月大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