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4 (1700-1725).djvu/5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西廂火,燒屋三十間。是時西齋既火,帝徙居東齋,高 宗所住殿也,與《燒宮占》同。

武帝天監元年盜燒神武門總章觀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元年五月乙亥夜,盜入南北 掖,燒神獸門總章觀,害衛尉卿張弘策。」

按《隋書五行志》:「天監元年五月,有盜入南北掖,燒神 武門、總章觀。時帝初即位,而火燒觀闕,不祥之甚也。 既而太子薨,皇孫不得立。及帝暮年,惑於朱异之口, 果有侯景之亂,宮室多被焚燒」,天誡所以先見也。

普通二年琬琰殿火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普通二年五月癸卯,琬琰殿火, 延燒後宮屋三千間。」

中大通元年朱雀航華表災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中,大通元年「秋九月辛巳,朱雀 航華表災。」

中大通二年,同泰寺災。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云云。

大同三年朱雀門災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大同三年春正月辛丑,朱雀門 災。」

按《梁書何敬容傳》:「大同三年正月,朱雀門災。高祖謂 群臣曰:『此門制卑狹,我始欲構,遂遭天火』。並相顧未 有答,敬容獨曰:『此所謂陛下先天而天不違』。」時以為 名對。

按《隋書五行志》:「普通二年五月,琬琰殿火,延燒後宮 三千餘間。中大通元年,朱雀航華表災。明年,同泰寺 災。大同三年,朱雀門災,水沴火也。是時帝崇尚佛道, 宗廟牲牷皆以麪代之。又委萬乘之重,數詣同泰寺, 捨身為奴,令王公以下贖之。」初陽為不許,後為嘿許, 方始還宮。天戒若曰,梁武為國主,不遵先王之法,而 淫於佛道,橫多糜費,將使其社稷不得血食也。天數 見變,而帝不悟,後竟以亡。及江陵之敗,闔城為賤隸 焉,即「捨身為奴」之應。按同泰寺災本紀在中大同元年志誤作中大通二年

中大同元年同泰寺火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中大同元年「三月庚戌,幸同泰 寺,講金字《三彗經》,仍施身。夏四月丙戌,皇太子以下 奉贖,仍於同泰寺解設法會,大赦改元。是夜,同泰寺 災。」

元帝承聖三年火

按《南史梁元帝本紀》:「承聖三年十月丁酉,大風,城內 火燒居人數千家,以為失在婦人,斬首尸之。」

武帝永定元年京師火

按《陳書武帝本紀》,「永定元年十一月庚申,京師大火。」 永定二年,「重雲殿出紫煙。」

按《陳書武帝本紀》,「二年四月戊辰,重雲殿東䲭尾有 紫煙屬天。」

永定三年,文帝即位,重雲殿災。

按《南史陳文帝本紀》:「三年六月,即皇帝位。秋七月乙 丑,重雲殿災。」

文帝天嘉五年湓城火

按《陳書文帝本紀》:「天嘉五年春正月乙酉,江州湓城 火,燒死者二百餘人。」

北魏

高祖太和八年沁縣澤自然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太和八年五月 戊寅,河內沁縣澤自然稍增至百餘步,五日乃滅。」

世宗景明元年三月乙巳恆岳祠焚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肅宗正光元年五月鉤盾禁災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孝昌二年夏幽州道縣地然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孝昌三年,瀛洲火。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三年春,瀛洲州 城內大火,燒三千餘家。」

出帝永熙三年永寧寺浮圖災并州三級寺南門災按魏書出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永熙三年二月永寧寺九層佛圖災既而時人見佛圖飛入東海中

《永寧佛圖》靈像所在。天意若曰:「永寧見災」,魏不寧矣。 渤海,齊獻武王之本封也,神靈歸海,則齊室將興之 驗也。三月,并州三級寺南門災。

按《北齊書神武本紀》:「三年二月,永寧寺九層浮圖災。 既而人有從東萊至,云及海上,人咸見之於海中,俄 而霧起,乃滅。」說者以為天意若曰:「永寧見災,魏不寧 矣;入飛東海,渤海應矣。」

孝靜帝天平二年閶闔門災

按《北史東魏孝靜帝本紀》:「天平二年冬十月甲寅,閶 闔門災。」

按《隋書五行志》:「東魏天平二年十月,閶闔門災。是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