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4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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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十一月辛

酉。鄂州南市火。暴風通夕。燔千餘家。

淳熙五年,興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庚寅, 興州沙市火,燔三百四十餘家,有死者。十一月,和州 牧營火,燔一百六十區。」

淳熙七年,江陵、溫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二月,江陵 府沙市大火。燔數千家。延及船艦。死者甚眾。八月溫 州試士。火作於貢闈。」

按《文獻通考》:「溫州貢闈火,上令籍元卷姓名再試,防 其溢於外貫也。」

淳熙八年正月,揚州火。九月乙亥,行都火。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九年,合州火,進奏院火。

按《宋史孝宗本紀》。九年十一月乙酉。進奏院火。 按 《五行志》。九年九月,合州大火。燔民居幾盡。官舍僅有 存者。

淳熙十一年。二月辛酉。興元府義勝軍壘舍火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十二年,鄂州、溫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紀》,「十二年十一月丁亥,鄂州大火。」 按《五行志》,「十二年八月,溫州火,燔城樓及四百餘家。 十月,鄂州大火,燔萬餘家,江風暴作,結廬隄上,泊舟 岸下者,焚溺無遺。」

按:《文獻通考》:「十二年十月,鄂州大火,令守臣恤之,且 止民毋隄居。」

淳熙十三年,福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紀》:「淳熙十三年冬十月甲戌朔,福州 火。」

淳熙十四年,成都火。臨安府火。

按《宋史孝宗本紀》,淳熙十四年五月乙巳,成都火。六 月庚寅,臨安府火。 按《五行志》,「十四年五月,大內武 庫災,戎器不害。六月庚寅,行都寶蓮山民居火,延燒 七百餘家,救焚將校有死者。五月,成都府市火,燔萬 餘家。」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南劍州大火。

按《宋史光宗本紀》。淳熙十六年二月即位。「九月乙丑, 南劍州火。降其守臣一官,仍令優加賑濟。」 按《五行 志》。「民居存者無幾。」

光宗紹熙元年處州建寧火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紹熙元年八月 壬寅,處州火,燔數百家。十二月戊申,建寧府浦城縣 火,時查洞寇張海作亂,焚五百餘家。」

紹熙二年,徽州、金州火。

按《宋史光宗本紀》,二年夏四月辛丑,徽州火,二日乃 滅。五月戊辰,金州大火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行都 傳法寺火,延及居民。言者以戚里土木為孽,火數起 之應。是月徽州大火,夜燔州治譙樓、官舍、獄宇、錢帑 庫務,凡十有九所,五百二十餘區,延燒千五百家。自 庚子至於壬寅乃熄。五月己巳,金州火,燔州治官舍 帑」藏、保勝軍器庫,城內外民居甚眾。

紹熙三年,行都鄂州火。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己巳, 行都火,通夕至於翌日,闤闠焚者半。十一月又火,燔 五百餘家。十二月甲辰,鄂州火,至於翌日,燔八百家。」

寧宗慶元二年永州火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慶元二年八月 己酉,永州火,燔三百家。」

慶元三年,金州紹興火。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閏月甲申, 金州都統司中軍壘,金火焚千三百餘區。閱六月乙 酉,又火燔二千餘區。是冬紹興府僧寺火,延燒數百 家。」

慶元六年,徽州火。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八月戊戌, 徽州火,燔州獄官舍,延及八百餘家。」

嘉泰元年行都火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元年三月戊寅,臨安大火,四 日乃滅。 按《五行志》,「嘉泰元年三月戊寅,行都大火, 至於四月辛巳,燔御史臺、司農寺、將作軍器監、進奏 文思、御輦院、太史局、軍頭、皇城司、法物庫、御廚班直 諸軍壘,延燒五萬八千九十七家,城內外亙十餘里, 死者五十有九人,踐死者不可計。城中廬舍九燬其 七」,百官多僦舟以居。火作於寶蓮山御史臺胥楊浩 家,諫議大夫程松請戮浩以謝都民,疏再上,始黥配 萬安軍,猶免決。自是民訛言相驚亡賴,因縱火為姦 利。

按:《文獻通考》:「嘉泰元年三月,行都大火。四月壬午,上 降次貶食,下哀痛之詔,內出帑錢一十六萬三千五 百七十餘緡、米六萬五千一百九十餘石,賑焚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