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6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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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六年,錦、寧廣新增人丁四百七十丁,徵銀九十四兩。

康熙十七年,承、鐵、海、開四縣新增人丁,五丁徵銀七錢五分。

康熙十八年,承遼、鐵、蓋、海五州縣新增人丁一百五十丁,內除巨流河水手二丁,實新增人丁一百四十八丁,徵銀二十二兩二錢。

康熙十八年,錦、寧廣新增人丁四百一十一丁,徵銀八十二兩二錢。

康熙十九年,承德等六州縣新增人丁九十六丁,徵銀一十四兩四錢。

康熙十九年,錦、寧廣新增人丁二百六十二丁,徵銀五十二兩四錢。

康熙二十年,承遼、鐵、海、開五州縣新增人丁二百七十九丁,徵銀四十一兩八錢五分。除蓋平縣、金州編兵入旗并缺額人丁六百四十八丁,免銀九十七兩二錢。

康熙二十年,錦、寧、廣新增人丁七百六十八丁,徵銀一百五十三兩六錢。

康熙二十年編審,原額新增通共二萬八千七百二十四丁。內九州縣共增人丁一千四十七丁。

康熙二十年奉、錦二府編審現在丁銀數目,實在行差人丁共二萬八千七百二十四丁,徵銀五千三十五兩。其康熙二十一年、二十二年新增開除人丁未經編審概不造入。

奉天府屬

承德縣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二千九百四十三丁。每丁徵銀一錢五分,共徵銀四百四十一兩四錢五分。

遼陽州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三千三百九十三丁。每丁徵銀一錢五分,共徵銀五百零八兩九錢五分。

海城縣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二千五百五十八丁。每丁徵銀一錢五分,共徵銀三百八十三兩七錢。

蓋平縣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一千零十八丁。每丁徵銀一錢五分,共徵銀一百五十二兩七錢。

開原縣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二千一百六十二丁。每丁徵銀一錢五分,共徵銀三百二十四兩三錢。

鐵嶺縣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二千一百二十二丁。每丁徵銀一錢五分,共徵銀三百一十八兩三錢。

錦州府屬

錦縣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六千八百零一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一千三百六十兩四錢。

寧遠州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五千二百七十一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一千零五十四兩二錢。

廣寧縣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二千四百五十六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四百九十兩二錢。

盛京田賦考稅課官莊八旗田畝附

總敘

新設府州縣向無原額,俱係新墾荒地。康熙十年以前,係三年後起科。十一年以後,十年起科。十五年以後,仍舊三年起科。十八年以後,定為六年起科。不分等則,每畝徵銀三分,不加閏。今將二府歷年地畝及各州縣現在地畝徵銀數目,詳列於後。其各州縣設立之年,已詳《戶口志》歷年地畝數目。

順治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年,遼陽海城起科地四萬八千一百六十五畝四分四釐四毫二絲,徵銀一千四百四十四兩九錢六分三釐三毫二絲六忽。

順治十八年,金州起科地七千一百六十七畝六分八釐,徵銀二百一十五兩三分四毫。金州巡檢徵收,康熙四年歸與蓋平縣管轄。

順治十八年,錦、寧、沙後、廣寧四城起科地五千六百畝,徵銀一百六十八兩。佐領徵收康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