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9 (1700-1725).djvu/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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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城,誤也。即上樂陽,查史自明。

冀氏縣,《志》謂「隋開皇九年置冀氏」,誤也。上黨舊有猗 氏,後魏改寄氏,後與長子并廢。隋復置寄氏,後改寄 氏,稱長子。冀氏乃樂陽分置縣,與長子終始無與考。 《後魏》《隋史》自明。

丹朱陵,《山海經》曰:「蒼梧之山,舜葬於陽,丹朱葬於陰。」 又平陽、陽城皆有丹朱墓,而長子獨曰陵,非也。虞賓 既封,自宜葬於本國,況陵墓非一,孰辨其是哉?聞陵 為水溜,其中甚大,有古器,非唐虞制,大類秦漢以下 物。此必堯暄父子之墓,而誤以為丹朱陵也。

三嵕山,屯留縣,《志》以為湯伐三嵕,非也。湯所伐者在 定陶,不在屯留。

三嵕山,俗傳以為羿射九烏之所,遂以山之神為后 羿。夫射烏已近誤矣。羿,堯射官也,乃遂以為有窮之 后羿,豈不更謬哉?今制止稱「三嵕之神」,可破千古之 惑。

陳龜舊志皆稱上黨人,考之《漢史》,上黨泫氏人也。今 割去為高平縣人矣,《郡志》宜刪。

濕氏舊志《漢、魏表》中列濕氏,查各史俱無,蓋涅氏之 誤矣。

《襄垣縣志》以為先屬韓歸趙,後襄子築城於甘水之 北,故名襄垣,誤也。襄子在三晉之前,歸趙在六國之 末,大約襄子築城時屬趙,三晉分地時屬韓,馮亭歸 趙後又屬趙,當時相攻相併,朝彼暮此,不可執一而 論,況有《竹書》可考。

《黎城縣志》據蘇秦「南有河漳」一言,以為黎原屬趙,不 屬韓之上黨。不知蘇秦之言,指趙都邯鄲而言,原在 河漳之北,非言其屬邑俱以河漳為界也。果如《縣志》 所言,則發雄山以北皆趙地,發雄山以南皆韓地,中 間逶迤曲折,並無尺寸犬牙乎?則所稱河者,亦將推 及河源以北盡屬趙乎?因所指一處而概論所屬,非 矣。古郡東有壺口關,此是郡界。黎在壺口關內,為上 黨地無疑。在晉、在韓、在趙,皆當以此為據。

上黨皆黎地,非止黎城一縣。郡西南三十里「黎嶺𥟖 水」,乃其都會。「黎城」名始於後魏,遷潞縣,被誅遺民,其 建縣始於隋,原非黎之都會。

郡治。秦治壺關。前漢治長子。東漢末,治壺關。慕容儁 治襄垣之安民城,後復治壺關。元魏皇始中遷安民。 真君中復治壺關。隋置上黨縣,遂為郡治。至於今,古 壺關,今長治之故縣也。故漢、魏以後,隋、唐以前,多稱 壺關,猶唐、宋以後之稱潞州耳。

《潞州志》以隋建韓州,而無潞州府,舊志亦因之。考之 後周改上黨郡為潞州,襄垣郡為韓州。至隋廢二州, 復置上黨郡。唐初二州並置。貞觀中廢韓州,併入潞 州。舊志皆誤。

馮奉世墓。《黎郡》載之,非也。馮衍曰:先將軍葬渭陵,哀 帝之崩也,營之以為園。奉世,衍之曾祖,為右將軍。此 明徵也。傅太后之譖,家受奇禍,子孫徙還故郡,當是 馮氏子孫之墓。所謂「中山太后宜鄉侯墓」,皆誤也。 洪武庚戌科,明朝第一鄉科也。次年辛亥為甲科,各 縣多執後來子午卯酉之鄉科,而誤改洪武初科為 己酉,故襄垣以傅奎為「進士。」

李左車平順,以為邑人,無可考。至於竇建德,史稱漳 南人非潞產,死於長安,亦無返葬之理。黎城,平順爭 載之,不可解。房、杜陪葬昭陵,《襄垣志》收之。其他如段 志元、張子房市橋諸不稽事,不勝辨。今《志》悉刪之,不 敢傳疑也。

李靖廟《舊志》以為附籍潞城,非也。靖征行過此,師律 嚴整,民德之,因立廟,又以「英靈」助漢兵,廟益大,見宋 制。

《潞城志》有「棄仲章」,誤也。仲章,潞賢人,鄷舒棄而不用, 非棄姓。

金甲《舊志》以為潞之仙,釋有金甲,大誤。金時,甲仙也。 或曰姓申屠,亡其名。

潞水凡三,一在本郡,一在幽州漁陽郡。東漢亦有潞 縣。建安中,鑿淘河入潞,名泉州。梁以通於海,漁陽之 潞也。《漢書註》以為上黨之潞,誤矣。又其一在交趾,有 府,亦曰潞安。

絳水有二:一在屯留,東流入漳,達彰德;一在絳縣,西 流達於河。智伯所謂「絳水可灌安邑」是也。今諸家《註》 以為屯留之絳,誤矣。

潞安府部外編

《舊志》:「石虎時,上黨孟門有神人像坐於山上,三日而 去,虎遣使以太牢祀之。」

後魏大延元年,有鄙婦人持方寸玉印,詣潞縣侯孫 家,既而亡去。玉色鮮白,光照內映。印有三字,為龍鳥 之形,不類人迹。文曰:「旱疫平, 辛彥之崇佛道。」剌潞州時,城中建浮圖二,皆十五層。 州民張元死數日復蘇,云見天上新構一堂,制極崇 麗。問之,曰:「潞州刺史辛彥之堂也。在世有功德,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