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03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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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間:獄神廟一間,監房三間,後捲棚三間。縣丞衙 在縣署東,大門一間,外廳三間,皂隸房四間,書辦房三間,茶亭二間,內宅廳三間,書房四間。

典史衙 在縣署西。大門一間,外廳三間,皂隸房四間,書辦房三間,茶房三間,內宅廳三間,書房四間。

察院 在東街。大門、二門各三間,兩翼皂役房各三間。大堂三間,穿堂一間,後堂五間,東西廚役、吏書房各三間。明洪武七年,知縣鄭通建。崇禎八年寇燬,十年,知縣宋之傑重建,其制如舊。大堂廣為五間,東增茶亭二間,穿堂四間,廚房、吏書房各六間。

布政司 ,在東街。大門、二。門各一間,東、西兩翼房各三間,大堂三間,穿堂一間,後堂五間,廚房、吏書房各三間。知縣鄭通建。寇燬,知縣宋之傑落成之。

府廳 在西街,制如布政司,寇燬。知縣宋之傑就舊基設立官馬號房,建中庭三間,廊房十八間,兩廂房四間,以便郵符接遞。順治三年,賀寇復燬。

演武場 在湋水南,計四十畝五分。舊官廳三間,寇燬。

陰陽學 在縣治西。明洪武十八年建。嘉靖十三年,知縣楊瞻重修。崇禎八年,寇燬。

醫學 在縣治西,建置同陰陽學,後改為「雙烈祠。」 崇禎八年寇燬。

僧會司 在龍光寺內。明洪武十五年建,朝賀習儀在此。崇禎八年,寇燬。

皇清順治十七年,知縣劉瀚芳重修。十八年,設僧官。

一員

預備倉 在東街。明成化十三年,知縣盧恕建。崇禎十年,知縣宋之傑重修。草廠在倉東,學舍在堂西。今廢。

養濟院 在預備倉左。明知縣楊瞻建,有記。漏澤園 在城東東嶽廟後,計地一畝五分零。郿縣治 ,在城內正中,宋政和二年建,明洪武初重修。按《縣志》,節愛堂之後為知縣宅,止一層牆。

皇清康熙四年,知縣梅遇始築高垣,復於宅後鼎建。

一堂名「霖雨。」 旁築高臺,以補地脈。又濬六池,綠水環繞,種花植竹,扶疏揜映。吏廨附西曹、南直獄。大門為鼓樓,偏左懸鐘、旌善、申明亭列左右。門內東土地祠,進則馬王廟、寅賓館。

縣丞衙 舊在東偏預備倉後,今移西夾道。典史衙 舊近縣丞宅,今移西夾道西。

察院 在縣治東五十步。舊按察司行署,後崩毀,知縣陳超祚重修。

布政司行署 在察院東三十步。

府廳 ,在布政司行署稍西。

陰陽學 、醫學 俱毀廢。

常平倉 在縣治內

養濟院 舊在府廳西南,為故陰陽學,後盡易為民廬,乃移西門內北巷。

漏澤園 縣治西一里。今西門外有遺址,周百餘步。

麟遊縣治 在城內近東,明洪武三年建。按《縣志》,舊在十字街東,明洪武中縣丞危孝先建。中為愛養百姓堂,堂左為庫及儀仗庫,右為幕廳,前為戒石亭,東西列房科。又前臨街為大門,內為儀門,左寅賓館、土地祠,右為犴狴大堂,後為冰玉堂,又後為縣宅,又後為息亭,直出為吏役公廳。今皆廢。

縣丞衙 「在正堂傍。」

典史衙 在縣丞衙傍

布政分司 ,在西街。明洪武八年建,向廢為社學,今並廢。

按察分司 在治東。洪武三年建,今改為縣署。《輶軒》至止,即以縣堂及堂後小廈半楹充之。府館 在按察分司右。洪武八年建,今圮。石窯巡檢司 在縣西一百五十里。

陰陽學 、醫學 俱在縣治西。

養濟院 在治東北仙遊觀下道西,今圮漏澤園 西門外演武廳左。一在偏橋西,地三畝。明崇禎十四年,生員劉奎施。

汧陽縣治 在城內近西,明嘉靖二十六年建。按《縣志》,縣治遭兵燹,多頹毀。署有小圃,輯亭其上,顏曰「留清」 ,引澗泉入圃澆灌。今漸修復。察院 在儒學後街。

布政司公館 舊在儒學後街,今無遺址。按察司公館 在縣前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