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5 (1700-1725).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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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皇清順治年間,添造官廒十間,以為官收兌之所,民

甚便之

常平倉 即「濟農倉」 舊址。明崇禎九年,巡撫都御史張國維刱積常平米,以備凶荒,平糶飼饑。

皇清康熙十一年,知縣吳存仁修葺。

滸溪倉 按《長洲縣志》:「在錢廠西,屬長洲縣,貯糧。」

長洲縣治 ,「宋時在府治東北三里,元徙譙樓內府治左。至正末,張士誠遷於本縣學西,即宋舊基也。明移置於府治東南隅一里烏鵲橋西,相傳為義役倉故址。」 建自洪武元年,卑狹不稱。二年,始廣廳事及兩廡衙舍,而堂宇猶逼隘,歲久且敝。正統元年,丞王本正攝縣事,白於郡守況鍾,申巡撫請於朝,悉撤其舊而改作之。弘治元年,知縣邢纓開地築室,并廣亭舍,以居鄉民之應辦者,而門墉倉廩猶未備也。嘉靖二年,知縣郭波重建門屏。三十三年海警,知縣莫抑即贊政左廳改為「甲仗庫。」 三十八年,衙署悉燬於火,知縣柳東伯始建層樓,輪奐之美,更倍於昔。四十四年,知縣周良臣各仍故基,復加葺治。刱徵收房宇,對列舍號,規模大備。萬曆三年,知縣陳用賓建「公餘清署」 於堂後,陳用賓《自記》:「後堂廡悉燬,僅存私署。」 嗣後縣令旋至旋易,未遑修復。

皇清康熙二十四年,知縣徐弘炯重建大堂,顏曰「尊。」

美及吏皂等房,經營改刱,煥然聿新,總計千餘工,三月告成。獄房在縣西南

縣丞署 ,在夾道東。管糧丞無署,借賃民居。主簿署 ,在縣署西。

典史署 在縣署東南

織造總局

皇清專遣部堂督理織造。順治三年,督造侍郎陳有

明與巡撫王國寶、巡按盧傳、知府陳服遠議,以「明嘉定伯住房改造。」

織染局 ,至正末在平橋南,即宋提刑司改造。明洪武元年,始建於天心橋東。洪熙初,內侍阮禮、羅玉輩先後更新。萬曆中,內官孫隆管理織染,益加整麗。因隆生事,撤回停工。歲久頹。

皇清復行織造,督理侍郎陳有明重修葺。繼任侍郎。

周天成復于所駐府後置民房,蓋造機房為南局,改織染局為北局;復置洞橋內民房,更設機張為《南新局》;復置顧家橋西民居,添設機張,為《北新局》。

戶部分司 在二都六圖滸溪鎮。元為抽分竹木場。明宣德四年,始設鈔關以榷船料。景泰初,尚書金濂建,乃命戶部專收之。尋委府佐兼攝,因革不一。弘治六年,始定戶部主事一員,遂為例。

皇清順治二三年,仍舊制繼差滿、漢部屬各一員。康

熙六年,部議以司道及府佐兼攝。後復如前制,差滿、漢臣督課,今則不拘滿、漢各部耑差一員矣。署前有高垣,題曰「水鑑」 ,左右有鐘鼓樓,大門建層樓,額曰「明遠。」 署內大堂為冰玉堂、閱帆堂、敬士軒、自公樓、振統軒、高士軒、聿修堂。督關主事,先後建。委官廳在八都二十圖便民橋右。駐防都統公館 在府學龍門東。康熙十三年八月,巡撫都御史馬祜以楚、閩告警,蘇郡瀕海

題「請駐防官兵分駐。」 遂建公館於舊南禪寺南。并

造小公館十二處、營房一千七百五十間於《南星橋》東西等處;今兵丁移駐不常。

城守營遊擊府 在臥龍街東穿心街,購民房為之。

城守營守備府 ,在喬司空巷,購民房為之。陳墓巡檢司 在本鎮,管葑、婁二門外諸村鎮。吳塔巡檢司 舊在吳塔,今移蠡口,管齊、閶二門外諸村鎮。舊有滸墅巡檢司,以建鈔關。廢塘浦巡檢司,明正德間設,隆慶間廢,并入吳塔、陳墓二司分管。

青丘倉 在新橋巷東,收貯十九等都糧米。預備倉 在流真巷東,舊名「濟農」 ,收貯十一等都糧米。

席墟、荻溪二倉 ,在胡廂使橋巷東。席墟倉,收貯上二十等都糧米。荻溪倉,收貯東十三等都糧米。

蘇巷倉 在中營基巷東,收貯上十七等都糧米。已上五倉總名「東倉。」

滸溪倉 在閶門內錢廠西,收貯一都至九都糧米。一名「西倉。」 舊有四倉:在葑門外王墓村;曰東倉,在閶門外九都,曰西倉,在葑門外二十五都,曰南倉,在婁門外二十四都,曰「北倉。」 明宣德間移建於婁門內。凡五倉,曰「東倉」 ,別建於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