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7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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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居

皇清順治四年,復徵價充帑,官給印帖,遂為民間永

業矣

奔牛巡檢司 在縣西三十里。

小河巡檢司 在縣西北九十里。

澡港巡檢司 在縣北五十里。

陰陽學  醫學

僧會司  、道會司 ,俱未詳所在。

太平倉 在子城廂行春橋西南。元設在城東太平寺前。明洪武初,移置今地,以本府幕官攝其事。正德二年,知府楊二和修。萬曆三十一年,知縣晏文輝重修。明末圮。

「濟農倉 在太平倉東。明宣德二年,巡撫周忱創建。正德二年,知縣晏文輝修。嘉靖間,燬積貯併入太平倉基,為民間所佃。萬曆二十九年,撫臣曹時聘檄縣修復。知縣晏文輝創建廒廊廳舍,敞然再新。」 隙地九畝六分五釐零,仍分佃,每年得租銀六兩七錢六分五釐,收之為修倉之費,其地亦未盡清也。先是,洪武二十四年,置預備糧儲倉四所,例以京庫領鈔糴米貯,候歲歉賑給,秋成抵斗還官。一在縣東永豐鄉四十三都五里村,貯米六百四十七石九斗。一在縣西欽風鄉三十都傳墅村,貯米三百三十七石四斗。一在縣南安上鄉二十都洛陽村,貯米六百四十七石九斗。一在縣北依仁東鄉三十八都于塘村貯米二百五十七石九斗,並廢併入「濟農倉」 矣。

東、西倉 「明宣德間,巡撫侍郎周忱于各府州縣設水次倉場,總收二稅,以便漕運。正統五年,移置近郭,今地是也。每倉為廒二百餘間,仍請于朝,增設縣丞一員督其事。弘治九年,知縣丘泰修。嘉靖四十年,倭警燬,知縣楊巍、茹宗舜重修。萬曆二十九年,知縣晏文輝重修。」

皇清因之。順治、康熙間,每歲令里甲小修。間數歲則

官出餘銀大加修葺,不至頹毀,公私便之。養濟院 ,元設天王堂,後明因之。嘉靖初傾圮,邑人吳元捐貲重建。萬曆二十八年,知縣晏文輝重修。

外縣

無錫縣治 在城西偏。其地最高爽,環以寶帶之河,有橋曰「澄源。」 橋之南有牧愛坊,坊左右各有井亭。橋北為譙樓,今重建,名「來悅。」 樓之下為正門,入為馳道。舊有申明亭,為里老剖決民詞之所。有旌善亭以書邑人之善行,並廢。今有坊曰「昭德。」 坊之東為真武堂,西為寅賓館,更進為儀門,入為馳道。道半有誡石亭。歷亭而上,其廳事五楹,兩翼為庫,前有重軒,甃以露臺,樹以木柵,左右各置角門。門之南有左右廊,各二十餘間,以居胥吏貯簿書。廳事之東為贊政廳,後為同心堂、冰玉堂,旁為鑾駕庫,以貯龍亭、架閣庫,以貯黃冊。更進則為內署,有堂焉,曰「尺木」 ,其東曰聽梧軒,西曰西書房。尺木之後為寢舍,有樓焉,曰「延清。」 其最後曰阜民臺。臺上有登嘯亭,下為寮舍十餘楹。其廳事,左角門之外為土地祠,西出即儀門之左。角門外右為櫃房,其南為獄室,東出即儀門之右。譙樓之東為總鋪。縣治四郵,繚以周垣,垣後去阜民臺數十步,踰河而北,有墩,名曰應宿,蓋縣後之屏障云。按宋聶厚《載記》:自偽唐納土之後,縣封密接吳境,兵寇洊侵,宮室民廬,亟為煨燼。後於城西南隅重創衙署,草草未備。咸平壬寅,知縣錢惟周移就中位。乾興壬戌,李晉卿始大增建。迄元至元間,又改作之。于是正衙而外,幕曹、吏舍、庫藏、廚傳、廐院、獄室,無所不有。厥後改為州治。元統三年,知州董守思加葺焉。明洪武中,知縣趙宜增置官吏宅舍。宣德二年,唐泰安又自廳事外撤而新之。弘治二年,榮華重建廳事。自嘉靖以後,猶以時修築。迨末葉因循隳壞。

皇清知縣吳興祚既久于厥職,而當鼎新之會,《歲加》

繕治,百廢俱興,制度弘敞,有加於前。而「來悅」 之樓,尺木之堂,尤視舊什伯矣。

縣丞署 :在左角門外南。舊有撫字縣丞衙,今廢。

主簿署 在右角門外櫃房之左。

典史署 在縣丞署旁

北察院 巡撫行署也。在縣治東北控江門內,明宣德六年建。大門左右各有候館,前臨弦河,有坊。中曰「清源」 ,左「風紀」 ,右「激揚。」 儀門內歷馳道而上,曰「願治」 堂。旁各有廂,後為川堂,其東西為廚湢,更進為後堂,其後為圃,圃有亭。自巡撫不行部,遂以為巡方御史署。後燬于兵。